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疫苗免疫程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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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疫苗免疫程序膄疫苗名称羅0莂1袇2月薆3莄4肂5月羈6蚅8月袃18袂18-24月肀2肇3芃4薃6月龄月龄龄月龄月龄龄月龄龄月龄龄周岁周岁周岁周岁乙肝疫苗VVV卡介苗VV百白破疫苗VVV白破疫苗V麻风(麻疹)疫苗V麻腮风(麻腮、麻疹)疫苗V乙脑减毒活疫苗*VVA群流脑疫苗V(间隔3月)VA+C群流脑疫苗VV甲肝减毒活疫苗#V使用规定2.1.3.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基础免疫时间要求:(1)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小于 12 月龄完成。(2)A 群流脑疫苗在 18 月龄及以内完成。(3)甲肝减毒活疫苗在 24 月龄及以内完成。2.1.3.2 免疫程序所

2、列各种疫苗第 1 剂的接种时间为最小免疫起始时间。2.1.3.3 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基础免疫各剂次的间隔时间应大于等于 28 天。100IU2.1.3.4 乙肝疫苗接种 3 剂次,儿童出生时、 1月龄、6 月龄各接种 1 剂次,第 1 剂在出生后 24 小时内尽早接种。 对已知母亲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新生儿,在自愿的基础上,提倡新生儿在接种首剂乙肝疫苗的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 乙肝免疫球蛋白。2.1.3.5 卡介苗接种 1 剂次,儿童出生时接种。2.1.3.6 脊灰疫苗接种 4剂次,儿童 2月龄、 3月龄、 4月龄和 4周岁各接种 1剂次。2.137百白破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3月龄、4月龄、

3、5月龄和18月龄24月龄各接种1剂次。白破疫苗接种 1 剂次,儿童 6周岁时接种 儿童型疫苗 。含麻疹成分疫苗 (麻腮风 、麻风、麻腮、麻疹疫苗)现阶段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程序:8月龄接种1剂次麻风疫苗,麻风疫苗不足部分使用麻疹疫苗。18月龄24月龄接种1剂次麻 腮风疫苗,麻腮风疫苗不足部分使用麻腮疫苗。2.1310流脑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6月龄18月龄接种2剂次A群流脑疫苗,3周岁、6周岁各接种1剂次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 2 剂次,儿童 8 月龄和 2 周岁各接种 1 剂次。乙脑灭活疫苗接种 4 剂次,儿童 8 月龄接种 2 剂次, 2 周岁和 6 周岁各接种 1 剂次

4、。甲肝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 1 剂次,儿童 18 月龄接种。甲肝灭活疫苗接种 2 剂次,儿童 18 月龄和 24 月龄 30 月龄各接种 1 剂次。出血热疫苗接种 3剂次,接种对象为重点地区 16 岁60 岁目标人群。受种者接种第 1 剂次后 14 天接种第 2 剂次,第 3 剂 次在第 1 剂次接种后 6 个月接种。炭疽疫苗接种 1 剂次,在发生炭疽疫情时接种,接种对象为炭疽病例或病畜的间接接触者及疫点高危人群,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触者和病人不能接种。2.1315钩体疫苗接种2剂次,接种对象为流行地区可能接触疫水的7岁60岁高危人群。受种者接种第1剂次后7天10天接种第 2 剂次。2.1.3

5、.16 多种疫苗如需同时接种, 原则上每次可接种 2种注射疫苗和一种口服疫苗,注射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除非有特殊规定, 严禁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2.1.3.17 2种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如未同时接种,应间隔 28天后接种。口服减毒活疫苗与其他注射疫苗联合接种无时间间隔要求。2.1.3.18 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的 14 岁及以下儿童应尽早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1 )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3)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 3 月龄 5 岁儿童使用

6、百白破疫苗; 611 岁儿童使用白破疫苗; 12 岁及以上儿童使用 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疫苗。(4)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小于 4岁儿童未达到 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 ,应补种完成 3剂次。 4岁及以上儿童未达 到 4 剂次(含强化免疫等) ,应补种完成 4 剂次。5)未完成 2 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含强化免疫等)的儿童,应补种完成 2 剂次(6)未接种卡介苗的小于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3月龄3岁儿童对PPD试验阴性者补种,4岁及以上儿童不予补种。( 7 )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疫苗补种建议2.1319艾滋病病毒(HIV)抗体阳性母亲所生儿童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议HIV 抗

7、体阳性母亲所生儿童在接种前原则上不必进行 HIV 抗体筛查。对于 HIV 抗体阳性母亲所生儿童 HIV 感染状况分三种: 1 、HIV 感染史不详儿童; 2、HIV 抗体阳性儿童; 3、HIV 抗体阴性儿童。对 HIV 抗体阳性母亲所生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具体要求 如下(表 2-2:HIV 抗体阳性母亲所生儿童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议) :(1)HIV 抗体阳性母亲所生儿童在出生后暂缓接种卡介苗、口服脊灰疫苗;当确认儿童 HIV 抗体阴性后再予以补种;当儿童确认 HIV 抗体阳性,不予接种卡介苗、口服脊灰疫苗。(2)已知母亲 HIV 抗体阳性的新生儿,如经医疗机构诊断,出现了艾滋病相关症

8、状或免疫抑制症状,不予接种麻腮风疫苗、麻 风疫苗、麻腮疫苗;如无艾滋病相关症状,可接种麻腮风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3)乙肝、百白破、A群流脑、A+C群流脑和白破等灭活疫苗可按照免疫程序接种。4) HIV 抗体阳性母亲所生儿童应接种乙脑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预防乙脑和甲肝(5 )其它疫苗的接种可参考疫苗说明书的规定。表2-2 HIV抗体阳性母亲所生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建议疫苗HIV抗体阳性儿童HIV感染史不详儿童HIV抗体 阴性儿童有症状或 有免疫抑制无症状和 无免疫抑制有症状或 有免疫抑制无症状乙肝疫苗VVVVV卡介苗XX暂缓接种暂缓接种V脊灰疫苗XX暂缓接种暂缓接种V无细胞百白破疫苗VVVVV白破疫苗VVVVV麻风疫苗XVXVV麻风腮疫苗XVXVV麻腮疫苗XVXVV乙脑火活疫苗VVVVV乙脑减毒活疫苗XXXXVA群流脑疫苗VVVVVA+C群流脑疫苗VVVVV甲肝减毒活疫苗XXXXV甲肝灭活疫苗VVVVV说明:暂缓接种:当确认儿童HIV抗体阴性后再补种,HIV抗体阳性儿童不予接种;“V”表示“无特殊禁忌” ;“X”表示“禁止接种”;由医疗机构出具儿童是否有HIV感染症状,或是否有免疫抑制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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