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手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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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车间手机管理制度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强化岗位责任落实,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员工的安全工作环境,现在对公司员工的手机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适用范围公司车间员工(不包括幕僚、管理人员及经许可人员)二、存放手机1.上班进入车间前,每位员工必须将手机存入手机柜;2.手机柜钥匙由员工自己保管,若遗失钥匙,必须报告主管开锁并更换新锁,产生的费用由遗失钥匙者承担;3.若发现工作时间有携带手机进入车间者,一经发现记大过一次。三、取回手机:下班后,员工方可打开手机柜取回自己的手机,切勿遗忘;四、紧急联系车间员工可将管理人员的手机号告知紧急联系人,以便上班时间家里急事可通过车间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五、摄像监控

2、:1.所有手机柜均在监控区域内,以便随时监督;2.任何人不得破坏监控,或调动摄像头的方向,一经发现记大过一次;3.保安人员负责定时巡查手机柜,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六、破坏赔偿1.不得私自通过非正常途径开锁和撬锁,否则一律按盗窃处理。2.不得破坏手机柜,一经发现记大过一次并照价赔偿。七、此管理办法自批准发布之日开始生效。*有限公司年月日车间手机管理制度发布日期:实施日期:车间手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车间现场管理,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确保食品卫生和安全生产,促进车间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间员工及进入车间的其他人员。三、职责1、本管理制度由分

3、公司办公室负责执行,各车间科室遵照执行。2、本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质检科负责修订和解释。第二章管理要求一、车间在岗员工1、车间员工上岗前统一将个人手机存放在本车间手机存放专柜内,员工应将手机置于关机或静音状态后存入。2、存放柜采取个人实名专用制,手机存入后由员工留存个人钥匙,手机未存入(空柜)时要求个人钥匙留于锁上,不可取走。3、若工段内存放柜不足,则采用岗位对应交接班制,即白、夜班对应岗位员工暂使用同柜,先取后存。4、存放柜采取专柜专锁,工段柜锁钥匙原则上由工段长保管。各工段机手柜管理员(工段长)负责手机入柜情况清点,核实未入柜原因,上锁管理。5、除午餐(夜餐)期间外,无特殊原因,在工作期间员

4、工不得取用手机,各工段各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柜取用时间,包括午餐、夜餐、交接班时间点等,并在柜上明示。6、各车间设置一部专用公开电话,在班期间厂外人员确因紧急事件需联系到员工本人的可拨打办公室电话联系,暂无专用电话的,可联系工段手机柜管理员(工段长),联系电话需在柜上明示。7、员工不按规定上交手机集中保管而放于私家车、电瓶车、摩托车、工具箱、更衣柜内或其他场所的,发生失窃等后损失责任自负。7、因工作需要,手机需带入车间的员工,如工段长、质检员等,须经过车间主任、质检科长、办公室主任审批备案。二、科室员工1、科室、外围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去车间时,不得携带手机。2、对每日车间常规检查的现场管理员、

5、设备管理员、质检员、安全管理员等开展现场检查的专职管理人员可使用自带手机对车间检查问题进行拍摄,该类人员需到办公室备案。三、外来人员外来人员主要涉及设备厂家工程师、土建施工人员等。设备厂家工程师由设备科负责要求、监督,土建施工人员、供应厂家由厂办负责要求、监督,因工作需要去车间时,手机统一放置到办公室,由各职能科室负责对接监督。第三章考核标准一、检查标准1、车间各工段人员:班前由工段长统一进行逐个检查,生产过程中由工段长(管理员)进行小时点检,填写点检记录。员工因各类原因使用取方后必须复查。2、各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车间外来人员:入车间时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抽查,并妥善保管手机、相机等贵重物品。3、

6、办公室、质检科:手机存放管理、点检管理等纳入现场管理、质量管理日常检查项目,按照本制度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建立检查台帐。二、考核细则1、员工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视听产品带进车间,第一次处罚现金100元,;同一人一个月内出现第二次者处罚现金200元;出现第三次,员工自动辞职或作辞退处理。2、在班期间管理者未经允许私自开启保管橱交由员工使用,考核班管理者现金200元,使用者按考核细则第一条考核。3、员工将手机等电子产品上交保管并签字确认后但又有其他手机等电子产品带进车间者将从重处罚200元/次;同一人一个月内出现第二次者作辞退处理。4、对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现象实行有奖举报,举报信息核实属实后对奖励举报人奖励200元/次,并为举报保密。5、办公室、质检科每月对各车间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执行不到位的按100元/次对员工进行考核,50元/人对车间主任、工段手机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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