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507809408 上传时间:2023-07-11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47.8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2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 目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释义. 2 转让和受让 . 3 转让价格及支付 . 4 交易条件. 4 卖方的补偿责任 . 5 过渡期安排 . 6 交割及交易完成 . 7 不竞争承诺 . 7 陈述与保证 . 7 协议的解除 . 9 违约责任. 10 保密. 10 不可抗力. 10 法律的适用和争议解决 . 11 通知. 11 其他规定. 12 附件一披露函. 15 附件二 评估报告 . 18 附件三基准日公司审计报告 . 19 附件四基准日公司资产明细清单 . 20 附

2、件五基准日公司负债、预计负债、或有负债明细清单 . 21 附件六公司重大资产现状确认表 . 22 附件七公司对外担保及担保贷款明细表 . 23 附件八留任人员名单 . 24 本协议由下述各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一家按照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其主要营业场所位于,和 ,一家按照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其主要营业场所位于 鉴于: 公司是一家依中国法律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其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注册资本为:; 卖方为一家依法律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登记号为:。卖方持有公司股权; 买方为一家依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登记号为:; 卖方拟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公司%的

3、股权转让给买方; 买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卖方拟转让的公司%股权。 为此,经甲、乙双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 释义 本协议中,除非另有约定,以下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协议:指本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股权:指卖方拟转让给买方的其合法持有的公司%的股权。 股权转让: 卖方将其所持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买方的行为。 转让价格: 指本协议第3条规定的,由双方确定的,转让股权的总价格,即币元。 1 如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股份有限公司,则本协议中关于“股权”的表述可用“股份”代替,并附以具体股份数额进行说明。 转让价款:指买方依本协议第3条规定的转让价格,受让转让股权应支付的

4、金额,即币元。 交易条件: 指本协议第4条规定的买方依本协议全额支付转让价款的条件。 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股权价格,对公司净资产值进行评估而由双方共同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即年月日。 过渡期: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易完成之日止。 交割日: 指本协议第4条所列交易条件满足后的第日。 交易完成: 指根据本协议第5条规定完成转让股权的转让,并将转让股权过户至买方名下。 重大资产: 指价值 币元以上的资产。 合资章程: 指为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的完成,买方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同时与公司其他股东签署的合资公司章程。 合资合同: 指为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的完成,买方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同时与公司其他股东签署的合资合同。

5、 外资审批机构: 关。 指中国境内负责审查并批准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各级权力机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法律: 指中国各级立法机关和其它主管机关正式颁布并为公众所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等;仅就本协议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判例。 2. 转让和受让 在本协议第4条规定的全部交易条件满足后,卖方应向买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未设置任何留置、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利益的公司%的股权; 本协议所述转让股权未涉及公司其他股东或任何第三方的优先认购权、选择权,或该等优先认购权、选择权已被放弃;

6、 2.1 2.2 2.3 卖方转让股权后,公司名称应变更为,该名称的变更应体现在合资合同及合资章程中,并在登记机关办理名称变更登记; 交易完成后,公司从基准日起至公司取得外资审批机构批准证书之日止的利润和亏损,由卖方与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公司取得外资审批机构批准证书后的利润和亏损由买方与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 转让价格及支付 卖方和买方同意以评估公司日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公司基准日净资产值为基础,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币元。 买方应以相当于人民币元的币资金在交割日向卖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分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 2.4 3. 3.1 3.2 3.2.1 本协议签订并生

7、效后1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元的预付款; 3.2.2 其他各期付款金额及时间 3.2.3 在交割日买方向卖方支付转让价款余额,即元。 4. 交易条件 买方依本协议全额支付转让价款以卖方完成并满足下述交易条件为前提,除非买方同意放弃该前提3: 4.1 4.2 买方已完成对公司的尽职调查,且结果令买方满意4; 依据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及所涉章程的修改已取得公司必要的内部批准,公司其他股东已放弃对转让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卖方已就公司的业务、经营、资产、债务等情况向买方进行充分披露; 在基准日之后,公司的业务、经营、资产、债务等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3 4.4 234 关于转让价款的支付根

8、据实际情况,可分期支付也可约定在交易条件满足后一次性支付。 本条关于交易条件所列均为通常最基本的条件,当事人可根据各方要求进行增减。 如在本协议签署前,买方已完成对公司的尽职调查,且对结果满意,则此条可以不作为交易条件。 4.5 股权转让及本协议及相关合资合同、合资章程已取得外资审批机构的批准,并且公司已取得外资审批机构的批准证书; 卖方未出现本协议项下违约情形,且第9.1条卖方所做陈述与保证继续有效。 卖方和公司应尽最大努力确保以上先决条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得到满足,最迟不超过年 月日。 每一项交易条件的满足都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并让受让人感到满意。买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卖方放弃任何先决条件或其中

9、任何部分。 本协议第4条所述任何一项条件未能成就,买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部分或全部转让价款。 卖方的补偿责任 任何时候,如发现或出现下列情形中的一项或数项,导致公司需承担责任,卖方承诺足额补偿给公司。补偿款按照公司实际付出款项/资产的金额或者可能承担负债的最大金额计算,卖方在该等事项被发现或出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公司。 4.6 4.7 4.8 4.9 5. 5.1 5.1.1 公司存在年月日后至交割日前发生但未向买方披露的任何负债、预计负债、或有负债; 5.1.2 公司存在年月日后至交割日前发生且已向买方披露但未计入应付款项的任何负债、预计负债、或有负债; 5.1.3 因

10、公司交割日前签订的合同或作出的承诺、安排等,使得公司需支付对价或承担其他义务但对方已支付或无需支付对价,而截至交割日公司会计报表未将该等事项反映为应付款项; 5.1.4 因公司于年月日后至交割日前的行为,导致公司需承担赔偿、补偿、担保及其他责任,而截至交割日公司会计报表未将该等事项反映为应付款项。 5.1.5 交割日前,发现公司资产存在账实不符、丢失、严重损坏以致影响使用的情形; 5.1.6 公司资产存在交割日前发生但未向买方披露的权利瑕疵。 6. 过渡期安排 在过渡期,卖方应保证: 6.1 6.1.1 公司正常经营,维持各重要合同的继续有效及履行; 6.1.2 不得将转让股权以任何方式处置或托管给除买方以外的其他方; 6.1.3 卖方及其所委派或推荐的公司董事行使表决权前,应事前征求买方意见,如买方对表决事项有异议,卖方及其所委派或推荐的公司董事不得在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上表决赞同意见; 6.1.4 卖方及其所委派或推荐的公司董事不得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