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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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改进工作人员在执法、执纪、服务环节的工作作风,使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局机关工作高效、廉洁、务实,经局党组会议通过,特制定本制度。其次条 本制度是干部职工必需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其次章 工作规则第三条 工作职责1、仔细贯彻党和国家的路途、方针、政策,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亮、廉洁高效的机关。2、局机关干部职工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听从支配、顾全大局、清正廉洁、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3、各

2、股室、中心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制度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以金财工程为重点推动电子政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切实贯彻本局各项工作部署。第四条 领导职责1、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全盘工作,副局长帮助局长工作。2、局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调动局属各股室、中心职能作用,在调查探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完成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要贯彻局党支部的确定,工作中常常互通状况,交换看法,团结协作,重要状况和重大事项,刚好向局长报告。3、局长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由受托付的副局长主持工作;其他局领导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其分管的工作由局长指定其他局领导代管;各股室、中心负责人

3、详细负责本股室、中心的工作;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第五条 科学民主决策程序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职工共同协商探讨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2、各股室、中心提请局领导探讨确定事关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局领导班子应事先深化调查探讨,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询问、探讨和分析后加以解决;涉及县直部门或乡镇的,应充分协商,事先征求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尽量取得一样看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通过向社会公示的形式征求看法和建议。3、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需经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探讨确定。涉及全县经济发展的事项在作出重

4、大决策前,依据须要,可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听取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单位等方面的看法和建议。第六条 依法行政要求1、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强化工作责任,肃穆工作纪律,推动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实力和水平。2、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统一实施的须要,适时向县人大、人民政府提出制定我县财经政策,刚好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财经政策,确保地方性财政政策的质量。3、实施审批、许可、登记、发证以及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惩罚、行政强制等详细行政行为,应当合法、适当、刚好和有效。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5、、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执法和行政审批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财政惩罚案件实行集中审理制度,加强执法协调,推动综合执法。第七条 行政监督1、加强对局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依据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和审计法等法律规定,自觉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和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发觉问题要仔细查处和整治,重大问题向县人大和县人民政府报告。2、加强财政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完善局机关内部执行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状况的层层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方法和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刚好发觉并

6、订正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文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防止和订正违法或不正值的行政行为。自觉接受并重视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指责、看法和建议。3、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局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热忱接待群众来访,处理重要信访问题。4、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重视反映工作中的问题,主动主动地调查和整改。加强保密工作制度,财政宣扬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未经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支配,不得接受涉及本局工作的新闻采访。5、各股室、中心必需围绕上级财政部门和县委、政府及本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创建性地开展工

7、作,并在年中和年末报告执行状况。对重大决策要加强监督检查,刚好跟踪和反馈执行状况。县财政局实行督查制度,督查由局办公室负责。第八条 会议制度1、实行局党支部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干部职工会议制度。2、局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支部会议;局长召集和主持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主持或托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3、局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托付党支部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支部成员参与,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局党支部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学习传达党中心、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的重大确定、重要指示,探讨落实措施;(

8、2)探讨党建工作,通报重要状况。4、局务会议由局领导和各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参与,由局长或托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探讨部署全局性重要工作;(2)探讨确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3)探讨确定局内机构变动、人事任免、干部奖惩等事项。(4)探讨确定财政改革、财政体制调整及财税政策、中长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机关基本建设等全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局务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5、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托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单位负责人、相关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与。其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的会议文件精神,探讨协

9、调涉及局属有关股室、中心的特地问题,部署有关专项工作。6、局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确定,会议的组织、秘书工作由支委负责人负责。局领导碰头会议和局务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由副局长提出并交局长确定,会议的组织、秘书工作均由办公室负责。7、局领导因故不能出席局党支部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应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如对议题有看法或建议,可在会前、会中提出。会议议定事项,应由主持会议的局领导或授权会议记录人员予以通报。各股室、中心应由负责人出席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负责人不能出席的,应托付本股室其他人员参与,并向办公室说明状况。8、工作会议实行

10、从严驾驭、支配限制和定点召开方法。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削减会议数量,限制会议规模、会期。第九条 公文审批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抄送县财政局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方法及有关规定。除局领导交办事项和必需干脆抄送的机密事项外,一般不干脆向局领导个人抄送公文。全部外来公文由局办公室登文后呈报局长审批,再按局领导分工转呈批办。收到外单位征求看法的公文,先由局办公室登文后呈送局长阅签,再送承办股室按要求反馈看法。2、制发公文应坚持精简、高效、精确、平安的原则。要加快网络化办公进程,提高公文办理效率。各股室、中心拟定以县财政局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11、章、确定、吩咐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起草后先送局办公室核稿,方可报局领导审批。一般公文由分管领导签发,对于特急公文,分管局领导不在家时,应由局办公室报告局领导,托付其他局领导签发。第十条 工作纪律1、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学习的表率,仔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亲密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更的新趋势,不断总结阅历,创新学问,刻苦钻研,精通业务。2、全局干部职工,特殊是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对领导交办或接手的工作必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在完成的过程中有问题要刚好提出;对已完成的工作,自己检查认定没有错误再上报或反馈,不能领导检查出了问题再辩解。3

12、、全体工作人员特殊是局领导及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必需坚决执行本局的确定,如有不同看法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确定前,不得有任何违反本局确定的言论和行为;代表本局发表的讲话、文章以及个人发表涉及未经探讨的重大问题的讲话、文章,事先须按程序报告。4、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加服务观念,强化责随意识,树立规范服务、清正廉洁、从严治政的新风。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主动办理,对不符合规定和政策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对因推委、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理、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肃穆查处。5、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得接受礼

13、品和宴请,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谋私利。6、坚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局领导、共产党员、各股室和中心负责人要深化基层,调查探讨,了解状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特殊要深化到困难地区、困难群众生活中去,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关切群众疾苦。下基层调查探讨,要轻车简从,不迎来送往。第三章 局机关学习制度第十一条 局机关学习活动由局办公室负责通知并主持。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财政业务以及其他相关学问。第十二条 局机关学习活动实行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体学习主要是学习党的路途、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等;个人自学主要就确定的内容进行学习,并组织探讨。第十三条 学习时间确定为每周星期

14、五下午,如遇特殊状况另行通知。第十四条 局机关学习时间除出差、调研、验收项目或检查工作、病假和其他特别特殊的状况外,不得请假。第十五条 局机关学习活动必需依据局办公室的统一支配,每位干部就遵守纪律状况,完成学习任务状况写出学习月记和心得体会,交由局办公室存查,作为年度公务员考评和平常考察干部的主要依据之一。第十六条 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学习探讨状况要有记录,局办公室可以随时督促检查。第四章 局党支部学习制度第十七条 局党支部的学习活动由局党支部宣扬委员负责通知和主持,并依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局党支部的支配制定学习支配,抓好工作落实。第十八条 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召集一次,届时由党支部委员会通

15、知,遇有特殊状况可以随时组织学习。第十九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2、党的路途、方针、政策和党的确定、决议;3、党的基本学问、财政业务学问、科学文化学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问和其他相关法律学问等。其次十条 局党支部学习实行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每次学习、探讨的内容由局支委会确定。其次十一条 局党支部组织学习要肃穆纪律,党支部成员除因公外出或患病外,一律不得请假,如需请假的,必需经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批准。其次十二条 局党支部组织的学习探讨状况,由支部组织委员会负责记录,作为年终对党支部和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第五章

16、考勤管理制度其次十三条 局机关实行上下班(考勤机)签到、签退制度,作息时间按县委、政府统一规定的时间执行。其次十四条 从本局工作人员居住分散的实际,上班时间超过准点时间10分钟视为迟到,未到下班准点时间超过10分钟,不办理请假手续擅自提前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视为早退。其次十五条 请假的种类:1、病假:局干部职工因病请假,必需提交医院证明(可在病假结束时补交),无医院证明时,计为公休假,公休假期满计为事假;住院者事后必需出具住院诊断书、住(出)院证明。2、事假:局干部职工因事不能上班者,应事先写好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事假超过30天的,当年不参与年度考核。3、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公休假和支配生育假及其他法定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4、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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