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1秋《民法总论》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60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507359449 上传时间:2022-09-21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19.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开大学21秋《民法总论》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60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南开大学21秋《民法总论》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60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南开大学21秋《民法总论》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60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南开大学21秋《民法总论》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60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南开大学21秋《民法总论》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60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南开大学21秋《民法总论》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60》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开大学21秋《民法总论》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60(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南开大学21秋民法总论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1. 姜某因涉嫌盗窃一名外国人2000元人民币而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由于本案的被害人是一名外国人,本案的管辖姜某因涉嫌盗窃一名外国人2000元人民币而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由于本案的被害人是一名外国人,本案的管辖法院应当是()A基层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A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该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三) 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

2、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本案虽然涉外,但犯罪嫌疑人不是外国人,仅被害人是外国人,因此不应当适用第20条,仍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并非全省性或全国性的重大案件,故也不应适用第21条和第22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2. 依据著作权法规定,A委托B创作的作品,在合同中约定著作权归属于委托人的,则B在完成创作的作品上( )。 A依据著作权法规定,A委托B创作的作品,在合同中约定著作权归属于委托人的,则B在完成创作的作品上()。A有署名权B无署名权C可有可无署名权D与A共同署名B3

3、. 如何判定复合命题推理的有效性?如何进行有效的复合命题推理?如何判定复合命题推理的有效性?如何进行有效的复合命题推理?正确答案:要判定一个复合命题推理的有效性只需判定其前提是否重言蕴含结论是则有效否则无效。判定方法可以运用真值表方法或归谬赋值法、表列法等但这些方法只能判定不能解决有效性推导问题。要判定复合命题推理的有效性并进行有效的推理最方便有效的工具是运用复合命题的基本有效式和相关的推理规则。如果一个复合命题推理的每一步骤都符合推理规则是有效式则该复合命题推理必然有效。要判定一个复合命题推理的有效性只需判定其前提是否重言蕴含结论,是则有效,否则无效。判定方法可以运用真值表方法或归谬赋值法、

4、表列法等,但这些方法只能判定,不能解决有效性推导问题。要判定复合命题推理的有效性并进行有效的推理,最方便有效的工具是运用复合命题的基本有效式和相关的推理规则。如果一个复合命题推理的每一步骤都符合推理规则,是有效式,则该复合命题推理必然有效。4. 直言三段论的中项有何重要作用?直言三段论的中项有何重要作用?正确答案:直言三段论的中项具有重要的媒介作用。小项和大项在前提中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在大、小前提中中项分别与大项和小项具有一定的外延关系由此把大项和小项联系起来得出结论。直言三段论的中项具有重要的媒介作用。小项和大项在前提中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在大、小前提中,中项分别与大项和小项具有一定的外延关系,

5、由此把大项和小项联系起来得出结论。5. 休息休假权是指劳动者在_之后所获得的休息休假的权利。休息休假权是指劳动者在_之后所获得的休息休假的权利。参加一定时间的劳动(工作)6. 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数额的不征税,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规定数额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这个规定数额即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数额的不征税,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规定数额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这个规定数额即为()。A征税标准B免征额C费用扣除额D起征点D7. 简述有关外国法人认可的方式。简述有关外国法人认可的方式。一般地讲,除有条约规定外,外国法人的认可是内国行使主权的行为,应依内国法办理。各国关于外国法人的认可制度有以下

6、几种: (1) 特别认可制,即通过特别批准的程序加以认可,内国可基于国家利益或行政理由拒绝承认。 (2) 一般认可制,外国法人根据他国内国法一般规定,办理必要的登记和注册手续,便可以在他国从事务活动。 (3) 分别认可制,即根据外国法人的性质,采取不同的认可办法,对商业性的法人采用一般认可制,对非商业性的法人(如文化、艺术、体育团体等)采取特别认可制。 (4) 相互认可制,一般根据条约的规定,相互承认对方的法人。 8. 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的条件和其期限都具有不确定性。(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9.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_产生,到_终止。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7、从_产生,到_终止。参考答案:法人成立时;法人终止时10. 1995年5月甲乙丙经工商部门登记为合伙组织,领取了字号为“幸福饭店”的营业执照。为经营需要,甲向丁借款三万元,借后不久丁即要求返还,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 )A.甲B.乙C.丙D.幸福饭店参考答案:D11. 国有公司对其财产享有( )。A.所有权B.他物权C.法人财产权D.最终所有权参考答案:C12. 代理人应为( )的利益而行使代理权。A.被代理人B.自己C.相对人D.第三人参考答案:A13.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

8、据证明对方有()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C丧失商业信誉D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ABCD14. 代理权是代理法律关系中的核心。(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5. 设有下列前提:(1)如果亚里士多德的自由落体理论是正确的,那么,物体越重下落速度越快。(2)只有物体设有下列前提:(1)如果亚里士多德的自由落体理论是正确的,那么,物体越重下落速度越快。(2)只有物体自由降落的速度不受重量影响,伽利略的自由落体理论才是正确的。(3)亚里士多德的自由落体理论和伽利略的自由落体理论不可能同时是不成立的。(4)只有证实物体越重下落速

9、度越快不成立,物体自由降落的速度才不受重量影响。(5)物体自由降落的速度不受重量影响。问:亚氏理论和伽氏理论哪个是正确的?请写出推理过程。正确答案:设p代表“亚里士多德的自由落体理论是正确的”设q代表“物体越重下落速度越快”设r代表“物体自由降落的速度不受重量影响”设s代表“伽利略的自由落体理论才是正确的”(1)命题公式为:如果p则q。(2)命题公式为:只有r才s。(3)命题公式为:p或者s。(4)命题公式为:只有非q才r。(5)命题公式为:r。根据(4)和(5)可知:只有非q才r;r所以非q。由非q和(1)可知:如果p则q;非q所以非p。由非p和(3)可知:p或者s;非p所以s。由以上推理可

10、知伽利略的自由落体理论是正确的。设p代表“亚里士多德的自由落体理论是正确的”设q代表“物体越重下落速度越快”设r代表“物体自由降落的速度不受重量影响”设s代表“伽利略的自由落体理论才是正确的”(1)命题公式为:如果p则q。(2)命题公式为:只有r才s。(3)命题公式为:p或者s。(4)命题公式为:只有非q才r。(5)命题公式为:r。根据(4)和(5)可知:只有非q才r;r,所以,非q。由非q和(1)可知:如果p则q;非q,所以,非p。由非p和(3)可知:p或者s;非p,所以,s。由以上推理可知伽利略的自由落体理论是正确的。16. 被告人陈某,男,56岁,农民陈某与村支部书记马某素来不和,矛盾日

11、深,遂产生了将马某整死整残的念头。1998年7月1被告人陈某,男,56岁,农民陈某与村支部书记马某素来不和,矛盾日深,遂产生了将马某整死整残的念头。1998年7月12日,陈某听说邻村柳某能用“邪法”把人整死,就向柳某询问。柳某说:“我只要捏一个想整死的人的面人像,每天给他胸口扎上一根针,再焚香祈祷七七四十九天,那个人就会胸口剧疼而死。”柳某答应了陈某整死马某的要求,两人签了合同,其内容为柳某用“邪法”将马某整死,陈某先交300元,等事成后再交200元;如果只是整残,就付给300元。之后,陈某领着柳某暗中指认了马某,让柳某照马某的外貌捏面人。一周后,柳某因赌博被抓,公安从其身上搜出杀人合同,即将

12、陈某和柳某一起拘留。对被告人陈某和柳某的行为分别分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不构成犯罪,理由是什么?如果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理由是什么?这个案件考查刑法中的迷信犯。所谓迷信犯,是指行为人出于迷信、愚昧无知而采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产生实际危害的手段、方法,企图实现其主观犯意的行为。在各国刑法中,迷信犯通常是不可罚的,但对其理由则有不同的解释:有人认为是因为不存在犯罪故意,有人认为是客观上不存在危险性,也有人认为是缺乏行为与结果的关系的定型性,从而没有发生未遂的可能性。其实,在迷信犯的场合,行为人主观上虽有犯罪意图,但客观上没有危害社会的结果,没有任何危险性,缺乏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构成,不能作为犯

13、罪论处,迷信犯依然属于思想犯罪的范畴。 迷信犯与工具不能犯都是未达犯罪既遂,且未达既遂的原因都是因为行为人所使用的工具、方法或手段与其预期的危害后果之间不存在现买的、真实的因果关系,因此极易发生混淆。但买际上二者在认识基础上存在着根本的区别:迷信犯对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识是建立在超自然、不真实的基础上的,而工具不能犯对上述关系的认识则是建立在现实、真实的基础上,只是由于实施行为时疏忽大意才未发生其预期的危害后果。在我国刑法中,迷信犯不属未遂犯,自然也不属作为未遂犯一个种类的不能犯;然而在日本,迷信犯却被包含在不能犯的范畴之内。 迷信犯实施的行为在任何时间、场合,都不可能发生危害社会

14、的后果,因此,即使行为人根据他的认识实施了该行为,也不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刑法不处罚迷信犯。陈某和柳某约定“杀人”的行为都不构成犯罪,陈桌虽然有犯罪故意,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买凶行为),但由于柳某所实施的行为是迷信行为,根本不可能给马某造成任何伤害,不能产生危害马某的结果,因此,两人都不构成犯罪。上述行为人陈某和柳某的行为是属于对事实认识错误,行为人所使用的手段根本不可能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行为人误认为这种手段可以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迷信犯因为其主观上极端愚昧无知,行为在客观上也没有危害性,故对其应认定为无罪。 17.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

15、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18.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包括( )。A.同时履行抗辩权B.不安抗辩权C.先诉抗辩权D.先履行抗辩权参考答案:ABD19.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建造1万平方米商品房的合同,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客体就是乙方承建的该1万平方米商品房。(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建造1万平方米商品房的合同,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客体就是乙方承建的该1万平方米商品房。()错误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建造合同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客体并不是乙方承建的该商品房,而是乙承建商品房的承建行为。20. 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办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 )A.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合伙人同意B.出资比例50%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相关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