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07483303 上传时间:2022-08-08 格式:DOC 页数:30 大小:1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3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二九年六月目 录第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的规范41.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有哪些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规范?42.如何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数量?4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转让股票?74.禁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的窗口期是如何规定的?7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规定有哪些?86.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是如何规定的?87.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人员股份交易行为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98.目前,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采取了哪些具体的限制措施?10第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一般规定119.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有哪些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规范?1110.什么是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1111.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披露时点和交易行为限制是如何规定的?1212.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13第三,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规范1413.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哪些?1414.关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增持行为是如何规定的?1415.关于禁止大股东增持股份的窗口期有哪些规定?1516.关

3、于大股东增持股份的豁免是如何规定的?15第四,关于股东减持限售存量股份的规范1717.关于规范股东减持限售存量股份的相关规章制度有哪些?1718.限售存量股份是指哪些类型的股份?1719.关于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有哪些规定?1820.关于限售存量股份的转让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规定?1821.“一个月”减持期限如何确定?1922.“公开出售”如何理解?2023.“1%”减持比例如何计算?2024.一个实际控制人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计算减持数量时,是否要将其所控制的所有账户合并计算?2025.股东所持存量股份,在限售期内发生过户的,如何进行减持计算?2126.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通过大宗交

4、易出让后,是否还受1%的减持限制?2127.关于转让限售存量股份的禁止减持期间是如何规定的?22第五,关于国有股东和外国投资者股份交易行为的特殊规定2328.规范国有股东和外国投资者股份交易行为的主要规章制度有那些?2329.上述规章制度所规范的国有股东和外国投资者范围包括哪些?2330.国有控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应履行的程序有哪些规定?2431.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应履行的程序有哪些规定?2532.关于国有单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应履行的程序有哪些规定?2533.外国投资者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买卖上市公司A股?26第六,关于违反股份交

5、易相关规定的纪律处分273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的股份交易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的,交易所会采取何种纪律处分措施?273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典型的违规股份交易行为有哪些?27第一, 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的规范1. 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有哪些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规范?目前,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行为的法规和规章制度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56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

6、证券交易所关于重申上市公司董监高管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的通知和关于利用CA证书在线填报和持续更新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基本信息的通知等。2. 如何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数量?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数量可以分四种情况计算:(1)可转让股份数量的基本计算公式。在当年没有新增股份的情况下,按照“可减持股份数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25%”的公式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比例之限制。例如,某上市公司董事张先生,2008年末持有公司无限售股份10000股。2009

7、年度,按照“可减持股份数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25%”的公式计算,张先生理论上可减持股份数量为2500股。(2)对于在多地上市公司的处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同时包括在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既包括A、B股,也包括在境外发行的本公司股份。(3)对当年新增股份的处理:当年新增股票应分别两种情况处理:第一,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形式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所持股票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减持的数量。第二,因其他原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新增股票的,新增无限售条件股票当年可转

8、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票不能减持,但计入次年可转让股票基数。继续以前述张先生为例,直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完毕,张先生并未减持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0送10的红股分配方案,张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变更为20000股。此后,张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10000股,还获得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50000股(但该部分股份需待三年后才能上市流通),张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变更为80000股,其中,3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5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票。2009年度,张先生可以减持的股份数量,由2500股增加为7500股(因分红同比例增加2500股,因二级市场购买新增无限售条件股票当年可转让

9、25%即2500股),而张先生新增的有限售条件的50000股激励股份则不能上市流通,但计入次年可转让股票基数。(4)对当年可转让未转让股份的处理对于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得累计到次年自由减持,而应当按当年末持有股票数量为基数重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继续以张先生为例,2009年度,张先生最终减持了5000股,尚有2500股可减持股份未减持。张先生可转让但未转让的2500股,不得累计到次年自由减持,而应当按当年末持有股票数量为基数重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2009年末,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为75000股(80000股减去其减持了的5000股),根据前述规则计算,张先生2010年可以转让的

10、公司股份数目按照“可减持股份数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25%”的公式计算应为18750股。(5)上述计算中涉及的几个概念问题持有,系以是否登记在其名下为准,不包括间接持有或其他控制方式。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转让,是指主动减持的行为(如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不包括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导致被动减持的情况。3.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转让股票?以下情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其所持有股票:(1)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3)

1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间内的;(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4. 禁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的窗口期是如何规定的?禁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卖的窗口期包括:(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5.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规定有哪些?内幕信息,系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

12、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法律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证券法第73、75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法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证券法第75条),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2007年8月15日,证监会发布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涉及行政许可及无先例、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重大事项的,上市公司应当向证监会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有

13、无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文件,并充分举证相关人员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6. 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是如何规定的?根据证券法第47条之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此外,证券法第195条亦规定,“违反本法第47条的规定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多次买卖的短线交易,短线交易禁止期按如下标准计算:对于多次买入的,以最后一次买入的时间作为6个月卖出禁止期的起算点;对于多次卖出的,以最后一

14、次卖出的时间作为6个月买入禁止期的起算点。对于短线交易,董事会应及时行使归入权,即将由此所得的收益收归公司所有,如董事会不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公司董事会不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7. 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本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申报并披露。披露内容应包括: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

15、动的日期、数量、价格;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变动后的持股数量;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专项制度,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披露情况。董事会秘书未及时申报或更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本所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8. 目前,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采取了哪些具体的限制措施?目前,对于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任期内减持股份每年仅可以转让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权益分派等事项,如果上市公司能够准确申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并能够及时对前述信息进行持续更新,本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可以实现事前控制。此外,对于B股、短线交易行为、禁止买卖窗口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