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室内装饰合同(样本)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507359448 上传时间:2023-03-14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4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陕西省室内装饰合同(样本)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陕西省室内装饰合同(样本)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陕西省室内装饰合同(样本)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陕西省室内装饰合同(样本)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陕西省室内装饰合同(样本)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陕西省室内装饰合同(样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陕西省室内装饰合同(样本)(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合同编号:陕西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监制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商定采用,签订合同前需认真阅读、填写。本合同示范文本合用期至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发布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室内装饰资质级别证书。 3、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波及的专业性较强,合同标的额较大,合同履行期长。为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应谨慎,对的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补充内容应全面、具体、严谨。 4、本合同示范文本由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发售。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陕西省室内装饰管理规定、陕西省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室内装饰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诚信的基本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装饰面积:建筑面积 平方米或施工面积 平方米。1.5承包方式:根据招标文献双方拟定采用下列第 款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料。所有装饰装修材料由乙方采购,乙方负责工程的所有施工。1.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1.

3、3其他: 第二条 工程工期.1工程工期总计共 天(日历天数)。.1.1动工日期: 年 月 日。2.1.竣工日期: 年 月 日。第三条 工程价款(人民币)31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第四条 甲方工作4.甲方应在动工七日前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办理消防、工程质检等申报批准手续,并承当其费用。 4.2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协调解决好外部环境,使施工场地具有施工条件。如施工场地内的障碍未得到清除,甲方应承当乙方消除施工障碍而采用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等管道线路,并接至商定的施

4、工现场,保证所有线路满足乙方施工需要。 4向乙方提供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网线路图,保证数据真实精确。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商定顺利施工。 4.6工程动工后,如需变更设计、材料和配套用品,应书面告知乙方,由此导致材料、配套用品的损失,由甲方承当。导致乙方需增长工作日的,按具体工作日,顺延工期。 4.7按合同规定项目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 .8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保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和施工规定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现场管理工作。编制工程预、决算,做好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

5、验收、整治和交付工作,按期完毕工程施工。 5.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筹划报表,向甲方提交划拨预付款、进度款、清算款的申请和工程事故报告。5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和围栏。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导致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当责任。 5.4负责工程垃圾的清理和外运工作,并应采用有效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的内外环境,使粉尘、噪音等指标符合环保规定,应避免施工引起的环境问题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 .5自觉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5.6施工期间应保护建筑物构造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工程竣工后未交付甲方验收前,应负责工程的维护,未进行合理

6、维护或在维护期内发生的其他毁损,乙方承当修复责任。甲方未进行竣工验收而提迈进驻使用导致工程毁损的,甲方承当相应责任。第六条 工程监理 6.1若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工程监理公司名称及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方式、监理职责范畴等书面告知乙方。第七条 甲、乙双方工地代表 7.甲方明确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乙方明确为乙方驻工地代表。 7.2双方派驻工地的工地代表负责本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一方如更换工地代表,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第八条 施工组织 1乙方应于工程动工七日前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甲方应于收到施工方案后

7、五日内书面答复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书面答复的,视为批准施工方案。 甲方委托监理的,乙方应于施工方批准后三日内向监理方提供施工方案副本。 2乙方须按已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方的检查和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筹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规定提出改善措施,甲方批准后执行。 83工程动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工种和上岗人员的有效证明文献。 第九条 工程工期的延误 9.施工过程中,乙方浮现下列状况的,工期相应顺延。 .11不可抗力导致灾害影响正常施工的。 9.1.2甲方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长。 91甲方不按商定迟延提供施工所需资金。 .1.其他非乙方因素导致的

8、停工。 9.2乙方在9.1款商定的状况发生后七日内,应就延误状况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应于收到报告后七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视为延期规定已被确认。 第十条 工期提前 101甲方规定提前竣工的,应为乙方提供可以实现提前竣工的条件,承当因提前竣工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原则,根据国家Q1838 - 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规定。 1.2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原则,根据国家GB/18883- 室内空气质量原则规定。 11.3乙方应认真按照规定原则和设计规定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方和消防部门的检查、检查,并为检查、检查提供以便。 11.4施工中甲、乙双方应

9、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未经验收的,乙方不得进行下阶段施工。验收应由乙方出具验收记录。验收记录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1.1凡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经乙方预检后,应在隐蔽和单项验收四十八小时前书面告知甲方代表验收。书面告知应涉及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单项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14.2经验收的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甲方应及时签字确认验收记录。验收完毕一后来,甲方未提出质量异议拒不在验收记录签字的,视为验收合格,乙方可继续施工。 11.4.3甲方不能准时参与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的验收,应在开始验收2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规定,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

10、规定,拒不参与验收的,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11.施工中经检查、检查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按质量规范规定进行返工、修改,并承当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返工、修改的,甲方承当相应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11.6甲方提出重新检查已验收的隐蔽工程的,乙方应按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修复隐蔽。检查合格的,甲方承当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查不合格的,乙方应返工,直至甲方验收合格后,修复隐蔽工程。剥离、返修工程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二条 材料供应 12由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装饰用品及设备应附清单,标明供应的种类

11、、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级别、产地、数量和提供的时间。 21.1由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装饰用品、设备,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告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12.1.2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装饰用品、设备经验收交付乙方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当导致的损失,乙方负责补偿。 12.3因甲方所供装饰材料、装饰用品、设备的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因甲方不能准时供应装饰材料、装饰用品及设备影响工程进度的,由甲方承当相应的工程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当补偿责任。 2.2由乙方供应的装饰材料、装饰用品及设备应附清单,标明供应的种类、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级别、产地、数

12、量和提供的时间。 12.2由乙方提供的装饰材料、装饰用品、设备,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告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12.2.2因乙方所供装饰材料、装饰用品、设备的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返工,并承当相应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3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代用材料。根据工程需要,确需使用代用材料的,应事先获得甲方签字承认。 12. 4装饰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应附合格证明。无合格证明的装饰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 工程变更 1. 甲乙双方均应坚持按图施工。施工中如确需变更设计方案、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双方应就变更事项进行协商。 1.2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七日前告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告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13.2.1甲方变更设计,导致乙方返工的,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承当,工期相应顺延。 1.2.2甲方变更设计,导致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当有关解决费用。 13.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波及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换用的,必须征得甲方批准,设计或材料波及消防安全的,还应获得消防部门的批准。 1.4因原建筑构造、构造的因素而无法施工的项目,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重新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