社会保险基本知识100问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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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基本知识10问大全 社会保险基本知识 1、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企业办理杜会保险登记手续时需携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发的企业组织机构统

2、一代码证; (3)企业法人身份证; (4)税务登记证;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6)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7)在职职工工资发放表。 3、以个体(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的人员,持哪些证件和资料办理杜会保险登记。 个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需携带公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个体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缴费凭据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个体工商户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登记表;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人员需携带原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养老保险关系(基金)转移单及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3、明。 4、对用人单位拒不参保或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哪些强制措施。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应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全员参保的单位,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0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辽宁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也可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参加

4、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5、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的如何处理。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9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养老保险 、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界限和一定的缴费年限退出劳动岗位后,由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有那些。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基

5、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含农民合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 1职工包括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个人。 、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如何接续杜会保险关系。 用人单位与其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须在5日内将情况报告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劳动行政部门验章,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清单位和个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审核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如果再就业的,办理转移手续。 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个体登记、缴费窗口办理接续社会保险

6、关系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缴费申报。 、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在企业工作的全部年限,这个年限必须是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 5、个人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个人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高为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无法确定工资收人的,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统一为,并全部计人个人帐户;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其中8计入个人帐户。 6、缴费满15年后是否再要继续缴费。与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有什么关系。 参保人员缴

7、费满5年,是退休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之一,如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继续缴费,则退休时享受的基本养老待遇水平是最低的;贞口果缴费满15年后继续缴费,随着缴费年限的增加,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缴费年限,增发省上年度月社平工资0.6%的基础性养老金,还要增加个人帐户养老金。因此,建议参保人员不要停留在15年缴费,而是应继续缴费以保证其退休后养老金水平的提高。 7、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是否缴纳养老保险费。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可视本人经济状况决定是否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如果不缴费不计算缴费年限,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就低,因此有缴费能力的失业人员,应该继续缴费。 8、办理退休时,退休

8、年龄有那些规定。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珀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男年满5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 (3)病退年龄。因病或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9、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5月岁,缴费年限满5年,因病、非因工致残,是否可以办理退职。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含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缴费午限满5年,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市以上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本人申请,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9、,可办理退职。退职生活费按现行职工因病退休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给退职生活费和统筹项目内生活物价补贴。 10、202X年1月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符合那些条件可办理退休。 20X年1月1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男年满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包括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以个体劳动者身份参加养老保险人员),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1年的可办理退休。 1、从未参保的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的,其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工龄是否算为缴费年限。 从未参保的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

10、关系的,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核定的连续工龄与参保后 2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12、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无论以什么身份参保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企业或劳动保障代理机构为其办理手续,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从次月起领取基本养老金。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将基本养老金通过银行存入个人帐户,凭存折领取。 13、病退人员荞老金如何计算。 符合病退条件,依照法定退休条件,每提前一年(满2个月为上年),基本养老金减发(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病退人员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4、由于企业原因,

11、不能按有关规定补缴欠费,造成职工逾期办理退休革续的,荞老金曲谁支付,退休时闾如何界定。 由于企业原因,不能按有关规定补缴欠费,造成职工逾期办理退休手续的,从审批退休的次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支付基本养老金。职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应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由企业负责支付。职工的退休时间仍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计算。 15、享受基本荞老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是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二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三是缴费年限累计满1年以上。 三、失业保险 1、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非因本

12、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制度。 2、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有哪些。 失业保险参保的范围是。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烀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年的。 (2)非因

13、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指失业人员本人并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5、失业保险金应如何发放。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失业人员所在地社区出具的失业人员就业情况证明,按月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开具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必须每月到所在社区说明接受培训和求取情况,无正当理由不说明情况的,扣发当月失业保险金。 6、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

14、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满年及其以上的,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按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 过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病怎么办。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凭失业保险机构指定医院开具的门诊医疗费票据和失业证,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机构申请领取每人每月不超过本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10的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需住院治疗的,须提前向市失业保险机构申报,到市失业保险机构指定医院就医。出院后,按有关规定领取医疗补助金。 8、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能否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一定补助。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凭失业证、准生证明及复印件(复印件留作记帐凭证)由县(市)区失业保险机构一次性发给本人年应领取失业保险金50%的医疗补助金。 9、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可享受哪些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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