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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 至 99 张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 光室、消毒供应室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 7 名卫生技术人员;(二)至少有3 名医师、 5 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 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 平方米。五、设备:气管插管必要的手术器械离心机 万能手术床显微镜X 光机 药品柜)基本设备: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妇科检查床电冰箱恒温培养箱紫外线灯洗胃器高压灭菌设备呼吸球囊冲洗车洗衣机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二)病房每床位单元设备:床 床垫 被子 褥子 被套 床单 枕芯 枕套 床头柜 暖水瓶 面盆 痰盂或痰杯 病员服1张1.2条1.2条1.2条2条2条2个4个1个1个2个1个2套(三)有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