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业消防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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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着商业运营模式的不断变化,集多种使用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日益增多,为 实现商业业态的多元化发展,室内步行街的形式越来越受到商家及业主的青睐。国家标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下简称新建规)首次提出了有顶棚的商业步行街的 消防设计要求,规范虽未对步行街做出定义,但归纳了有顶棚的商业步行街的主要特征,即 “零售、餐饮和娱乐等中小型商业设施或商铺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步行街两侧均有开 放的出入口并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排烟条件,步行街两侧均为建筑面积较小的商铺,一般 不大于300 E”。步行街与中庭的区别中庭是建筑内部的一种共享空间,贯通多个楼层,甚至从首层贯通至顶层,

2、中庭四周与 建筑物各楼层的廊道、营业厅、展览厅或窗口等直接连通,中庭空间通透、明亮,具有良好 的空间视觉效果,其空间形式与步行街内部形成的共享空间相似。在新建规推出之前, 关于步行街的防火设计要求一直没有明确规定,步行街及中庭的概念经常混淆。新建规 推出之后,明确对步行街及中庭进行区分,在建筑形式上其主要区别在于步行街如果没有顶 棚,则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就成为相对独立的多座不同建筑,而中庭则不能,此外,步行街设 置顶棚后并不会明显增大两侧建筑火灾蔓延的危险,火灾烟气也不会在该空间内明显积聚。新建规对步行街的设计要求新建规推出之前,步行街一般需要进行消防性能化设计,主要做法是通过加强步行 街与周边

3、建筑的防火分隔方式,提高步行街的安全性,将其论证为人员疏散的“亚安全区”, 以解决部分楼梯间在首层无法直通室外、疏散距离不足等问题。然而,由于当时规范没有明 文规定,实际工程项目中室内步行街的具体设计并没有特别统一的做法。随着新建规的推出,规范明确了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可以利用步行街进行疏散,但前 提条件为步行街应与周围建筑之间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方式,同时步行街本身也应满足一定 条件的限制。首先,考虑步行街如果没有顶棚则两侧建筑为相对独立的多座不同建筑,规范参照相临 两座建筑的要求,规定了两侧建筑耐火等级及两侧建筑之间的距离,对于高层建筑,其间距 离不应小于13m,对于单、多层建筑,其间距离不应小

4、于9m。其次,关于步行街的排烟方式,从排烟方式可靠性考虑,规范要求应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自然排烟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25%,步行街内各层楼板上的开口面积不 应低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37%。为保证自然通风及排烟条件,步行街端部在各层不宜封闭; 在北方地区,为保证步行街内空调环境需要封闭时,应在各层设置可开启面积不小于该部位 墙体面积一半的门窗。在防火分区划分上,步行街与贴邻商铺为一个整体,内部一般不划分防火分区,未与步 行街直接连通的商铺按规范要求划分防火分区。为考虑将火灾控制在着火房间内,避免步行 街两侧火灾向步行街蔓延,从而将步行街营造为相对安全的区域,规范对步行街两侧商铺之

5、间及与步行街之间的防火分隔作了规定。步行街的防火分隔方式与中庭的防火分隔方式略有 不同,其中差别较大的一点为中庭可以采用防火卷帘,而步行街不可以。在疏散设计方面,通过采取规范要求的一系列防火分隔措施后,步行街可作为两侧建筑 内人员疏散的相对安全区域,步行街两侧建筑的疏散楼梯可在首层直接通向步行街,首层商 铺的疏散门亦可直接开向步行街,两侧建筑内人员可先向步行街首层疏散,然后再经步行街 向室外空间疏散。这一作法解决了楼梯间在首层无法直通室外的问题。关于步行街内的疏散距离,规范指出步行街首层应按“步行距离”控制,且不应大于 60m;二层及以上商铺疏散门至安全出口按“直线距离”控制,且不应大于37.

6、5m。这一要 求的提出限定了步行街首层安全出口的布置原则,设计师在工程实际中应特别注意“步行距 离”与“直线距离”的区别,合理布置安全出口。步行街消防问题探讨1、商铺面积的限制新建规对室内步行街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然而对于一些商业综合体,严格限定 步行街两侧的商铺面积不超过300m2似乎较难实现。特别是对于一些大型商业建筑,为提高 商场档次,业主常会引入一些大牌主力店,此类店铺往往设置在步行街尽端的两侧,且一般 建筑面积较大。对于此类店铺,如果一定要将其面积限制在300m2以下,会为招商引资带来 很大的障碍。针对此类位于步行街端部的大主力店,遵循将火灾有效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的原则,可在 主力店

7、与步行街的连通部位及主力店本身进行加强处理,使其形成独立防火单元,从而将火 灾有效控制在防火单元内部。首先大主力店与周围商铺的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可提高到 3.0h,主力店面向步行街一侧围护结构应主要采取实体墙的形式,围护结构的耐火极限可提 高至2.0h3.0h,主力店与步行街的连通部位应设置宽度不大于1跨、长度为610m的通道, 通道两端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通道面向步行街 一侧的分隔措施不可采用防火卷帘,另一侧当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h。 作为独立的防火单元,主力店应设置独立的疏散出口直通疏散楼梯间或设置长度不超过10m 的疏散通道通向安全出口。2、步行街长度限制关于步行街的长度,规范提出为避免火灾时造成较大的过火面积,同时方便消防队员展 开救援工作,步行街的长度不宜大于300m。然而由于步行街长度的计算方法并没有明确规 定,一些特殊形状的步行街,特别是环形步行街,其长度较难测定。根据规范原意,步行街长度的确定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控制。首先步行街的长度应与步 行街的端部相对应,环形步行街一般具有多个端部,由此在计算步行街长度时宜考虑两个相 邻最近的端部之间作为一段独立的步行街,且控制每段步行街的长度不超过3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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