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十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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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家园则镇中心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十项制度1.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度为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适龄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任务,经县政府授权, 特制订以下“七长”责任制度。(一)县长(分管副县长)控辍保学责任:按照国务院“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是控辍保学的责任主体,县 长(分管副县长)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控辍保学”工作, 建立长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督促、督办 控辍保学工作的落实和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确保义务教 育阶段中小学入学率

2、达到100%,小学基本无辍学,初中辍学率控制 在1.8%以内。(二)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控辍保学责任:负责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与校长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落实学校 控辍保学任务;组织控辍保学督导检查,指导镇(街办)、学校开展 工作;规范办学行为,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畅通就学渠道;分析辍学 主要原因,研究应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对造成严重辍学现象或辍学劝返工作不力的校长和教师,依法依规进 行严肃处理。(三)镇长(街办主任)控辍保学责任:负责依法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指导村委会(社区)摸清辖区内子女入学就读情 况,确保辍学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

3、权利;重视特殊群体 子女上学问题,对孤儿、残疾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帮助; 组织动员辍学生复学,经组织动员仍不返校复学的学生,由镇政府对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批评,并下达限期返校通知书,依 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入学;对限期仍不送子女返 校的,会同公安部门强制执行。(四)村委会(社区)主任控辍保学责任:负责进村入户组织动 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建档造册, 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调查,掌握每一位学 生入学动向;动员辍学学生及时返校,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家长、学生 的思想工作,经反复动员仍不愿返校的学生,及时向镇政府报告。(五)

4、校长控辍保学责任:负责组织对家长开展义务教育法律法 规宣传工作,协助镇、村委会(社区)干部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与班主任、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清 理,建立辍学学生台账,发现辍学应及时向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下达劝返复学通知书,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镇政府书面报告,并 配合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做好辍学生动员返校工作,对劝返 不回的学生和去向不明的学生,及时向镇政府、村委会(社区)报告。(六)学生家长控辍保学责任:负责履行监护职责,依法送子女 按时入学,与学校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配合学校保证适龄儿童、少 年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子女中途辍学或失

5、学。(七)师长(教师)控辍保学责任:负责控辍保学具体学生的包抓工作,认真履行对学生的生活关爱和学习指导,对厌学或其他原因 不想上学的学生,通过心理疏导和单独谈心等方式做好思想引导;对 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和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 课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及时 发现本班和包抓对象学生的辍学苗头,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并及时入户 家访,做好劝返工作。2控辍保学月报季评制度为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即时监测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定 期研判学校工作质量,特制定控辍保学月报季评制度。1. 控辍保学月报季评工作由学校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 织月报,由县教育体育局

6、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季评工作。2. 月报内容为控辍保学体系建立和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控辍保学 动态监测机制建立情况,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落实情 况,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台帐建立情况,计划脱贫退出户无辍学学生达 标情况。3. 每个月底前由中小学统计当月控辍保学工作各方面情况,经 学校校长和片区(驻校)责任督学签字后上报教育体育局,同时抄报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4. 月报要用书面文字将当月控辍保学工作开展的情况、劝返工作 情况、存在的问题、是否已经解决等内容详实报告,不得瞒报、漏报。5. 县教育体育局每月将全县控辍保学及辍学劝返工作进展情况统计,向市局汇总上报;每季度将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

7、向市局上报;3. 控辍保学台账销号制度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成果,进一步落实控辍 保学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特 制订以下控辍保学台账销号制度。1. 学校对平时排查发现的辍学及疑似辍学问题要建立排查登记 台账。2. 问题排查台账内容:查摆问题,拟采取的措施及承诺情况,整 改完成时限,责任人,整改情况,销号时间等内容。3.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教师 限期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向辖区镇 政府(街办)和教育体育局上报。4. 在整改过程中,对辍学劝返采取的措施、劝返的进展、存在 困难等情况,责任人要及时指挥

8、协调,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按期 限完成辍学劝返和其他整改工作。5. 在整改过程中,要发挥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作用,开展“大家 访”活动,通过谈心和单独辅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 生、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 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6. 排查发现的问题按期限整改完成后,由单位负责人对整改情况 进行验收,并在问题排查台账上签字,进行销号。7. 县教育体育局对各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台账按期进行检查,督 促和指导学校做好辍学生劝返工作,并定期对全县的台账进行统计汇 总。4. 学生辍学报告制度为了加大控辍管理力度,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多方 参与,齐抓共

9、管,有效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 县中小学实际,特制定学生辍学报告制度。(一)责任人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负责机构为教务处,第一报 告人为班主任。(二)报告程序1. 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故不到校学生后,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并向教务处报告。同时,在联系和告知家长且得知学生缺勤无正当理 由后,于当日进行家访,查明学生未到校原因,研判缺勤理由是否正 当及是否有辍学苗头,其结果向教务处汇报,登记备案。2如发现学生第二天仍未上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教务处报告;教 务处接报告后进行登记,并通知年级组长;年级组长于当日同班主任 及班级包抓教师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教务处。3. 如2

10、4小时仍未到校上学,班主任应及时报教务处登记。教务 处通知分管领导,共同研究并制定控辍方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村 委会(社区)负责人、镇政府(街办)相关领导和教育体育局基教股, 根据控辍保学工作方案进行有村委会成员参加的集体家访,并把结果 报所在地镇政府(街办)和县教育体育局。(三)责任落实1班主任:班主任为第一报告人,发现学生未请假不到校,班主 任必须当日向教务处报告。2教务处:及时向分管领导、校长报告,不得拖延。3. 年级组长:负责二日家访组织工作。4校长:负责与村委会沟通、第三日会议组织计划落实、向上级 通报情况。(四)辍学月报1. 领导机构:由学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报告,并具体负

11、责实施。2. 报告程序:(1)日常报告按上述辍学报告制度执行;(2) 每月28日前,由教务处主任统计当月控辍工作各种情况; 与班主任核对后,报分管副校长;由副校长重新核对后制定报告单, 向校长报告;校长审定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基教股。3. 报告内容:当月辍学名单、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辍学原因以及 动员返校情况,填写相关卡表。5. 控辍保学责任督学制度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成果,进一步落实“控 辍保学”责任,确保适龄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特制订以下责任督学制度。1.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 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明确各片区责任

12、督学、驻校督学的工作职责,加 强控辍保学工作督导检查和考核。2. 各片区责任督学每学期组织对片区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督察不 少于2次,每次督察都必须填写中小学校控辍保学督察情况记录 表。3. 各责任督学通过对责任区内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日常走访、 暗访、回访、专项督查督导,及时掌握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动态情况。4. 各片区督学、驻校督学对辖区学校的控辍保学信息报告、辍学 情况报告进行督查,并由责任督学签字后方可上报。5. 片区责任督学要及时总结经验,对控辍保学工作存在的问题跟 踪督查,并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对辍学投诉举报要及时处理解决。6. 各片区责任督学要在每学期末对片区学校组织开展控辍保学 工作考

13、核评估。6. 控辍保学专项督导制度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成果,强化控辍保学责 任,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 义务教育,特制订以下专项督导制度。1.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控辍保学作为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 展和“双高双普”成果及“316工程”督导评估工作重要内容,每年 组织2次控辍保学专项督导。2. 专项督导组到学校通过核实数据、清点人数、查阅辍学生档案 资料和班级点名册、师生访谈等途径,全面了解全县县内义务教育阶 段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情况。3. 专项督导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并指出学校控辍保学工作中的各 种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过程的回访督

14、导。4. 专项督导工作应形成督导报告,及时总结全县中小学在控辍保 学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和有效举措,反馈全县控辍保学工作中的共性问 题,向学校、所在镇村和县教育体育局、县政府提出教育工作政策建 议。5. 每次专项督导后,应对本批次督导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情况进行 通报。7. 控辍保学结对帮扶制度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成果,进一步落实“控 辍保学”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特制订以下结对帮扶制度。1. 及时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摸底调查,掌握本辖区、本学校 学困生、贫困生的基本情况,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和措施。2. 动员全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开展“手牵手”

15、帮扶行动, 通过师生之间“一对一、结对子”等多种形式,与学困生、贫困生结 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学困生、贫困生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 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3. 帮扶党员干部和教师每学期必须了解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 生活情况,关注留守学生心理健康,妥善做好心理疏通,以诚相待, 倾情相助。引导结对学生树立“自信、乐观”的心态。4. 帮扶党员干部和教师每月与学生家长沟通1次,每学期至少到 学困生、贫困生家中走访12次,了解掌握学困生、贫困生家庭的 基本情况和他们学习、生活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5. 帮扶党员干部和教师每学期至少与留守儿童谈心23次,了 解他们的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从心理上

16、给予他们慰藉,让他们充分 感受到人情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树立克服困难、坚持学习的勇气和 毅力。6. 帮扶党员干部和教师每学期至少与班主任联系1次,了解他们 在学校里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共同商讨阶段性教育和针对性帮扶措 施。7. 帮扶党员干部和教师及早发现帮扶对象的思想动向,对有辍 学苗头的学生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发现辍学动向,严防学生因 贫困而失学,从源头杜绝辍学发生。8. 控辍保学家访登记制度为了随时、准确了解和掌握学生在校与在家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思想和行为动态,密切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间的相互联系,使学 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信息快速传递、相互配合,现结合我县控辍工作 及学生家庭实际,制定家访登记制度。一、家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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