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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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导如何审核企业的污水处理场?对企业污水处理场的审核应关注以下几方面:1)环境因素方面首先,审核员应关注企业是否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从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大气排放、水体排放、固废处置、噪声的产生、能源及资源的使用、相关方关注的问题等方面识别污水处理场的环境因素,环境因素清单中是否有重要环境因素被遗漏。企业污水处理场的环境因素清单中经常遗漏异常状态和紧急状态下污水的超标排放这两项环境因素;有些企业即使已识别了,但未将其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异常状态包括在停车检修时,需要对设备、管道进行清洗,清洗过程中会排出大量污水,如果这些污水未经过调节就集中排到污水

2、处理场将对污水处理场产生冲击,造成出水超标;紧急状态包括企业发生化学品泄漏等污染事故,高浓度污水直接排入污水处理设备造成负荷冲击而使出水超标。即使企业污水处理场日常运行情况良好,异常和紧急状况下的负荷冲击导致出水超标这种潜在的情况仍然是存在的,故需将异常和紧急状态下污水的超标排放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2)水质、水量方面企业的排水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数,审核员需要搞清楚污水处理装置的处理能力和企业现在实际的排水量,是否所有需处理的污水都进入了污水处理场,是否还存在别的排放口(应只有一个外排口);需处理的污水量是否超出了装置的处理能力;接下来要了解污水中有哪些主要污染物,审核员可根据生产中所用的原料

3、(查原辅料清单)、工艺路线、工艺流程、中间产品和产品、副产品等判断出污水中含有哪些污染物,特别要关注特征污染物;审核员如能在审核前仔细地阅读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和“三同时”验收报告,则对搞清楚水中有哪些污染物大有帮助;搞清污染物的情况后,要判断哪些污染物是属于一类污染物。企业常见的一类污染物有六价铬和铬、铅、镉、汞、银、镍、砷的化合物,这些污染物的监测要在车间排口取样,不能在总排口取样进行监测。3)排放标准方面审核员首先要了解企业适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搞清楚排放的废水去向,其受纳水体是几类水体。要注意有地方污水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有行业标准(限值)的执行行业

4、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如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业、合成氨工业、钢铁工业、啤酒行业、航天推进剂使用、兵器工业、磷肥工业、柠檬酸工业、味精、烧碱和聚氯乙烯工业等行业排放污水均有相应的行业标准,否则需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0列出了一些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员非常容易忽视的是,一些地方还有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通常包括COD总量、矿物油的总量、SS的总量,氨-氮总量)。判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否达标不难,通过监测报告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实际的排水量,就可以大概计算出水中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然后与总量控制指标进行对比,就可判定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是否在控制指标内。4)处理

5、工艺方面污水中污染物不同,所选用的处理工艺路线就不同,当然,处理工艺的选择还与企业的经济状况有关。审核员应仔细地阅读污水处理操作规程,找出控制污水处理效果的关键参数,也就是ISO 14001标准中4.4.6中指的关键特性,通常如进水量、药剂的添加量、反应时间、污水调节池中的pH值,生化处理池中COD进水浓度、温度、停留时间、溶解氧等,这些参数的控制会直接影响到污水的处理效果。审核员应仔细地审核其运行控制过程,以生化处理为例,要查进水COD浓度是否在规定浓度以内;曝气池的溶解氧(DO)浓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营养盐的投加量是否足够即COD:N:P的比例是否合适;细菌的镜检结果是否正常,丝状菌的情况

6、;污泥的回流比和沉降指数是否在设计范围内。对于用化学沉淀法处理一类污染物时,要审核其调节的pH值是否满足沉淀条件,污泥的清理和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有一个污水处理场选择絮凝氯氧化工艺处理印染废水,但在其操作规程上无絮凝剂和氧化剂添加量的规定,在现场发现操作工未经过相关污水处理工艺的培训,不知道所要配制的药剂的浓度,随意添加,而氧化剂氯气的流量又无法计量(流量在其流量计的最低刻度以下),虽然监测报告上的测试数据表明其COD、pH指标是达标的,但这样的操作和管理水平是无法保证废水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必须整改。对于一类污染物则要关注是否在车间进行处理,而不是与其他污水混合后进行处理。常见的一类污染物均为重

7、金属,其处理方法一般是采用化学沉淀法,审核时需关注化学沉淀的条件、试剂的加量、沉淀时间。此外,需关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和沉淀物的处置情况。生化污泥中含水量很高,需要进行污泥脱水,通常用沉淀和压滤结合的方法,要注意观察沉淀和压滤过程产生的污水是否返回处理装置;企业的生化污泥及化学沉淀渣均为危险固体废弃物,不可与生活垃圾或其他一般工业固废一同处理,尤其是压滤后的生化污泥含水量仍较高(80%左右),是不许随意作填埋处理的;含有重金属的化学沉淀渣应交有资质的固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交接应有交接记录,审核员还要关注危废的交接是否执行了联单管理办法。若一时未找到合适的处置单位而只能将上述固体废弃物暂

8、时贮存时,则要关注其贮存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是否有防泄漏的措施。5)处理装置方面审核员在现场审核时应认真观察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若有已停止运行的情况,要关注是什么原因导致停运的,是否已向有关部门申请并得到了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批准,停运是否会影响污水的达标排放;通过查阅设备运行记录和能源资源消耗情况来判断是否存在非正常的排放;是否有专人负责设备运行,此员工是否已经过专门的培训,具备相应的能力;污水处理设备中是否存在要淘汰的设备,设备的节能情况如何,新设备和新技术的采用情况;有否跑冒滴漏现象存在,应急响应措施是否合理、完善,是否备有更替的设备和零部件,以便设备出现功能性故障时能及

9、时更换,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还要注意备用的零部件及备用试剂是不能挪用的。此外,还要观察排污口是否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有没有明显的标识(图形),在排污口也可以凭感官对排水水质作出一些判断,如SS、色度是否达标。6)监测方面为了了解污水处理结果,企业一般要对处理后的水质进行监测,对于监测项目的选择,有必测项目和选择项目之分,表11列出了部分行业外排污水的监测项目。审核员除关注环境部门出具的监测报告外,还应关注企业自己的定期监测原始记录,如有个别项目超标,则要进行追踪,企业是否针对超标现象进行了原因分析,是否进行了纠正,制定的预防措施是否合理有效。很多企业都设有自己的监测室,也或多或少地有一些检测设

10、备,如pH计、分光光度计等,审核员应观察检测设备是否经过了校准,是否备有相应的用于校准标准溶液,用分光光度法检测时是否制作了标准曲线,曲线的正确性,观察检测过程是不是按标准方法进行。一个企业的污水检测室请地方环境检测站对污水进行监测时发现,几乎同一个样品,环保监测部门的检测结果与自检结果有较大差别,经过反复分析研究,发现是检测设备未校准,制作的标准曲线不正确造成的。审核员还要观察分析废液的收集处置情况能否按文件执行,因为分析废液中通常含有有毒物质,如检测COD的废液中常含有铬和银离子,它们均为一类污染物,应收集起来,不能随便倒入下水道。如何审核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几乎所有的企业在其生产过程中

11、会或多或少地使用化学品,为了使用方便,每个企业都会或多或少地贮存一些化学品。在进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时,审核组经常会将危险化学品仓库作为审核的重点,一般来讲,企业也都将危险化学品仓库作为关键岗位,这是因为一旦发生化学品泄漏或火灾、爆炸,可能会出现人员伤亡事故,伴随的是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所以在审核危险化学品仓库时,审核员应多了解一些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贮存知识。首先,要了解危险化学品是如何分类的。在审核化学危险品仓库时,首先要搞清楚所贮存的化学品属于哪类。化学危险品种类繁多,具有各自的物理、化学性质,有不少化学品在受热、摩擦、振动、撞击、接触火源、日光暴晒、遇水受潮、接触空气以及性质相抵触的

12、物品混在一起等因素影响下,会引起燃烧、爆炸、腐蚀、灼伤、中毒等事故。国家标准GB 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将这些危险化学品分为9类:第1类:爆炸品。这些物品受到高热、摩擦、撞击振动等外来原因的作用,或与其他性能相抵触的物质接触,就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同时气体的体积急剧增加,压力增大,从而引起爆炸。第2类:气体。按其性质又可分为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按其闪点,本类物质又可以分为低闪点液体(闭杯试验闪点低于18),中闪点液体(闭杯试验闪点在18至23之间),高闪点液体(闭杯试验闪点在23至61之间)。第4类:易燃固体、

13、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易燃固体是指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放出有毒有害气体的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是指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是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质。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性物质是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的物质;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其分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这些物质易燃、易爆、易分解,对热、振动、摩擦极为敏感。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毒性物质按其性质可分为无机剧毒物质、有机剧毒物质、无机毒性物质和有机毒性物质;感染性物质是指含有致病微生物,能

14、引起病态甚至死亡的物质。第7类:放射性物质。这类物质是指任何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浓度和放射性总活度都超过GB 11806规定限值的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这类物质是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物质造成损坏的物质;按其性质可分为酸性腐蚀品、碱性腐蚀品和其他腐蚀品。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第二,要了解化学危险品的贮存要求。根据化学品的性质,火灾危险性可分为5类:甲类:a)常温下可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b)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c)受撞击、摩擦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d)闪

15、点低于28 的易燃液体;e)爆炸下限小于10的可燃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的可燃气体的固体物;f)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乙类:a)不属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b)闪点在28 至60 之间的易燃、可燃液体;c)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d)助燃气体;e)爆炸下限大于10的可燃气体;f)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危险物品。丙类:闪点大于60 的可燃液体;可燃固体。丁类:难燃烧物品。戊类:非燃烧物品。根据以上对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故对存放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硬件方面设置不同的要求:1)对于存放甲

16、类、乙类化学品的仓库,通常采用单层建筑,不允许设地下室,其耐火等级、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2)消防设备、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有关要求;3)贮存甲类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仓库需安装避雷和通风设备;4)爆炸物品,如苦味酸、三硝基甲苯、硝化甘油、硝酸铵炸药、雷汞等不准与其他物品共同储存,起爆药与炸药必须隔离存放;5)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不能露天存放或在潮湿、有积水的仓库中存放,也不得与氧化剂混存;6)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易燃气体,如乙炔、氢气、氯甲烷、硫化氢、氨等不能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一起存放;油脂不能与氧气一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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