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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堤清理与河道清表施工方法及保证措施 4.2.1堤基清理4.2.1.1清基范围:清理边界至最大填筑边线外侧50cm。4.2.1.2机具选用及施工方法:堤基基面的不合格土、 杂物一般用推土机直接清除,作深层清理的(一般指清理深 度超过30cm)庄台、河塘、路埂等用挖掘机配合推土机清除, 树根还要用人工配合清理。4.2.1.3质量标准及控制1、施工前,根据勘测设计文件、堤基的实际情况和施 工条件制定有关施工技术措施与细则。堤身范围内作深层清 理的庄台、河塘、路埂等应作为隐蔽工程处理,在处理前, 按顺序编号登记,对清理部位的位置、平面桩号、断面及地 貌提供详实的测量及摄像资料,并上报监理人现场予以核
2、实 签证。2、堤基表层不合格土、杂物等必须清除,堤基范围内 的坟墓、房基、水井、泉眼、各类洞穴及坑、槽、沟、河等 均应清淤(杂)后进行倒毛、平整、碾压,并按堤身填筑要 求进行回填处理。清基1m2范围内直径小于3cm的树跟、芦 苇根不多于3根。3、对堤基的树根,清除后满足以下要求:(1)不得有直径大于3cm的树根;(2)直径小于3cm的树根,在1m2范围内不得多于3 根。4、所有堤基开挖、清除的不合格土、杂物、废渣、树 根等均运到监理人指定的场地堆放,不随意弃置,更不与筑 堤土料混杂。5、堤基处理属隐蔽工程,堤基清理平整并碾压后及时 报监理人验收,合格后进行堤身填筑。基面验收后及时填筑, 若因故
3、延搁,不能及时施工时,要做好基面保护,复工前要 再检验,必要时须重新清理。6、经深层清理的隐蔽工程部位,清理后的复土视作大 堤填筑,其质量要求,检验程序与堤防填筑一致,分层分批 填土、铺土厚度控制在020.3m、压实的实测最小干密度值 不得低于设计干密度值,压实度最小实测值不得低于0.70o7、压实后的土体取样试验频次每200m3、厚30cm取样一次或由监理人根据工程实际确定试验频率。8、堤基的碾压(包括回填土)根据相应堤防的设计等 级要求,选用合适的机具进行,需大面积碾压时采用铲运机 重载或现场碾压试验所确定的机具进行碾压,小面积碾压辅 以人工夯实,碾压参数根据碾压试验确定。9、堤基处理按堤
4、防工程设计规范、堤防工程施工 规范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4.2.2河道清表4.2.2.1清理范围:清理边界至设计的开挖边线外侧2m 范围。4.2.2.2机具选用及施工方法:一般情况同堤基清理, 河道内新近沉积的淤泥质土用挖掘机配合自卸汽车施工。4.2.2.3质量标准与控制1、河道开挖前,将其表层的杂质、植物根系,树根等全 部清除,作深层清理的坟墓、房基、水井、泉眼、各类洞穴 及坑、槽、沟、河等将杂质、废渣,淤泥、淤泥质土等全部清除。2、所有清除的不合格土、杂物、废渣、树根等运到弃土 区或监理人指定的场地堆放,不随意弃置,更不与筑堤土料 混杂。3、表层有机土壤运至监理人指定地区堆放,防止土壤被 冲刷流失,以利于工程的环境保护。4、清表完成后报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后开始挖土筑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