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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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6502001B 16a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 55692009代替GB 15569-1995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Quarantine protocol for the movement of agricultural plantsand plant products2009-04-27发布2009-10-01实施宰瞀鹊紫瓣警糌赞星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况19GB 1 55692009刚舌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代替G3 15569 1995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本标准与GB 15569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的英文名称、标准结构、部分术语

2、;对国内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疫程序,及其现场检查和室内检验检测等方面进行了补充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和附录G均为规范性附录,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陕西省植物保护工作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福祥、杨桦、吴立峰、杨铭、项宇。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55691995GB 15569-2009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内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疫程序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对调运的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

3、品的检疫。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调运检疫quarantine for movement(of plants and plant products)植物检疫人员依据植物检疫法规对调运(包括托运、邮寄、自运、携带、销售等)的应施检疫的植物及 植物产品实施的检疫。22植物plants活的植物及其器官,包括种子和种质。23植物产品plant products未经加工的植物性材料(包括谷物)和那些虽经加工,但由于其性质或加工的性质而仍有可能造成 有害生物传人和扩散危险的产品。24批lot同一时间、同一发运地点、同一收货地点、同一品名(种类)、同一运输工具的全部应检物品。25包装p

4、ackaging用于支撑、保护或装载某种商品的材料。26直观检查visual examination对植物、植物产品或其他限定物,在没有处理的情况下,用肉眼、放大镜、体视显微镜或显微镜来检 查有害生物或污染物。3应检疫的有害生物31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全国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3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补充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4调运检疫程序 见图1。GB 155692009图1调运检疫程序5受理申请5I植物检疫机构受理调运单位或个人提出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的调运检疫申请。52审核农业植物调运检疫申请书(见附录A),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要求书(见附录B)以及其他有 关

5、单证。53根据调运单位或个人的申请内容,准备检疫工具,确定检疫时间、地点和方法。6现场检查61检查内容 检查调运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包装和铺垫材料、运载工具、堆放场所等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62抽样检查根据不同种类、包装、数量,对应检植物及植物产品进行抽检。抽样方法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抽样。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按照检查的目标有害生物的发生分布特 点、植物和植物产品以及包装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对角线五点或分层取样等方法,按现场抽样件数标 准表(见附录C)的数量进行抽样。直观检查所抽的样品。对植物及植物产品检查时,主要检查有无检 疫性有害生物及疑似害状;对包装和铺垫材

6、料、运载工具、堆放场所等检查时,主要检查有无检疫性有害 生物及其留存痕迹。发现疑似检疫性有害生物难以现场认定的,进行进一步的室内检验检测。2GB 1556920097室内检验检测71取样 根据应检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和目标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特点,选择适当的取样方法,提取代表样品。取样份数和每份样品数量见现场取样份数(见附录D)和每份样品数量(见附录E)。72检验检测 检验检测方法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按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根据应检物品的具体情况和目标有害生物的特点采用适当的检验检测方法。 常用的检验检测方法包括直接镜检、解剖检查、过筛检验、比重检验、染色检验、洗涤检验、分离培养检验、血清反

7、应检验、噬菌体检验、萌芽检验、PCR检测等,详见常用检验检测方法(参见附录F)。8检疫结论 根据现场检查或室内检验检测结果签发植物检疫行政许可(不)受理通知书(见附录G)。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对该批植物或植物产品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提出检疫处 理意见。9档案管理 有关原始记录、单证等妥善保存。所有样品至少保存一年,保存的样品应附有标签,注明取样地点、时间,取样数量,取样人、检验人等信息。GB 15569-2009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申请书表A1农业植物调运检疫申请书编号申请单位(盖章)联系地址代理人(签名)联系电话 报检日期 邮政编码 植物(货物)

8、名称类型用途包装方式 件数 原产地 重量(株数)运输工具 工具号码 货物调运单位或个人 起运地点 运往地点 填写报检地点 受检地点发货单位 收货单位 货物单价货物合同价值 合同编号来人领取 要求批件特快专递邮寄 发送方式普通邮寄4GB 15569-2009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要求书表B1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要求书有效期至:年月 日调运单位(人) 联系电话 植物中文名称 植物部位 数量(千克株) 包装方式用途 产地起运地点 运往地点 检疫要求检疫员:(签发机构植物检疫专用章)年月日注:本表共两联。第一联交调出地检疫机构,第二联留存签发检疫机构。5GB 155692009附录C (

9、规范性附录) 现场抽样件数标准表表c1现场抽样件数标准表种类按货物总件数抽样百分率 抽样最低数4 ooo kg的25种子类 不少于10件lO ooo株的35苗木类 loo株100lO ooo株的6lO植物产品o25o5件或lOO kg 中药材、烟草02505件 注1:散装种子100 kg为一件,苗末100株为一件。注2:不足抽样最低数的全部检验。注3:其他类可参照表中比例抽查。6GB 155692009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现场取样份数表D1现场取样份数取样总量件 取样份数100以下110150025013 ooo 33 ooo以上4GB 155692009附录E (规范性附录) 每份样品数

10、量表E1每份样品数量植物种类每份样品数量Eg或株(个) 块茎、块根、葱头、大蒜、枣等 2002 500 花生、玉米、大豆、蚕豆、菜豆等1 ooo1 500 稻谷、麦类、高粱、绿豆、棉籽等1 ooo种子类谷子、芝麻、油菜籽、亚麻耔等500蔬菜、牧草籽、花卉籽等!oo姻籽等 1030 苗木类 柑桔、苹果、花卉、薯苗等 10100 植物产品 粮谷类、水果、蔬菜、中药材等2 ooo2 500注:其他类参照表中类型抽取样品。8GB 155692009附录F (资料性附录) 常用检验检测方法F1直接镜检 被查获的疑似害虫各虫态,在解剖镜下进行害虫种类鉴定。用拨针挑取样品病变部分的病原物,沾涂于滴有蒸馏水的

11、载玻片上,用显微镜检查病原物种类。 F2解剖检查对疑难病害或隐蔽型病虫为害的应检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进行切片或解剖被害处,置解剖镜或显微 镜下检查。F3过筛检验 适用于种子、粮谷类。将受检样品倒人相应孔径筛内,过筛检查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若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必要时按式(F1)计算含量。每千克含量一发现数量(g)试样重量(g)1 000(F1)F4比重检验 适用于种子、粮谷类。运用病种子、虫蛀种子与健康种子间的比重差异,用不同比重的溶液区分沉浮,然后捞取浮种进一 步检查。F5染色检验 检验禾谷类、豆类种子时,可分别采用高锰酸钾染色法、碘化钾染色法、油浸检验法等进行检验。F6洗涤检验将受检样品5

12、g25 g倒入10 mL50 mL无菌水的三角瓶内,振荡5 min10 min,离心浓缩,取 其浓缩的沉淀液适当稀释,置于显微镜下检查病原物种类,必要时计算病原物接种体的负荷量。F7分离培养检验 将受检样品消毒,并移于相应的培养基上培养检验。F8血清反应检验 分别采用特制的抗血清检验细菌、病毒、类菌原体。F9噬菌体检验利用专化性噬菌体的浸染试验快速检验细菌。9GB 15569-2009F10萌芽检验 常用的有保湿培养、沙土萌芽、土内萌芽、试管幼苗症状观测等检验方法。F11 PCR检测包括RT-PCR和IC-RT-PCR、巢式PCR、共作PCR、多重PCR、实时荧光PCR。其中RT-PCR和 ICRT-PCR检测技术用于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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