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样本(11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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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合同样本(11篇)保证合同样本(11篇)保证合同样本1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开户行:帐户:帐户: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开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老实信誉,互惠互利原那么,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币种资金本金大写。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条项承当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个营业日清

2、偿上述款项。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条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第四条丙方机构假设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早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当;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承受的新的保证人。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展监视,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第七条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归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

3、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第十条违约责任一、丙方违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为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二、丙方违背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担保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缺乏以弥补,所受损失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三、甲方违背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顿发放新贷款,并提早

4、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四、甲方和乙方违背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五、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丙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商定的的其它事项: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受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法定代表

5、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受权代理人或其受权代理人或其受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注: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受权的代理人签字。保证合同样本2甲方(债 权 人):乙方(债 务 人):丙方(保 证 人):为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丙方自愿为甲方与乙方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额保证。为此,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第一条定义额保证,是指甲方与丙方之间就乙方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确定一个额度,由丙方在此额度内对乙方履行债务向甲方提供保证。该额度是指乙方在甲方处的各项债务(

6、含或有负债)的总余额。第二条被保证的主债权被保证的主债权是指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期间因甲方与乙方之间的销售合同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额度为人民币_元整(¥_)。在上述约定期限和额度内,甲方与乙方根据销售合同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欠条、对帐函等)为本合同的主合同。第三条保证方式丙方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只要销售合同及其他主合同(以下统称“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甲方即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当保证责任。当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

7、、备用信誉证等担保方式),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当保证责任。第四条保证期间1.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2.假设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早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早到期之日起两年止。第五条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第六条丙方声明与保证1.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才能和行为才能,能独立承当民事责任。2.丙方自愿为主合同乙方提供担保,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3

8、.丙方提供的与主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好的。除已向甲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丙方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重大负债(包括或有负债)、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甲方披露。第七条保证人的权利与义务1.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法律文件。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丙方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名称、 、 ,应于变更后一周内书面通知甲方。3.丙方应定期或随时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综合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丙方发生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

9、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重大资产转让等,应提早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5.丙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撤消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应在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第八条:保证权利的实现:1、乙方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不履行债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承当保证责任。2、债务履行期内,假如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方经营恶化或抽逃资金、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其他足以危及甲方债权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早承当保证责任。3、丙方有局部或全部失去代为清偿才能的可能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早承当保证责任。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时,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法

10、院诉讼解决。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 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保证合同样本3一、案情简介:20xx年2月,小李受聘到北京某汽车运输公司任货车司机一职,月工资为3500元,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内,该公司并没有给小李发放工资,该公司称,要把小李在试用期的工资暂时扣押,待劳动合同期满后在发给小李,小李认为这样不合理,并向本律师咨询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11、“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分。”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三、法律风险在理论中,有些企业以防偷、防跑、防犯规等等为由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 “保证金”等,假如没有押金,就扣下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做抵押。其实,这种做法是违背法律的,一旦劳动者向劳动部门投诉,企业是得不偿失。新劳动合同法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

12、用人单位违法的处分措施。 因此,新法施行后,企业在招工时收取押金、扣押证件的,不仅面临行政处分,还将面临民事赔偿。本案中,小李可与单位进展沟通协商,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暂扣的工资;协商不成,小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防范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关于确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和根据。签订劳动合同是稳定劳动关系、减少劳动纠纷的前提和关键。假如处理不当,就会给以后的劳动用工埋下隐患。本文将通过分析p 劳动合同签订时的四大法律风险,以期为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消除隐患提供建议,从而为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

13、,防止劳动纠纷打下根底。不按照法定形式和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不按法定形式签订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资双方明确权利义务以及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各自合法权益的重要根据,只有以书面的形式固化,企业的主张才能被予以支持和认定,发生争议时企业也才能更容易举证,使纠纷可以顺利解决。在理论中,企业一定要防止陷入这种误区,即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躲避法律的规定,自由处置员工的录用与辞退,而且还可以不缴、少缴税款和社会保险费,即便员工去告,也会因缺乏证据而不了了之。其实不然,原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

14、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可参照的凭证包括:(1)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效劳证”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而且这一通知还规定了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很难因此免除相应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要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

15、,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实后,企业仍然要补缴社会保险费,且相关责任人还要承受处分。另外,假如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还面临着补偿金风险。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无论何时将其辞退,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假如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以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等解除条款,及时辞退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员工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按法定时间签订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此外,对于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就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二款规定,应在新法施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特别提醒企业的是,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定形式在法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不仅不能躲避法律风险,还会增加法律风险。详细而言,企业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将会面临以下法律风险:第一,支付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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