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析军人德性冲突及选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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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析军人德性冲突及选择原则 论文关键词军人德性冲突;职业价值;全面打赢 论文摘要军人德性冲突特指军人两种或多种美德之间的冲突,它是军人道德生活中无法回避的难题。走出军人德性冲突的困境必须遵循三条原则:职业价值优先、全面打赢高于一切和集体高于个人,这三者共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发挥作用。 军人德性是军人综合道德素质的表征,集中表现为军人一种获得性品质并在特定的情景中会导致军人某种特定的一贯性的行为倾向。军人生活在激烈的竞争和对抗之中,军事斗争构成社会实践中最激烈的矛盾和冲突,因而,军旅生涯中德性冲突更加普遍,例如:照顾妻儿、孝敬父母的美德要求军人留在家中尽责尽孝,然而保卫祖国、为国捐躯的美德却要求军

2、人奔赴战场尽忠尽职;服从命令的美德要求军人服从上级指示,可实事求是的美德却有时使命令难以落实;现代社会崇尚个性发展的价值追求促使军人自由发展自己的个性,可军营高扬集体主义的精神要求军人高度集中统一,等等。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军人德性生活的领域必将不断扩大,军人德性冲突的情况亦将更加频繁。 军人德性冲突是军人角色之伦理冲突的集中表现。在古希腊历史学家荷马看来“德性是一种品质,它的表现形式是某人能够完满履行他被明确规定了的社会角色所要求的义务”川,亚里士多德也将德性认定为某种特性角色的品质,因此,军人德性冲突与军人角色的伦理冲突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二者只有量的不同而无质的区别。具体来说,军人角色

3、的伦理冲突范围广泛、情况多样,而军人德性冲突的范围较小、情况特殊。鉴于军事伦理是检验社会伦理进步的重要标尺,军人德性冲突集中反映军人角色伦理冲突,故研究军人德性冲突的本质和存在依据,概括指导军人解决德性冲突的基本原则,运用这些原则解决军人德性冲突中的行为选择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军人德性冲突的含义及存在依据 军人德性冲突客观存在,它集中表现在军人德性行为选择之中,是军人德性生活无法绕过的难题,有其特定的含义和存在依据。 1.军人德性冲突的含义 军人德性冲突是军人在进行德性选择时所遇到的特殊矛盾状态,在特定的情况下,军人必须在两种或多种美德中选择一种,选择一种美德的同时就会违

4、背另一种美德,实现某种德性价值的同时又会牺牲另一种德性价值,从而使军人陷人非此即彼、左右为难的道德困境。作为军人,自古“忠”“孝”难两全,“忠”和“孝”就是两种基本的美德,但在战争时期或和平时期的特定情境中,军人必须在两者之间作出痛苦的选择,这就是德性冲突。 如果说一般道德冲突主要表现为道德义务、原则、规范之间的冲突,那么军人德性冲突则集中表现为两种或多种善德、美德之间的冲突。基于军事斗争的突然性、不可预测性,军人德性冲突具有十分激烈和紧迫的特点,它往往需要军人当机立断、迅速抉择。另外,军人德性冲突还有真假之别,并非所有军人德性行为选择中的矛盾都是德性冲突。一般来说,军人作出德性行为选择都要经

5、过思想斗争,都要克服一定的困难,多数这样的矛盾和斗争是德性行为选择中的正常现象,不构成军人德性冲突。如部队撤退中发现战友身负重伤,你是携带受伤战友冒险逃生,还是一个人安全撤退,这样的德性行为选择中也存在矛盾,但这种行为选择中的矛盾不是两种美德的冲突,而是一种善德与一种恶德的冲突,不是德性冲突。在善德与恶德的冲突中,当然应该选择善德、远离恶德,在德性价值层次明显不同的行为中也应该选择高层次的德性价值,只有在德性价值层次相同或相近的道德行为中进行两难选择才构成德性冲突。 2.军人德性冲突的存在依据 军人德性冲突作为一种特殊的道德困境,在军人道德生活中经常出现,是有客观依据的,主要表现在如下三方面:

6、第一,军人现实利益的多样性复杂性是军人德性冲突存在的深层次的社会根源。随着社会生活的进步,军人现实利益需求日益复杂多样:从经济方面看,军人需要丰厚的工资和津贴,需要解决许多后顾之忧,诸如侍养父母、照顾妻儿、子女人学就业等;从政治方面看,军人需要人党、晋职晋级、获得荣誉如立功受奖等;从文化方面看,军人需要进修、上学、留学等。军人复杂多样的利益要求,都能在德性冲突中折射出来。第二,军人在社会生活中扮演角色的复杂性是军人德性冲突存在的重要原因。现实生活中的军人总是处在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总要充当各种各样的社会角色,成为一个“角色集”,军人既是战士、战友、上级、下级,又是儿子或女儿、爸爸或妈妈、

7、亲戚或朋友、老师或学生一般来说,每一个角色都有其相应的社会期望,都承担着相应的道德义务,一个人只扮演一种社会角色时很少发生德性冲突,但他同时扮演多种社会角色时,不同角色特有的德性品质之间就会出现冲突,从而产生德性冲突的困境。军人扮演的社会角色越多,他面临德性冲突的可能性越大。第三,特殊的“境遇”和个体德性的发展完善是军人德性冲突产生的特殊原因。军人德性冲突离不开特殊的“境遇”,德性冲突是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在充当“角色集”的特定德性行为选择者身上,在不同角色要求的德性品质之间产生的,它是一系列特殊情况的集合。离开这些特定的“境遇”,军人的德性冲突也会消失。此外,在军人德性素养完善过程中、在新

8、旧社会角色转换过程中、在社会新旧道德交替的时期,军人德性冲突最容易发生。 军人德性冲突是无法回避的,也没有必要回避。因为,军人德性冲突既是军人磨练自己德性能力和德性意志的契机,又是军人提升自己德性境界的途径,它还可以成为检验军人德性修养水平和军人武德人格完善程度的试金石。军人通过正确认识和处理德性行为选择中的冲突,深化自己对德性价值的体认和感悟,锻炼和提高自己德性行为选择的能力,推动个体德性的完善。 二、军人德性冲突选择的原则 面对客观存在的军人德性冲突,军人必须迅速作出抉择。怎样才能合理解决军人德性冲突,走出左右为难的道德困境,本文认为必须遵循如下三条原则: 1.职业价值优先 现实生活中的军

9、人,都处在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他们的生活空间包括三大领域:职业生活领域、社会生活领域和家庭生活领域。与这三大生活领域相对应,一个军人甚少同时扮演着三种社会角色:职业军人、社会公民、家庭成员。对这三种社会角色,德性伦理有不同的要求,集中表现为与这三种社会角色相对应的一系列德性品质。军人德性行为选择中的冲突在很多时候表现为这三种社会角色所要求的德性品质之间的冲突,对这一类型的德性冲突行为的选择,本文认为应该坚持职业价值优先的原则。这里的职业价值优先原则,就是指军人在德性冲突行为选择中必须坚持军人职业德性品质优先的原则,如果军人的社会公民德性品质、家庭成员德性品质与军人职业德性品质相冲突,前两者要

10、服从后者。 必须坚持这一原则的理由很简单,军人的本质是由军人的职业特性决定的。所谓职业,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从事的作为自己主要生活来源的专门业务,具有特定的社会职责。一般说来,职业活动是人主要的生活领域,人基本的角色定位也是职业决定的。从人生方面看,一个人成熟的标志之一就是走上社会,开始独立生活和工作,职业成为一个人事业开始的基点;从时间方面看,一个人三分之一以上的时间过的是职业生活,他真正有效益的时间都是在劳动和工作中度过的;从贡献方面看,一个人对社会的贡献也主要是通过职业生活来实现。因此,职业是一个人展示他本质力量的舞台,也是他展现精神风貌、优良德性的主要领域。对军人来说,他的精神风貌和

11、道德形象主要通过他的职业德性品质表现出来,因而军人德性冲突的选择必须坚持职业价值优先原则。 事实上,军事职业以军事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以牺牲军人的民间生活方式乃至生命来换取国家的安宁和他人的幸福生活。在本质上,它不是军人谋求个人生活资料的社会行业,而是公民的义务性活动。兵役义务是一种基本的社会义务。虽然各国兵役制度有所不同,但即使是平时实行招募兵役制的国家,战时也实行义务征兵制。至于预备役制度,更是普遍的形式。专门从事军事职业活动的现役军人,主要是履行自己应尽的社会义务,而不是谋求社会的物质回报。现代社会的军人,只有在认清自己社会职责的基础上,摆正自己的经济地位,深刻体认自己的社会

12、义务,才能产生强烈的职责意识,自觉坚持职业价值优先原则。 2.全面打赢高于一切 军人的职责是打仗和准备打仗,打赢是军人的天职。孙殡讲过“战胜而强立”(见威王),历史的经验反复证明,只有打赢外敌强加的战争,国家才能获得和平、尊严和安全,打赢才是硬道理。军人生来为战胜,没有哪支军队是为打败仗而存在的。战争是社会历史上的重大事件,是“国之大事”,不能儿戏。什么都可以重复,什么都可以尝试,唯独战争是个例外。小国失败不起,大国更经不起失败,因为一场战争的失败将意味着一个政权的倒台和一个国家的沦亡。从军人职业和军事斗争的特殊要求出发,军人在德性冲突的选择中要坚持全面打赢高于一切的原则。 所谓全面打赢高于一

13、切原则,就是指军人在职业生涯中要以全面打赢战争作为他德性行为选择的价值取向。战争是充满不确定性的领域,在激烈的战争中,军人经常要面对许多突然出现的问题、意想不到的情况,在这些道德两难困境中,军人要依据打赢高于一切原则,对这些行为的德性价值进行比较,选择最有利于全面打赢的德性行为。在此要特别说明的是,“全面打赢高于一切原则:决不是为霸权主义强权政治辩护,不是肯定可以凭借武力进行征服和侵略,更不支持滥用武力。这一原则是从战争的内在逻辑出发,对军人战斗生活中德性行为选择的要求,与战争本身的道德性质是一致的。战争是达到某种特定目的手段,战争要达到什么目的、某一战争的目的是否符合道德或正义原则,这是战争

14、伦理的问题。战争伦理中传统的正义战争理论要求正义战争必须符合开战正义六原则(正当理由原则、合法权威原则、正当目的原则、成功可能性原则、相称性原则、最后手段原则)和交战正义两原则(节制性原则和区别性原则),军人虽然不要求成为战争伦理专家,但在战争中完全应当遵守战争伦理的要求。 把握全面打赢高于一切原则要特别注意“全面”二字。所谓全面打赢,既包括打赢武力战争,也包括打赢法律战争、道德战争。信息时代的战争,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总体战”,既牵涉到所有的人,又牵涉到人类生活的所有方面。信息化战争既包括军事领域的斗争,也包括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和道德法律领域的斗争,其中道德领域的斗争更艰难、更持久、

15、更难完全打赢。全面打赢高于一切的原则是在一种全胜、完胜的战略思想指导下进行军人德性行为选择的原则,它要求军人综合考虑各种行动的德性价值序列,以全胜、完胜思想为指导,根据德性价值的高低序列选择价值最高的德性行为,即两善相权取其重,两恶相权取其轻。 3.集体高于个人 集体高于个人原则是指军人在德性冲突选择中必须以集体利益、整体利益作为自己德性行为选择的价值取向。从历史上看,人们处理德性冲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着眼于整体、全局、长远的利益来处理德性冲突,另一种是着眼于个体、局部、近期的利益来处理德性冲突。古代社会的人们倾向于前一种方式,注重部落、国家的生存和发展,而近代社会的人们倾向于后一种方式

16、,注重个体的权利和福利。在现代社会,随着人们伦理智慧的增长,解决德性冲突的方式趋向于两者兼顾,即将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统一起来,尽量兼顾双方要求,实现互利双赢的结果。其解决方式既坚持集体利益、全局利益的价值取向,又兼顾个体利益、局部利益的要求。现代社会解决德性冲突的方式对军队虽有一定借鉴意义,但并不适用于军队。基于军队集体的特殊属性,依据军队中个人和集体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军人德性冲突中的行为选择必须坚持集体高于个人原则。 军人在德性冲突中坚持集体高于个人的行为选择原则,是由军队集体高度集中统一的属性决定的。自古以来,军队就是一个具有严格约束性的集体。军人一直有统一的居住场所,用统一的营房、营具,过集体生活。即使在战斗过程中,没有正规的营房住,也是要么住帐篷,要么野地露营,居住场所统一的生活方式始终没变。军人有统一的衣着,统一的作息时间表,统一的行为方式。现代军人的生活方式更是完全条令化、制度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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