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粒贷借款额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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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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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微粒贷借款额度合同V2.5特别提醒: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微众银行”)与其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称前述两个金融机构为“贷款人”)将共同为您(亦称“用户”、“本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人民币贷款服务。具体借款信息以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所载信息为准。借款借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您在此确认并同意您与借款借据上所载的贷款人形成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关系,受本合同约束。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应当阅读并遵守“借款额度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加黑加粗的形式提示您注意。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合同所

2、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贷款服务。您的使用、登录等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合同的约束,本合同即时生效。本合同由您和贷款人共同签署。第一条术语足义1.1 贷款人线上服务平台:指您向贷款人提出贷款审批、查看额度、申请借款等操作的在线或移动平台。1.2 腾讯手机QQ指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或“腾讯计算机”)的手机QQ软件。腾讯微信:指腾讯计算机的手机社交软件。1.3 授信额度有效期:指在授信额度内,您可向贷款人申请贷款的期限。本合同初始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有效期届满前,若本合同双方均无异议,可从到期之日起自动顺延一年,顺延次数不限。1.4

3、可使用授信额度:是指当期您可以使用的额度。可使用额度=授信额度一额度项下您已经支取且尚未结清的单笔借款发放本金之和1.5 提款申请:您应向贷款人发出提款的支付申请,逐笔向贷款人申请提取贷款资金。贷款人有权根据您的风险状况或经营情况调整您使用贷款的提款(支付)限额(包括但不限于当日可发放总规模限额、单笔限额、每日限额和每月限额)及提款笔数。1.6 还款账户:指您申请、使用本贷款服务,提供给贷款人发放贷款的银行账户(此账户是与财付通进行绑定的银行账户),及您在微众银行开立的账户。1.7 代扣还款:指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目的,您无条件不可撇销地同意并授权贷款人代您持续向还款账户开户行、有权的第

4、三方支付机构组织发送代扣指令,直接将您还款账户的款项划扣至贷款人账户,用于偿还您在贷款人处全部债务直至清偿完毕,且贷款人有权将同一还款日的多笔贷款应还款额合为一笔或分成特定金额,分笔、分批发出交易委托指令。您承诺前述交易委托指令视同您本人做出。代扣时间、金额等指令以贷款人通知为准。第二条申请及信息授权2.1 您须亲自通过贷款人线上服务平台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同时务必通过微信密码或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支付密码的方式校验您的身份。凡校验通过的,方视为您本人申请。2.2 您应妥善保管您的常用手机设备(含手机号码)、微信账号及密码、财付通账号及密码、财付通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

5、手机校验码等信息,您应确保不向任何人泄露您以上信息。对于因账号、密码泄露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如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账号及密码申请本贷款业务的,您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贷款人,要求贷款人暂停本服务。同时,您理解贷款人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贷款人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您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2.3 您保证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申请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的,并授权微众银行向有关机构或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腾讯计算机、财付通、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合法的征信机构、公安机关、公积金、社保、税务、民政等)查询或确认与您借款申请相关信息。2.4 微众银

6、行承诺根据监管要求对客户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将收集到的用户相关信息提供给贷款人以外的无芙的第三方,但贷款人之间就用户相关信息的使用除外。您同意,微众银行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关联公司、数据信息机构查询您使用本服务所必要的个人身份信息及信用信息(包括不良信息)。2.5 贷款人有权依据您的资信情况综合自主决定是否受理您的借款申请及核定您的信用额度,且在核定您的信用额度后,贷款人有权根据掌握的您的信用情况或认定的风险控管因素或其他正当理由,随时调整您的信用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调低、调高或者中止、终止)。2.6 贷款人核定的您的信用额度并不构成贷款人对您的授

7、信承诺,信用额度项下具体提款业务,您应逐笔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及可使用授信额度内向贷款人申请提款,贷款人有权根据您的当期信用及贷款人当期可贷款资金规模自主决定是否向您发放额度项下单笔贷款以及具体贷款金额。第三条额度的使用、提款3.1 您应保证在安全环境下通过各种媒介使用本信用额度,否则您须对非安全环境下本信用额度在互联网或其它媒介上使用所导致的风险和损失自行负责。3.2 您知悉贷款人通过校验密码对使用本额度的交易进行身份验证,并同意任何通过密码校验成功产生的交易均为其本人交易,并由您承担相应的交易后果。您应确保妥善保管并不向任何人泄露密码,对于因密码泄露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您电子确认的交易

8、凭证以及依据密码等电子数据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和信用额度提取、还款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视为该项交易的有敖凭证。3.3 本额度项下单笔贷款金额以经您确认的电子借据所载信息为准。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其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人)之间的出资比例由前述两个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您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偿还贷款。3.4 本信用额度项下单笔贷款不能用于个人购买住房、进行证券投资或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期货等投机经营或从事其他违法、违规交易,否则视同违约。3.5 本额度项下单笔贷款采用自主支付的,贷款人根据您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到您的账户上,并由您通过取现、转账、支付等方式自主支付

9、给符合日常消费用途的交易对象。采用自主支付的,您应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3.6 本额度项下单笔贷款采用受托支付的,贷款人根据您发出或确认的消费交易的支付指令,将贷款资金支付给交易对象川女款人,收款人及账号信息以电子借据展示所载信息为准。3.7 贷款人有权限定本额度项下贷款的提款次数及单笔贷款的提款金额上限与下限。3.8 如发生由于贷款人系统原因或放款通路问题导致贷款人重复放款,您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直接从您的还款账户中对重复发放的多余款项进行划回扣收。3.9 您不得利用本信用额度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

10、、套取现金、洗钱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若您在使用本信用额度过程中出现监管机关规定的或贷款人依其主观判断认定的风险特征时,贷款人有权不经任何形式的事先通知或事先确认而随时中止或终止您对本信用额度的使用,您有义务积极协助贷款人识别相关风险,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损失。第四条利率4.1 奉额度项下贷款均采用日固定利率,按借款的实际天数计息,年利率=日利率x365。已发放贷款的执行利率固定不变,不受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的影响。4.2 您使用本额度项下贷款时,贷款人将自贷款成功发放之日(从贷款人处转出)起计收利息至清偿日止,单笔贷款利率将在您的提款过程中经您电子确认的借据为准。4.3 贷款人有权修改或新增利息

11、收取标准,标准修改或新增后将在贷款人提供的电子服务平台进行公告,若您不同意修改或新增费用项目或标准,可停止申请新的贷款,您之前申请的贷款利息标准不受影响。4.4 单笔贷款期限自贷款成功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发放日期、到期日期、还款日以您确认的电子借款借据信息为准。由于每笔贷款的发放日期不同,借款期限并非一个整自然月。第五条对账和还款5.1 您应主动查询您账户信用额度的交易明细以确认交易内容。贷款人所保存的本信用额度项下的交易记录,均为本额度使用的真实凭据,对您具有约束力。您不得以未收到对账单或未看到交易明细为由否认额度资金使用行为或交易款项。5.2 本额度项下单笔贷款,全部采用按月分期等本还款方

12、式,具体计算方式为:每期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数+(贷款本金.累升已还本金)X贷款日利率X当期实际天数5.3 您应在每期贷款的还款日前归还当期应还款金额,首期还款日期以您提款过程中经您电子确认的电子借据为准,还款日的规则如下:(一)单一客户额度项下所有单笔贷款每月还款日固定,该固定还款日统一为首笔贷款确定的每月还款日;(二)首笔贷款发放日为128日的,每月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贷款到期日为最后一次还款日,利随本清;首笔贷款发放日为当月29、30、31日的,每月还款日为15日至28日某一日,具体日期以系统登记为准,贷款最终到期日统一为最后一期还款日,利随本清;(三)非首笔贷款的首次还款

13、日为从该笔贷款发放日起(含)的第二个每月还款日。(四)举例例1:您在3月15日申请首笔贷款成功,则该笔贷款首期还款日为4月15日,同时确认您的固定还款为“15日”;您在3月26日申请新的贷款成功,则该笔贷款的首期还款日为5月15日;您在4月12日申请新的贷款成功,则该笔贷款的首期还款日为5月15日;您在4月15日申请新的贷款成功,则该笔贷款的首期还款日为5月15日。例2:您在3月31日申请首笔贷款成功,系统将该笔贷款首期还款日随机指定为4月21日(该日期可以为4月15日至28日间任一日期),同时确认您的固定还款日为“21日”;您在4月12日申请新的贷款成功,则该笔贷款的首期还款日为5月21日;

14、您在4月26日申请新的贷款成功,则该笔贷款的首期还款日为6月21日。5.4 您已充分理解并确认为实现您的统一还款日便利而可能出现的单笔贷款首期实际计息不足三十天或超过三十天的情况。5.5 还款方式分为主动还款或自动还款:(1) 主动还款:您可主动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2) 自动还款(代扣还款):您需在约定的还款日前一天将应还款项足额存入您的还款账户,您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委托还款账户开户行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组织从您的还款账户中扣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贷款人对您的代垫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您承诺前述交易委托指令视同您本人作出。代扣时间、金额等指令以贷款人通知为准,代扣的全部责任由您与贷

15、款人承担。(3) 您承诺在使用委托代扣或主动还款服务时,您的承诺和指令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目的且不侵犯第三方支付组织机构、贷款人及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相关机构有杈立即单方面终止提供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4) 您在此确认和授权,当您的账户余额不足时,贷款人有权降低代扣额度以及多次分笔通过还款账户开户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组织发出代扣指令。(5) 若因各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还款账户余额不足)造成自动扣款失败,逾期未清偿任何款项将影响您的征信记录。5.6 还款顺序:贷款人扣收款项按照先前期、后当期和先费用、利息、后本金的顺序进行,但贷款人有权根据您的信用状况和贷款人的风险政策单方面变更前述扣款顺序,而无需另行通知您。5.7 在您未清偿所有贷款费用、本金及利息前,您不得变更、注销您的还款账户,特殊情况除外。如遇特殊情况,经贷款人审批后可变更您的还款账户,但贷款功能会受到限制。5.8 您有权申请提前结清,但在借款当日不能提前结清。当有多笔未结清贷款时,贷款人有权限定您提前结清的借据顺序及金额下限,具体以贷款人受理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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