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奖励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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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阡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奖励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教学激情,鼓励教师爱教乐教,爱岗敬业,积极投身于教学工作中,推行多渠道人才培养机制和教师教学激励机制对促进我校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现行的中职单报高职考试对我校中职招生仍具较强吸引力的情况下,推动教学质量奖励制度显得非常必要。依据石阡县中等职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二、奖励办法(一)常规教学奖励办法1、每学期期末由各教研组推荐一名“教学标兵”名单交教务处,教务处报学校研究同意后进行表彰,分别给予200元的奖励,并颁发学期“教学标兵”荣誉证书。2、每年度教师节期间各教研组推荐一

2、名“优秀教师”名单交教务处,教务处报学校研究同意后进行表彰,分别给予300元的奖励,并颁发 “优秀教师”荣誉证书。(二)活动教学奖励办法凡在上级组织的涉及学生实习实训等教学活动过程中获得荣誉的,学校对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1、在县级组织的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学校对指导教师分别给予200、100、50元的奖励,并在学期考核中按石阡县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相应的加分。2、凡组织学生在地区级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学校对指导教师分别给予300、200、100、50元的奖励,并在学期考核中按石阡县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相应的加分。3、凡组织学生在省级活动中获一、二、三等

3、奖及优秀奖的,学校对指导教师分别给予500、300、200、100元的奖励,并在学期考核中按石阡县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相应的加分。4、凡组织学生在国家级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学校对指导教师分别给予1000、500、300、200元的奖励,并在学期考核中按石阡县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相应的加分。5、凡组织学生在全国技能大赛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学校对指导教师分别给予10000、8000、5000、1000元的奖励,并在学期考核中按石阡县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相应的加分。(三)中职单报高职考生教学质量奖励办法以下奖项颁发给教师。1、升学人头奖:考生升入高

4、职院校本科按1000元/考生发放给毕业班涉考科目教师平均分配;考生升入高职院校专科按50元/考生发放给毕业班涉考科目教师平均分配。2、学科成绩奖:高职班学科均分超过地区均分1分,奖励该学科任课教师50元。3、考生个人总分居全地区第一、二、三名的,奖励毕业班涉考科目教师400、300、200元,由涉考科目教师平均分配。4、参考毕业班非涉考科目教师享受涉考科目教师奖金平均数的20。(四)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教学质量服务管理奖励办法此项按参加考试班级涉考科目教师的奖金平均数作为基数。学校校级领导享受涉考科目教师奖金的50;副校级领导享受涉考科目教师奖金的40;处室领导享受涉考科目教师奖金的30;毕业班班主任、教辅人员享受涉考科目教师奖金的15;曾任涉考学生一、二年级班主任享受涉考科目教师奖金的15;曾任涉考学生一、二年级教师享受涉考科目教师奖金的10;涉考考生一、二年级既任班主任又是学科教师的按就近就高原则处理。此项经费由学校另行支付。三、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原石阡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等自行废止。四、此方案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石阡县中等职业学校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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