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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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业建设是高校人才培养的载体,是高校推进教 育教学 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立足点,其建设水平和绩效 决定着高校 的人才培养质量和特色。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学校自 身建设的实际需 要,促进学校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 发展,加强对我校专业 的建设和管理,增强专业办学特色,提 高专业办学水平,确保人才 培养质量,建设一批有优势和特色 的专业,并使专业建设工作更加 规范有序,推动学科-专业- 平台-团队一体化建设,根据国务院统 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 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64 号)教育部关于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 4 号)

2、教育 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 的意 见(教高20182 号)贵州省教育厅大力推进区域内一流 大 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教高发2016116 号)和 XX 学院学科专业平台团队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院通字2021 49 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业建设的原则(一)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立足 于学校可持续发展,加强整合,形成多学科结合、布局合 理、适应性 较强的学科专业结构。(二)按学校“学科一专业一平台一团队” 一体化建设的 思 路,充分发挥学校在民族资源开发与利用、基础教育、生物 与医药、 大数据科学与技术等学科的整体优势,

3、鼓励不同学科 专业的协作和 渗透,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形成一批省内有地 位、行业有特色的引领改革的国家级、省级 特色专业或一流专业。(三)专业建设突出新设置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对新设 置专 业进行规范化建设;重点建设和扶持基础条件较好、社会 适应面广 的特色专业或一流专业。第三条 专业建设的内容包括专业建设规划、培养目标与 培养方 案、师资队伍、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实验 室与实习基地 建设)、教学研究、专业特色、教学文件等。(一)专业建设规划是专业建设发展的依据,是学校发展 战略 目标的具体体现。学校应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制订和 调整专业 建设发展规划,每个专业也

4、应制订本专业建设规划。(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专业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是 学校 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方案,是组织教学过 程、安排 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主要依据。学校培养方案要按照师范类、工程类和其他类别各自要求 分别 制定。要体现 oBE 理念,持续改进课程体系,完善通识课 程模块和 学科平台课程模块,形成多种形式的专业教学模块,彰显专业特色。 要组织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教育,加强大学生 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培养,提高综合素质。要加大选修课比例, 完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 个性发展。各专业要积极探索新形势 下产学研合作教育的途径与方 式,使政府、行业和企业能够参 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5、。培养方案一 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三)师资队伍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本保证。要建立一支 人员 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教学科研相结合的相对稳定 的教学梯 队,按专业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层层负责,抓好 落实。要提高教 师的整体素质,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 养提高,注重选拔培 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发挥学术造诣 深、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 师的传帮带作用,培养优秀青年教师 充实教学第一线。(四)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核心,是人才培养最基础的、 影 响最深远的途径和渠道。课程建设要进行理论研究,明确总 体目标、 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要 制订建设规划, 以建设国家级省级

6、课程为目标、校级混合教学 模式重点课程为中心, 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的改革;要重 视系列课程建设。(五)教材建设是专业建设的一项基本建设工作,要制订 切实 可行的教材建设规划,加强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多媒体 教材建设 的规划工作。采用推荐教材、自编教材及其他辅助教 材、教学参考 书时,要注重质量。鼓励选用国家优秀教材,并 结合教学内容改革 与课程建设,依据教学大纲抓好自编教材。 要做好教材质量评估工 作,不断提升教材质量。(六)实验室与实习基地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保障。实 验室 建设要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相匹配,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要坚持校 内外结合,做好全面规划。要防止分散配置、分散管 理、

7、局部使用、 低水平重复的低效益建设,集中力量建设与调 整好公共实验中心, 提高设备利用率。要建设一批现代科技含 量高、特色鲜明、符合应 用型本科教育需要的实验室和实习基 地。每个专业都要建设一定数 量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要改善实习条件,健全实习管理规 章制度。(七)教学研究和改革是专业建设水平的主要体现。鼓励 教师 和教学管理人员进行教学和教学管理研究,支持教师进行 教学改革, 支持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以及教学方法改革的 各种尝试和努力 对成绩显著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八)专业建设要有所侧重,要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 制订 和调整专业建设发展规划。要加强特色专业或一流专业建 设,逐步

8、形成一批优势专业。要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建设急需的 应用型专业。学校提倡利用社会上的各种教育资源,开展多种 形式的合作,建设 新专业。(九)教学文件是保证本科专业建设效果的重要因素。要 制订 并完善教学基本资料,包括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授课计 划、授课教 案、讲稿、学期教学总结等。第二章专业建设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专业建设。 其主要 职责是:(一)制定学校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和专业建设标准。(二)对专业建设的经费投入和其它条件的保障提出意见, 对 学校专业建设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进行审议。(三)对校级(含)以上特色专业、一流专业的建设进行 立项 审批和评估验收,并指导各教学分

9、院的特色专业、一流专 业的建设。(四)讨论并决定专业建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第五条 教学分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本教学分院的 专业 建设。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的落实,并制定本教学分院 专业 建设规划。(二)组织本教学分院的专业建设工作。(三)完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赋予关于专业建设的其它 职责第六条 学校教务处负责专业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 要职责 是:(一)组织学校新设专业的申报,以及专业建设立项、中 期检 查和评估验收。(二)组织校级特色专业或一流专业的申报、评审、指导、 检查和评估。(三)组织校级以上特色专业、一流专业的申报和自查。(四)完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赋予关于

10、专业建设的其它 任 务。第七条学校教育研究与评建中心负责专业建设的评估工 作。其 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新设专业的合格评估。(二)组织省级专业评估。(三)实施校级专业评估。(四)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工作。第八条 专业建设实行专业负责人制。专业负责人是我校 开展专 业建设的核心力量,按照XX学院专业负责人遴选与管理办法(院 通字 202154 号)遴选和开展专业建设工作。第三章专业设置与调整第九条专业设置与调整按照XX学院专业设置与预警退出管 理办法(院通字 202151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专业建设、评估与验收第十条 我校专业建设分三类进行,即新设置(调整)专 业建设、

11、 一般专业建设、特色专业或一流专业建设。新设置(调 整)专业是指 毕业生不满两届的专业;特色专业或一流专业是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 及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和学校发展规划,重 点建设和扶植学术水平 高、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高、教学基 础条件好、社会适应面广、具 有地方特色和社会效益,并经学 校、贵州省教育厅或教育部认定的 优势专业、特色专业或一流 专业;一般专业指除新设置(调整)专 业、特色专业以外的其 它专业。第十一条新设专业的合格评估。由教育研究与评建中心组 织新 设置专业在首届毕业生的当年向省教育厅提交申请材料, 接受省教 育厅的评估。评估成绩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的专业,第二 年减少招生

12、或暂停招生,并由所在教学分院负责 整改,参加第二年 新专业合格评估。复评不合格的专业暂停招 生。连续两次复评不合 格、或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 权专业评审不合格,冻结专 业建设经费,停止该专业招生,专 业所在教学分院暂停申报新专业 2 年。第十二条省级专业评估。由教育研究与评建中心根据省教 育厅 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向省教育厅申报。评估不合格的专业 由所在教 学分院负责整改,一年后接受复评;复评不合格的, 停止该专业招 生。第十三条 校级专业评估。由教育研究与评建中心组织专家 对有 三届以上毕业生的专业进行检查评估,所在教学分院根据 专家意见 进行整改。第十四条 师范专业认证和工程教育专业

13、认证。由教育研究 与评 建中心牵头,组织申报师范类专业认证和工程教育专业认 证等事宜。第十五条 校级、省级、国家级特色专业(含一流专业)的 申报, 由教务处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组 织实施,逐 级评选推荐。中期检查和评估验收原则上按照上级 主管部门评价指 标体系及其它要求进行。第五章专业建设经费及激励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专业建设经费(省级(含)以上特色专 业、 一流专业按 1:1 配套),主要用于推进教学水平提高、学生 创新创 业能力提升、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师队伍及教学团队 建设、课程 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法方式改革、实践教学改 革等。 第十七条专业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分期拨款、定期检 查 单独建账、滚动管理、专业建设负责人负责制,严禁挪用。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XX 学院办公室20x X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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