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足以认定案件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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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足以认定案件的事实裁判要旨每一个间接证据均能够从不同侧面间接证明部分案件事实 ,各个间 接证据能够互相印证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且能得出唯一结论,法院应当认定该 待证事实。案情原告曾德培与被告陶鹏飞合伙经营冻库,双方各出资50%后经口头 协商解散合伙。会计于两人均在场时进行了清算,并将结果记载于出库单。其中, 月报表载明“ 657900+10071493815=现金 427495 元,应收款 237304 元,664799 元”;出库单载明“实物补15423元,牟其仁提成530,欠条6358元,电费4000元, 利4535元,332400+4535=336935。清算完毕后,

2、被告即向原告转账286935元。 后原告诉请被告支付尚欠的5万元合伙清算款。裁判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欠款事实,虽然没有原 被告共同签字确认的退伙和清算协议等直接证据予以证明,但是月报表、出库单、 银行转账记录等已经形成了互相印证的证据链,该证据链能够得出唯一结论。因 而,原告主张的事实成立,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尚欠的合伙清算款 5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评析当前审判实践中,通过综合审查多个不同间接证据后方可确定争议 事实的情况越来越多。在本案,原被告没有订立书面的合伙协议也没有共同签字 确认的书面清算结果。因此,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时

3、,如何通过分析认定间接证据及证据链来认定案件事实。1间接证据的法律特征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 待证事实的证据。它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一个案件中的间接证据往往呈现复数性 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不同类型的法定证据或者某种类型的法定 证据数量众多;其次,单个间接证据通常仅能证明部分待证事实,需要与其他事实 有机起来方能起到完整的证明作用;再次,单个间接证据在证明力上往往存在瑕 疵,需要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最后,利用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需要审判人 员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形式上相互独立而实质又密切关联的间接证 据独立审查、综合判断,剖析间接证据

4、间的逻辑关联,形成证据链条后方可定案。2. 通过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时应注意的问题人民法院可以利用逻辑推理及日常生活经验法则,通过对间接证据的分析认定案件事实。第一,应当具备的条件。首先是争议事实缺乏直接证据证明。没有 直接证据,或者曾经存在直接证据但已经毁损、 灭失。其次是存在多种间接证据, 每一间接证据均从不同侧面指向部分案件事实。 最后是间接证据所形成的证据链 条能够得到确定的唯一结论。第二,应当坚持“两个审查”原则。一是坚持依法独立审查判断证 据原则。所谓依法独立审查判断证据,是指依法审查和独立判断的结合。依法审 查证据,要严格遵守法律有关当事人举证、质证和人民法院审查认定证据的基本

5、规则,以及依照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组织证据交换等相关程序性规定,保障当 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程序权利,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及相应民事实体法律,合 理分配举证责任。独立判断证据,则要求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官职业道德(即良 知)、逻辑推理及日常生活经验(即理性)进行独立自由的判断。二是坚持综合审 查判断证据原则。综合审查判断,首先是对不同的间接证据充分认证,其次还要结 合案情就所有涉及的法定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不同的间接证据可能会存在瑕疵以至于证明力相对欠缺,客观上需要综合审查予以补强。不同间接证据指向的 部分事实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联程度需要综合审查判断。间接证据之间是否有逻 辑关联、能否互相印证

6、、能否形成闭合的证据链条,需要通过综合审查和判断才能够得到结论。依据推理得到的结论是否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也离不开综合审查判断。3. 本案的认证过程本案被告唯一认可的证据是其支付286935元的银行存折,法院以此 为突破口,确认了数个间接证据组合而成证据链的证明力。首先,已经支付的286935元较之出库单上载明的336935元,恰好相差5万元。若336935元的清算 结果不属实,则无法推导出286935元中6935元的来源。其次,会计证实,出库单 是其在原被告均在场时清算后形成的,原被告均认可;双方合伙期间多次发生口 角、斗殴,成立合伙时,没有书面约定,在关系恶化后清算时,也没有双方签字确认 的书面载体符合日常生活经验。最后,月报表记载的合伙总资产为664799元,每 人应得款项应为元(664799/2),可见出库单上记载的“ 332400+4535=336935来 源于月报表。综上,出库单虽然没有双方签字确认,但其336935的结果来源于无 争议的月报表,与已经支付的286935元能够相互印证,故原告主张的事实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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