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督察制度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506588913 上传时间:2022-08-02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85.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审计督察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审计督察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审计督察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审计督察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审计督察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审计督察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审计督察制度(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审计督察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经营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 发挥内部审计督察在维护集团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 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第二条 内部审计督察制度是指运用审计督察方法,对被审 计督察单位的财务收支、经营管理以及与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有 关的人员与经济活动,实施监督、评价与服务,以维护企业利益 为目的的内部管理程序与规则。第三条 本制度是集团内部审计督察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是 集团开展内部审计督察工作的标准和依据。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单位(各城市公司、项目 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各类审计督察工作。第二章 机

2、构与人员第五条 审计督察部是集团内部审计督察工作的常设机构, 按专业要求设置审计督察部,负责审计督察具体工作。第六条 审计督察部在集团总裁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政策 法律、法规以及集团有关规定,对集团及下属单位进行审计督察, 直接对集团总裁负责。第七条 审计督察部与其他职能部门保持相对独立性,在工 作中审计督察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集团有关制度、集 团总裁指令独立行使审计督察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所有审计督察人员采用归属地派驻机构形式成立归属地审计部 开展审计督察工作,人员编制归集团总部直接管理。派驻特殊事项明确规定如下:1、驻地审计部人员的工作任务安排布置由集团总部下达, 日常

3、行政管理及费用报销、考勤管理审批权限划归集团总部,属 地项目公司根据 OA 审批结果负责受理审批结果的落实(如:考 勤报表的核对提交、资产的配置申领、出差车辆安排及票务预定 购买等日常工作事项)。2、驻地审计部人员的费用报销呈报集团 OA 审批,属地项目 公司根据审批意见负责受理审批结果的核实和落实,报销费用采 取属地列支的形式直接计入属地项目公司成本,票据由属地项目 公司财务复核。第八条 审计督察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职业道德: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原则、 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保守秘密;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2、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熟悉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通晓审计督

4、察原理与操作技能,掌握内部审计督察准则、 程序与技术;熟悉本行业、本集团及下属单位的标准、制度与流 程;熟悉集团及下属单位与内部审计督察密切相关的业务活动; 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 析、专业判断、沟通表达能力。第九条 内部审计督察人员依据法规和集团制度行使审计督察职权受法规和制度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其施加压力或打击报复。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第十条 内部审计职责:1、内控审计:对集团及下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 理性及实实施的有效性和风险管理进行审计;原则上每年按年度 审计计划开展各系统各专业模块的审计工作;2、财务审计:对集团及下属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

5、他有关经济 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真实性和完整性,对资金、资产、权益的安全、完整及管理情况 进行审计,对管理费用的执行控制情况进行审计;3、工程审计:审计各项目工程是否按工程项目管理体系进 行管控,包括对项目设计管理程序、项目设计技术指引和作业指 引、工程施工管理手册、工程进度控制程序、项目现场管理操作 流程、工程维修操作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督察;4、营销(招商)审计:对营销管理体系与制度流程进行审 计,包括销售控制、推广策略、价格策略、营销(招商)活动、 成本优化等环节;对客户服务平台和体系完善、项目品牌和企业 品牌推广,以及权证过户、按揭办理、应收账款

6、监控等各项工作 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对营销(招商)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5、成本审计:对合同的签订、招投标管理、预结算管理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成本管理(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目标成本控制等)进行审计;6、绩效审计:对集团及下属单位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情况进行绩效审计;7、责任审计:对集团总部各中心/部门第一负责人以上和各 城市公司、项目公司、产业线条副总经理以上,以及其他重要 岗位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且任职满一年以上,进行任期 履职情况审计。审查其任职期间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制度 建设、团队建设、知识成果积累、遗留事项、移交情况、经济 活动等,原则上应于相关经济责任人离任、离职前进

7、行审计察;8、其他专项审计:对总裁交办的特定业务进行专项审计;9、咨询工作:开展经营管理中重要问题的专项调查和业务 咨询活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10、预警工作:对集团及下属单位运作过程进行日常的分析 性审计、现场审计及审计巡查,对出现的或潜在的经营、管理、 财务等风险定期或不定期地向集团领导进行预警。第十一条 督察的职责:1、根据总裁指示,督察工作计划任务完成情况。2、对违规违纪、贪污受贿、营私舞弊等行为进行调查;3、对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有效异常信息和检举揭发信息进行专项调查。4、集团总裁下达的单项工作任务,督察其完成情况,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督察的权限:1、根据内部审计督察工作的需要,有权要

8、求被审计督察单位按时报送或提供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2、有权检查被审计督察单位的合同、凭证、账薄、报表,监 盘资金和实物资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和电子数据,查阅有关文 件和资料,审核费用、成本管理状况;3、有权检查财务收支情况,并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及所反 映的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发表意见;4、对审计督察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有权要求有关单位 和个人配合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5、参加被审计督察单位财务管理、经营决策等方面与审计督察有关的会议,组织召开与审计督察事项有关的会议;6、对内控制度及内部管理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 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

9、法纪行为的意见;7、对阻挠、妨碍审计督察工作,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或者可 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经总裁批准, 可以采取封存有关账册、冻结有关资产等必要的临时应急措施, 并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建议;8、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督察事项涉及 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9、有权责令被督察对象停止正在或可能损害集团利益的行 为;10、有权建议集团及下属单位暂停涉嫌严重违规违纪人员的工作或职务;11、有权对被督察对象的违规违纪行为提出处分建议;涉嫌 构成犯罪的,经上级领导批准,移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司法机 关依法处理。12、有权督察被审计督察单位执行审计督察意见,对拒不执

10、行的,可以提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建议;13、对审计督察工作发现的重大事项 , 应及时向总裁反映;14、总裁授予的其他权限。第四章 审计督查程序第十三条 审计程序一、审计计划阶段:1、根据总裁工作要求及集团经营管理控制目标,确定年度 审计督察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督察计划并报总裁批准;2、根据年度审计督察计划、其他部门呈报总裁批示后 的审计需求计划、总裁的临时工作指令编制其他审计计划(半年 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等)。二、审计准备阶段:1、确定审计对象。审计督察部根据审计计划和工作要求,确 定审计对象。与此同时结合具体情况及重点审计领域,由审计督 察部牵头指定抽调其他专业部门专业人员组成审计专

11、项小组;2、编制审计方案。审计组根据审计对象的具体业务情况,编 写审计方案,明确审计目的、范围、内容、区间、方式、计 划时间、人员分工和审计要点,经审计督察部负责人及集团领导 批准后组织实施;3、传达审计通知。审计部提前1-5天向被审计单位传达审 计通知,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审计人员、被审 计对象需要配合事项等内容。被审计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 审计资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三、审计实施阶段:1、收集审计证据。审计过程中应科学运用检查、监盘、观 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通过审查合同、凭 证、账薄、报表等与审计督察有关的文件、资料、实物,向有关 单位或个人调查等方式

12、,取得充分、适当、有效的证据;2、编制审计底稿。审计人员应将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内 部控制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应的改善措施及其他注意事项 做好过程记录,形成审计底稿,同时就所发现的问题与相关人员 沟通核实;3、撰写审计报告。审计组根据审计证据和审计底稿,汇总 分析后撰写审计报告,经审计督察部负责人审核后形成审计报 告(征询意见稿);4、征询反馈意见。审计报告(征询意见稿)完成后报 送被审计单位征询意见,被审计单位应自收到审计报告(征询 意见稿)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如果逾期未回 复且无原因说明,则视同无异议。如果被审计单位提出异议,审 计组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核

13、实、分析和研究, 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5、沟通审计意见。征询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后,审计组再次 提交审计报告,如无特殊情况规定,一般情况下审计报告需先同 当地项目主要负责人通报沟通并核实确认后再由审计督察部负 责人实施终审程序,形成审计督察报告(正稿)并提交专题 会议讨论。专题会议由总裁、副总裁、相关高管人员、审计督察 部负责人、审计小组等相关人员或其委托人参加。审计组根据专 题会议精神形成审计报告并呈报OA审批;同时,审计组根据 专题会议达成意见形成审计整改通知书,并送达被审计单位。四、审计终结阶段:1、跟踪审计效果。被审计单位应按照审计报告和审 计整改通知书的要求,组织分

14、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有针对性的 制定整改计划报告,整改计划报告应包含明确的措施、 责任人、完成时间等,并在审计整改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将整 改计划报告报送审计组;审计组应在收到整改计划报告后, 安排时间监督检查审计督改通知书和整改计划报告执行 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效果,并可根据整改效果决定是 否实施后续审计;2、建立审计档案。对办结的审计事项,按照完整、系统和规 范的要求,建立审计档案。第十四条 督察程序一、督察事项1、重点工作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2、总裁交办的单项工作。二、督查实施 1、下发通知,以通知形式进行督查,要求以公司名义提交 书面报告。2、必要时派员开展实地调查,核实具体情况

15、。三、拟定实地督察报告。督查工作结束后,督察人员应根据证据核实情况编写督察报 告,并报审计督察部负责人审核,形成督察报告(正稿), 呈报集团总裁。四、建立督察档案。 督察工作办结后必须按规定建立督察工作档案,专人负责归 档以备查考,非经批准不得借阅或销毁。第五章 审计督察纪律第十五条 审计督察人员实施审计督察时,必须遵守以下审 计督察纪律:1、对审计督察出的重大问题不得隐匿不报; 2、不得与被审计督察单位串通,编制虚假审计督察报告;3、不得干预被审计督察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4、不得接受被审计督察单位的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 得在被审计督察单位报销费用;5、不得在实施审计督察期间参加被审计督察单位用公款开 支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6、不得对被审计督察单位蓄意刁难、以权谋私、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7、与被审计督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 应当回避。第十六条 审计督察人员必须保守下列秘密:1、在审计督察过程中,所有审计督察文件、审计督察材料、 记录稿纸包括被审计督察单位提供的各种文件、材料等,要妥善 保管,不得随意乱放和丢弃,不得带到公共场所。用过和作废的 记录本和记录用纸,审计督察项目完成后应交给审计督察组长, 除立卷归档者外,应定期清理,按规定销毁;2、对审计督察工作提出的问题及审计督察处理意见,应按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