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运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506674750 上传时间:2023-11-05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炭运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煤炭运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煤炭运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炭运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煤炭运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煤炭运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煤炭运销部负责集团公司的煤炭销售、选煤、煤质、煤款结算、回收等工作,运销部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副部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一系列指示、指令,坚持安全第一,坚决做到按章作业,杜绝违章指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保障选煤、煤质、运销工作的正常运行。第2条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选煤、煤质、运销工作安全检查,查隐患、堵漏洞,限期相关矿井整改不安全隐患,确保本专业的安全生产。第3条 督促检查各矿井选煤厂、运销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抓好落实兑现。第4条 组织选煤厂、运销科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第5条 提高市场风险防范能力,适应市场发展变化,保证煤炭运销工作的正常运行。二、责任追究第6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分工范围,给予相关负责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违章指挥,不按规程操作,出现事故的;(二)监督管理不力,矿井选煤、运销专业制定的制度不严,发现不安全隐患不及时制止和整改,出现事故的;(三)因人为因素,影响洗煤系统正常运行,造成经济损失的;(四)不执行照煤炭销售四统一规定,擅自销售煤炭,造成不良后果的。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