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苏州段遗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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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运河苏州段遗产的保护大运河苏州段遗产的保护尹占群从文化遗产角度关注中国大运河,并把它提升到相应的高度加以认知和保护,是最近几年的事。大运河是一项特殊 跨文化遗产,跨地区、跨部门,兼有活性特征,保护的难度 之大,不言而喻。2006年大运河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 单位,同年又被列入重设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 大运河依法有效保护被提到相关管理部门的议事日程,许多政策和技术层面的难题需要研究破解。大运河全长1782公里,涉及8个省(市)、33个地级市。国家文物局要求先从 地级市着手编制保护规划,在此基础上再完成省一级规划, 最后形成全运河规划, 这一技术线路是正确的。 因为:第一, 各地遗

2、产情况不完全一致,有长,有短,有的还承担繁重的 水上运输任务,有的已经干涸,有的保护状况较好,有的保 护状况较差,各地存在差异性,保护的内容、方式就会有所 区别;第二,运河的保护责任主要应当由当地政府承担,各 地政府组织编制属地运河保护规划,明确目标、责任,提由 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是做好全运河保护工作的基础。做好 各地区的运河保护工作,包括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必须要对 当地运河的特点、难点以及保护对策进行深入的研究。下面 拟以运河苏州段为例,谈一点初步认识。一、运河苏州段遗产的特点大运河苏州段,北起苏州与无锡交接的望亭镇五七桥, 南至江浙交界处的吴江鸭子坝,穿越苏州相城区、高新区(虎丘区)、古

3、城区、吴中区和吴江市,全长 82.35公里,是江南 运河重要的一段,文化遗产十分丰富,且有鲜明的地方特点。1、类型的多样性。既有丰富的物质遗产,又有丰富的 非物质遗产。物质遗产中,既有与运河直接相关的遗存,如:桥梁、纤道、水闸、驿亭等,也有与运河人生活相关的遗存, 如:城墙、关隘、古塔、寺庙、会馆、园林等;有单体的遗 存,如:一座古桥、一座古塔,也有群体的遗存,如一处古 民居建筑群,还有较大规模的文物组合体,如古城、古镇、 古村落。苏州的古城、古镇、古村落应运河而生, 三位一体, 体系完整,形态完备,是苏州运河遗产的一大特色。非物质 遗产中,除大家熟知的昆曲、古琴、评弹、吴歌、桃花坞木 刻、刺

4、绣之外,还有香山帮古建筑营造技艺,陆墓御窑金砖 烧制技艺,船菜技艺等等。2、形态的集合性。运河遗产既是线型文化遗产,又有 文化景观(文化廊道)特征。线型遗产强调的是遗存的线型 状态,文化景观(廊道)关注的除了遗产本体的线型特征外, 还涵盖与本体相关的景观内容,即运河本体及两侧空间环 境,包括水体、驳岸、桥闸、两侧城镇、村庄、建筑、农田、 植被、气候等,运河是一项集合式大型文化遗产。3、数量的密集性。苏州运河沿线文化遗存的数量众多目前,有2个全国历史文化名城(苏州、常熟),6个中国历 史文化名镇(周庄、同里、用直、木渎、沙溪、千灯) ,2 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明月湾、陆巷) ,另有7个江苏省历

5、史文化名镇(东山、西山、光福、震泽、沙家浜、锦溪、汾 湖-黎里)、12个苏州市控制保护古村落(杨湾、三山岛、东 村、堂里、用里、东、西蔡、徐湾、植里、后埠、恬庄、金 村、南库)。有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 538处,其中全国重 点文物保护单位34处(不含大运河),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6 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398处,止匕外,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24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29项,数量之多,密度之 大,价值之高,在运河同类城市中是非常突生的。4、功能的活态性。大运河自古以来兼有政治、军事、 经济、文化、水利、交通、运输等多方面的功能,其中交通 运输是最主要的功能。 直到现在大运河仍在国民经济中

6、发挥 着重要作用。仅就苏州为例,目前,它承载着货物运输 55%份额,其中煤炭、原油以及建筑材料约占70%。大运河是一个持续发挥强大功能的活态的文化遗产。5、保存的完整性。苏州运河全线以及沿线文化遗存保 存的状态比较完整,上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虽有两次改道, 但原有水系仍然畅通完整,沿线文物遗存、人文景观、自然 景观保护状况良好。二、保护的难点大运河是珍贵的文化遗产,至今仍在造福人类。对大运 河加强保护,适度利用,持续发展,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必须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运河的科学 保护、依法管理实质性的工作尚未真正展开,保护管理的难 度还很大,主要表现在:1、保护的责任主体尚

7、未明确。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 单位,应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是交通部门、水利部门、还是 文物部门,各地情况不一,大多还没有明确。2、保护的内容、范围确定存在一定难度。保护范围划 定相对简单一些,建设控制地带划定难度较大,要不要划定 建控地带?划多大?各地情况不一,沿线遗存有别,需要科 学研究,区别对待,合理划定。3、审批管理情况复杂。涉及运河保护范围,建控地带 的项目是否全部按照文物法规定报国务院和国家文物 操?操作上有很大的难度。 运河的相关项目审批应当研究一 个能够操作的办法。否则,要么繁杂,要么失控。4、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尚未形成有效协作共管机制。 大运河保护管理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地区之间

8、、部门之间 必须加强协作,形成有效的共管机制。特别是治污,航道的 疏浚、拓宽,村镇建设规划等等。三、保护对策大运河保护管理是一个高难度的新课题。但是再难,还 得要做。要深入研究,因地制宜,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切 合实际开展工作,积极寻找对策,逐步摸索由一条运河保护 管理的新路。1、首先,必须把大运河保护管理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 在政府的统一组织指导协调下,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切实加 强管理,履行职责。大运河保护管理需要自上而下的地区协 作和部门协作。建议国家就此专门立法。2、抓紧编制大运河保护规划。编制保护规划是目前的 当务之急。从规划入手,明确目标、任务,提由方法和措施, 排由进度和步骤。各地

9、既要按照国家的统一技术规范编制, 又要结合各地特点,有针对性,有操作性。3、文物部门应当在大运河保护管理上发挥更多更积极 的作用。大运河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又在积极申 报世界文化遗产,同时,运河保护规划编制有很强的专业性, 需要文物部门积极主动地工作,做好指导和服务。事实上, 各地运河保护管理工作做得好与坏,文物部门是关键。4、积极探索,循序渐进。遗产保护管理有内在规律。 大运河是一项特殊遗产,保护管理也有内在规律。我们现在 对它的内在规律还不完全掌握,需要加强研究,积极探索, 循序渐进,切合实际开展运河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我们的 工作才刚刚开始,任重而道远,但是我们一定要坚持做下去,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作者系 苏州市文广局文物处处长 苏州市吴文化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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