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支座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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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橡胶支座买卖合同需方:广东泰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莞高速公路惠州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从莞高速公路惠州段项目(S29)(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需要,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签订橡胶支座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具体型号、单价。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 二、清单上所列结算单价已包括产品送达工地含运输费、税费、装车费等在内费用的单价。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设计变

2、更保留数量变更权,合同结算总金额以实际供应各种规格材料数量乘其单价的总和。以上单价为固定单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3.1、乙方所供橡胶支座符合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JT/T4-2004)和公路桥梁盆式支座(JT/T391-2009)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 3.2、所有支座应是最近生产的产品,在生产厂内存放均不超过一年。 四、供货计划衔接: 甲方需提前至少一个月至三个月向乙方提供下月材料要货计划。在计划范围内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及时送达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并且满足甲方在供货时间和规格、数量上的要求,同时要满足甲方施工进度方面的各项要求。 五、供货地点、时间:5.1

3、、交货地点: 5.2、交货时间衔接:为有利于乙方提前组织原材料和安排生产,甲方提前至少1个月至3个月时间将要货计划通知乙方。 六、交货验收: 6.1、交货验收由甲方指定专人进行验收并签具收货回单方能生效。 6.2、批次交货时确认规格、数量,供方应按技术规格的要求向甲方提交所发货物的技术资料和质保单。 6.3、每次交货时,不同规格型号的支座应包装完好,并有牢固的明显标志。 七、质量检验 7.1、供货到现场后,质量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送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对支座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如甲方把不合格的支座照常使用,供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7.2、对质量发生异议时,送认可的检验机构复检,检

4、验结果作为判定的依据。检验不合格,乙方无条件接受退货,如复验合格,甲方无条件接受货物,复验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八、若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配合、指导甲方施工,乙方需无条件配合。 九、货物结算及支付方式: 9.1、货款每月结算一次,付款根据甲方本项目单项工程计量支付,支付比例按计量95%,5%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过后一次性付清。9.2、支付方式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汇入指定账户。开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十、违约责任:除出现下述第2种情形外,当事人一方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因此而增加的费用: 10.1、乙方供应的材料没有按约定的时间到达甲方现场(不可抗力除外),造成延误施

5、工生产,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由乙方负责按未到货价款的1%/日赔偿。 10.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10.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10.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0.5、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一、争议的解决:如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货款两清后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需方单位盖章(甲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联系电话:签约时间: 年月日 供方单位盖章(乙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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