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装修管理协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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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 户 装 修 管 理 协 议甲方(物业管理方): 上海意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北青公路6588号 联系电话: 02139878111 乙方(装修施工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装修地址: 商户姓名: 联系电话: 为了加强对商业区域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商户在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第一条、装修的基本情况1、商业区域建筑面积: ; 结构类型: 框架 。2、装修施工期 天,预计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二条、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租赁合同,对乙方装修商业区域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及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

2、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租户的合法利益。1、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装修管理办法等告知乙方,为进入商业区域的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商业区域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商业区域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2、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商业区域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商业区域从事施工活动。3、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装修施工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视和检查。其他装修项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 / 告、发出整改通知等。对涉

3、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租户并报区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商户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商业区域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商业区域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施设备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对劝阻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各物业使用人和商户进行室内装修、装饰时必须提前到消防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接受甲方组织宣传,与甲方签订商户装修管理协议,办理商业区域临时出入证装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开始施工。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

4、备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2、施工人员进入商业区域,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对不办理商业区域临时出入证的,甲方可以拒绝其进入商业区域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租户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3、不得违反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商户铺位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4、施工期间应关闭门户,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商业区域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

5、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5、装修施工人员需到警署办理临时居住证。6、施工期间,必须挂牌施工,接受相邻商户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7、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商业区域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商业区域临时出入证。8、承租人在办理装修手续时,同时交纳装修保证金 。在不违反协议的基础上,装修结束退还本金。9、承租人在进场装修前需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 ,装修期间所使用的水电费按照 按实收取 的标准收取。第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五条、 本协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如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可联系文库删除处理,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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