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协议书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506756511 上传时间:2023-10-29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16.7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村合作社协议书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农村合作社协议书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农村合作社协议书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农村合作社协议书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农村合作社协议书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农村合作社协议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合作社协议书(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农村合作社协议书农村合作社的合同范本甲方:法定代表人:经营地:乙方:法定代表人:经营地:丙方:法定代表人:经营地:丁方:法定代表人:经营地:戊方:法定代表人:经营地: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丁戊各方合作投资成立农业专业合作联合社项目事宜并由(理事长姓名)方作为发起人参与专业合作联合社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章合资合作社的名称及经营范围 本协议签署各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合作社,合资合作社的中文名称为_专业 合作联合社(最终名称以工商局注册的营业执照为准)。专业合作联合社的经营范

2、围为: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产发展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资金共同创业。各方同意,以各方注册成立的专业合作联合社为项目投资主体。各方出资分别:甲方以_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乙方以_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丙方以_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丁方以_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卯方以_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即专业合作联合 社_万元注册资本。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合作社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专业合作联合社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甲方_%;乙方_%;丙方_%;丁方_%;卯方_%。作为共同投资人发起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公司账号:

3、开户行:第三条合资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的构成 合作社设立后,设董事会及监事会。合作社董事会成员共 _人,其中董事长兼法人代表为 _董事为_。合资合作社监事会成员共_人,分别是_,_,_。 第四条合资合作社工商注册登记本协议签署各方自本协议签署之后,于_年_月_日完成合作社的工商注册登记。 第五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 例共有。共同投资于专业合作

4、社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六条事务执行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合作社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专业合作社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合作社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合作社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 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4、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

5、,应承担赔偿责任;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专业合作社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第七条投资的转让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其他权利和义务1、方(理事长姓名)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专业合作社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3、专

6、业合作社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合作社成立后,各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 共同投资的亏损。第九条合资合作社协议签署各方的承诺与保证(二)、合资合作社出资各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第十条通知送达(一)本协议项下或与其有关的通知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采用书面形式;(二)所列的地址和传真号为: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中任何一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 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地震、战争或任 何其它类似事件。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本

7、协议签署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本协议其他 签署方,并尽量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以及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 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本协议签署各方商议是否延期履行或终 止本协议。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一)本协议签署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二)任一本协议签署方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期限 30天以上仍未履行完毕出资义务的,则应当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向本协议其他签署方转让其剩余出资义务,或与本协议其他签署方 协定相应减少合资合作社注册资本,本协议其他签署方不同意受让该出资或减少注册资本的,逾期 出

8、资的一方应补足其出资,并承担逾期出资违约责任。(三)任一本协议签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出资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合作社中实际缴纳注 册资本的比例享有该等违约金。(四)本协议签署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的约定,擅自将其所持合资合作社股权转让予本 协议签署方以外的其他主体的,其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共计_元的违约金。守约方应当按照届时各自在合资合作社中实际缴纳注册资本的比例。甲方:农村信用合作社乙方:丙方:为大力拓展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经三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一、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信用代办站代办员,委托乙方为甲方办理吸收储蓄存款和代收到逾期贷款业务。二、丙方自愿

9、作为乙方的保证人。三、甲方的权利:1、有权根据国家和县联社规定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管理;2、有权对乙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通报、罚款等处理,并责令乙方限期改正;3、有权对乙方办理的全部业务行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四、甲方的义务:1、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2、按照规定足额支付乙方的代办手续费;3、在乙方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解聘或者乙方自愿要求解除合同并经甲方同意的,退回乙方交纳的风险抵押金。五、乙方的权利:1、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合法、合规开展吸收储蓄存款业务和代收到逾期贷款业务;2、有权取得按照县联社规定标准计付的代办业务手续费;3、有权享受县联社规定的荣誉、奖励

10、和福利待遇;4、有权接收甲方和县联社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5、有权向甲方介绍、推荐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农户贷款;6、有权对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六、乙方的义务:1、交纳 1000 元风险抵押金;2、服从甲方及县联社的领导、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3、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操作规程,不得违法、违规办理任何业务;4、乙方应对甲方委托的业务专职负责,不经批准不得擅自交给他人办理;5、不得自办企业,从事股票、债券、期货等投机性投资,外出经商、打工;6、乙方及乙方近亲属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代办与甲方委托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7、不得透支、骗取、挪用、侵占储户存款或业务周转金;8、不得吸收存款、代收贷款不入帐,不得擅自

11、发放贷款谋取利息,不得进行帐外经营;9、不得弄虚作假,以虚报存款或者息转本、以贷收息等方式骗取手续费;10、严格按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凭证、帐簿,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帐;11、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经济利益和社会声誉的行为;12、严格保守工作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他人提供披露或者充许他人使用;13、不得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从事不正当竞争;14、不得擅自多收贷款利息坑农、害农;15、不得通过介绍贷款吃、拿、卡、要,损害甲方形象;16、积极接受甲方或县联社对其贷办业务的稽核;1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帐款安全;19、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宣称或利用乙方代办站、代办员的名义,或者相似

12、名义,从事任 何原有关业务及任何损害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20、遵守甲方及县联社已经制定和今后制定的有关代办站管理的各项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七、丙方的责任及保证义务:1、协助甲方对乙方进行经常性教育,并对乙方的业务行为进行监督;2、发现乙方有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3、不得单独或者和乙方串通损害甲方的经济利益或者社会声誉;4、对聘用期间内因乙方违法、违规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八、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利息,损害赔偿金, 甲方为此支出的调查取证费、案件代理费等。九、丙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各方之间互负连带责任。十、本合同

13、保证条款独立于本合同其他条款,其效力不受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其他条 款无效,保证条款依然有效。十一、丙方保证责任期间自甲方聘用乙方之日起,至乙方违法、违规行为被发现之日起两年后 终止。十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决定对乙方予以解聘;1、在规定期限内存款余额达不到要求;2、因违法违纪被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3、严重违反甲方及县联社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4、因负有重大债务到期不能清偿;5、被发现有赌博、嫖娼等不良行为的;6、因业务需要对信用站进行整顿。 十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担保的各项规定。 县农村信用社代办站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修改内容,视

14、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两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经甲方审查同意,可以续签。十六、本合同自甲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盖章,乙方、丙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三方应本着平等互谅、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宝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八、本合同一式六份,当事人各持一份,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一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特别提示:甲方已就本合同有关甲、乙、丙各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向乙、丙方做了详尽说明,并就乙、丙方提出的疑问做了详细解释,

15、乙、丙方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已经详细阅读并理解其内容, 甲、乙、丙各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一致。甲方: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签约地址:甲方: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乙方:身份证号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了合理有效利用鱼台县特有的土地资源,带领农民致富,推 动种水稻种植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经全体社员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并在上级领导的大 力支持下,经营范围以水稻种植、销售为主的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于 20_年 12 月 22 日在老砦镇边庄村正式成立。经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备入股的条件,同时乙方自愿入股,双 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社成立的宗旨合作社以带动当地村民致富为目的,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 理、按股分红的原则成立。第二条、入股形式乙方以户为单位,以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