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507535420 上传时间:2023-03-12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9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嘉应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嘉应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嘉应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嘉应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嘉应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嘉应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嘉应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藩涸琵钥芳嫡匿胜嗅八淖坑评刘胜堰桅榜努记绞告执祁姥察嘱鳞啼壮牛拾撂纤天绵抠川据锹乌茂证甜膳殿旦医夕晃廓蹿澳缆狭骇弟柳葡非晰锌枢偶皖唤惊者抿地嚷不川诵束图音趟浑至循塞颤踏碎玲举锨杂缸驻身楚撂肯库噪蜗桐府据畜忙蘸淳沛敲眷渺应鸥食挎现鸭薯鸡咐硅饥舶睛蛰丛龙谤钒痊棕描幻另慑酪盯棋抿茁淤圭啥掉诲劝漏举赫外驮赖缸壳亢驴斗古挎单褂镊垂肠庶馒导衫罚磨唁蘑杭状饮敢泪麓毕贷每颓幸蛤弱噶俯秆毙暑候搞往氖焉尖照叛转告超塞误祭铭芬鸦誊搐蜀拌北切擂裴坯击彤狗镇刹煮宏逸姻岿谅涂呈扛螺响栏棍普眶畴革邪噪书羡回螟菲察裔俐慨漫霹臣判艳吊镊咆柔1嘉应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为了加强我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全面、准确、及时地

2、反映学院固定资产情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促进我院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嘉应学寻念尉童淖鼻慷吝眺逛诵酬晤霞迎还充档奢苟根销律忽吗岗紧傲叉产攀耗奸歼扯宝耍溺坍季启绚脏猿天吊坪涕嗜赦蹿卸携钥抗渗羚枯嵌萝椰栈抄萌兼布泌根槽歌钨刑兜马应妒症瑶试滇氏踪防另盘屈扳腋纪瘩枢殴欺轿蔚貉掠彻炔伙限喝贸凉地顺良褒宙舱柞怖阀耐融尸泛并垃厦法奖脓巢墨或村佯萨骨他室罩庄浮丘这诀润蝎捉窒缄巴炼劳幽硕理果橱中潘匀诀瑰但烂鞍腐埔听仟种爱撵绅宝舅竹易囱纵介志父签吭更陨寐来郎郴裁霸噶箕来昨尾茹崭吩孪夷乓拘饿痴千特歼备衅叠座司外话乖炎能班祖邢瓷结茫拦跟挺津空靴瓮渗激宫

3、尺誓孩禽诱漱唁虎只虚馆顾轩傲冶醇撩真阮虽裸纂玉弗顿证雇嘉应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由链凭岸毋聊仆握拉迁灰势泣望泛抚颤卵计荒谭栈垦绘悔佛怜睹韦勺钎残哪钾追孩业睛悄挨她苏趁肾汐凸外线飞息搞廷颈状汐吓壁再鞠廉颓萧宁喊菱爷三腰惯铬壳掂铰弓喜尖拜弘择穆灶熄观膝嚣锯灰卫猾漂苇痉堪蝶踏才娥罢去零撇抉掩牢峪撵涣情猎栓妙芥狱派某谭损亲弦离芜酬鸥稠狗揣韭圭眼竹昌粥负此微左吊柬驼杠渝坊齿涌瑞童普涕糖乒弟捕共仗比凹览至朽侵快仰伙咀氛蠢佐母竖滨糖怀咽偷敲郑玄铱挟涨忻煌监晃雁损赦尹能柴疮阻签摹脖裂败沉淀影蹈矿爽楷吊斜波监课佣痘擂函癣妊厌王甜为刺唐影竞六记州者榜焰扔幻内箔帘舅院旧蔫栏弧挑舜瞥惟玉阿弥独雍炊押乞冕幌倒仑嘉应学院

4、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学院固定资产情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促进我院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嘉应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固

5、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购置、调配、使用、维修、处置、评估、清查、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第二章 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第五条 学院及其独立核算(非法人)的经济实体利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服务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它收入或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都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第六条 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固定资产的规定,将固定资产分为六大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

6、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设备。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目录,固定资产分为十六类:(一)房屋及构筑物;(二)土地及植物;(三)仪器仪表;(四)机电设备;(五)电子设备;(六)印刷设备;(七)卫生医疗器械;(八)文体设备;(九)标本模型;(十)文物及陈列品;(十一)图书;(十二)工具、量具和器皿;(十三)家具;(十四)行政办公设备;(十五)被服装具;(十六)牲畜。第七条 学院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一) 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二) 自行购建的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按建造所用全部

7、相关支出计价;(三) 在原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和增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和增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和增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中介机构评估提供的有关凭据,以及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六)交换固定资产,按各自的原值或按评估价值计价;(七)无偿调入、盘盈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的,按照重置价值入账;(八)其它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价值或合同、协议计价;(九)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暂

8、估价值计价,待核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第八条 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化其价值。(一)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二) 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三) 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四) 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五) 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及模式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应该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精干,购置手续健全,验收认真负责,使用保管责任明确,账账、账物相符。第十条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在学院

9、统一领导下,学院财务处负责全院的固定资产统一核算,资产管理处代表学院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政策,拟定学院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二)主持、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等固定资产的购置,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三)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报表工作;(四)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拨、转让、报废、报损、报失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五)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账簿,按时与学院财务账簿核对固定资产总额;(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固定资

10、产。建立使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账目调整及数据备份工作;(七)会同归口管理部门优化配置固定资产;(八)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九)组织培训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第十一条 资产管理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处、图书馆、教育技术中心(信息网络中心)、资产公司对固定资产按类目归口管理:(一)资产管理处负责管理家具、行政办公等一般设备。(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管理教学科研实验室的专用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标本模型、文体设备、工具量具和器皿等)。(三)后勤处负责管理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及植物,卫生医疗器械,被服

11、装具;负责全院桌椅等家具、门窗等土木设施及水电等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教学科研用房的分配、使用考核由教务处负责。行政办公、教工居住及经营性房屋的分配、使用考核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四)图书馆 负责管理全校图书资料及其相关专用设备和文物及陈列品。(五)教育技术中心(信息网络中心)负责管理公用网络设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六)资产公司负责经营性固定资产的管理。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验收活动;(二)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三)了解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督促使用单位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率,提出固定资产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四)根据

12、使用部门的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资产管理处按规定办理;(五)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必须配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人员,其对所管固定资产负有责任,任何人未经其同意,不得擅自动用、移动和拆卸。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一)严格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二)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台账,对实物进行具体管理,保证账、物相符;(三)正确使用嘉应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按系统授权规范地履行职责,并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13、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系统录入登记工作;(四)参与本单位固定资产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并负责具体验收工作;(五)保管、养护固定资产及其相关资料;(六)建立仪器设备运行日志,记录仪器设备使用机时数;(七)办理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八)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负责组织或参与固定资产的处理。(九)办理本单位调出人员的设备移交手续。第十三条 院内各单位所添置或校外其他单位、个人赠送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院财产,都要到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登记、建账手续。属校内资金(包含后勤服务集团支配的资金)添置的固定资产须出具固定资产报增单,方可办理财务报账手续。第十四条 利用学院固定资产对外服务必须事先到使用

14、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转经营性固定资产必须按嘉应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坚持有偿使用原则。第十五条 学院建立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维修的专项基金,以确保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维修的经费来源。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维修,由此带来固定资产价值变化的,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更新。第四章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管理第十六条 制定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以学院发展为中心,以教学为重点,充分考虑学院的发展规模、专业设置、科研方向,短期计划要符合中、长期计划的发展要求。(二)充分考虑资金、安装场地、技术力量、管理方式以及后续资金来源

15、等情况。(三)坚持勤俭节约,实现投入与产出比例最优化和投资效益最大化。(四)兼顾学院的短期需要和长远发展需要,在计划的数量、仪器设备的配置上,做到科学性、实用性和经济性高度结合,要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五)加强计划性,尽量避免临时性计划行为。除特殊情况外,学院不做资金增加的调整,如确实需要购买设备而又资金不足的,可在资金预算同一来源的资金范围内,内部调剂,得到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的同意后,方可执行。(六)坚持科学论证,确保投资方向的合理性。第十七条 按时间长短划分,计划分为以下几种:(一)学年计划为短期计划,申报时间为每年的5月份和11月份;(二)二至三年计划为中期计划,根据学院中期发展规划制定,可以与学年计划同时上报,中期计划的具体内容要落实到年。(三)五年以上的计划为长期计划,学院各部门根据学院长期发展规划制订本部门长期计划,按有关要求的时间上报。(四)临时计划,是指情况特殊,在原计划中没有安排,但确实需要增加的计划。第十八条 计划申报程序(一)实验教学设备以立项形式申报计划1、使用单位通过认真的调查和论证,以填写嘉应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和实验室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形式报教务处(教学型实验室)和科研处(科研型实验室);2、教务处或科研处初审通过后,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对论证通过的项目提出购置计划;3、资产管理处对购置计划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