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合同范文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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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当合同范文9篇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可以爱护民事法律关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担当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爱。担当合同 篇1我国法律规定了公司必需在满意肯定条件的时候才可以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否则就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须要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委公司无故解除合同担当什么法律责任呢?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一、公司无故解除合同担当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接着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接着履行;劳动者不要求接着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接着履行的,

2、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单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3、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订正。用人单位应当探讨工会的看法,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亲密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爱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刚好发觉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状况并予以制止。(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4、,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法律对劳动者是赐予了许多爱护的,这里的公司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其中一种爱护。所以,以后劳动者要是再遇到这样的不公允待遇,肯定要懂得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担当合同 篇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对双方的利益都是一种保障。但现实中有的单位为了躲避对劳动者的义务,而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此时,用人单位须要担当怎样的法律责任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5、,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二、 假如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担当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三、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四、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

6、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需给付经济补偿金。五、 未签劳动合同依旧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在我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要受到惩罚的,除了须要支付双倍工资外,还会视为他们之间已经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单位对劳动者应负的义务也不会因此削减。担当合同 篇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其次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供应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根据

7、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供应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根据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酬劳。其次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隐私和与学问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赐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根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违反培训服务器约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供应

8、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根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1、专项培训费用的界定对于如何界定“专项培训费用”,可以结台20xx年6月19日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十一个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企业职工教化经费提取与运用管理的看法(以下简称看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认定。看法对如何保证企业职工教化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及合理运用、企业职工教化培训经费的补充、加强职工教化培训经费的管理以及完善经费提取与运用的监督都有相当明确的规定。看法规定,一般企业根据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化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人成

9、本开支,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殊是一线职工的教化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企业职工教化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接着教化;(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与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嘉奖费用;(10)职工教化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化的其他开支。同时,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供应的培训费用。2、违约金数额的限制(1)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供应的培训费

10、用。(2)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竞业限制违约金竞业限制,又称竞业禁止或者竞业避止,是指企业为保守商业隐私和维持竞争优势,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禁止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以及离职后肯定期限内从事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者到与企业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的一种法律制度。(三)关于经济补偿金(1)经济补偿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双方协商。(2)补偿方法,应事先约定事后补偿。(3)用人单位未按约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者未领取补偿金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失效,要看详细状况而定。用人单位没有根据约定发放补偿金,并不必定导致竞业限制协

11、议无效,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这种状况只是用人单位的违约行为,不能说合同中一方当事人违约了,合同就无效了;另一方可以追究该违约行为的责任,要求接着履行合同义务。如用人单位拒绝给付,经要求后又明确拒绝,则竟业限制无效;如员工有意不受领、不要求,或要求后不受领,则竞业限制仍有效。竞业限制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只能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赐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用人单位未根据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

12、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竟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担当合同 篇4合同无效和合同撤销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有如下几个方面:1、合同无效和合同被撤销的溯及力依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起先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中国合同法第56条贯彻了民法通则的上述立法精神,明确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根据该条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其没有法律效力的后果始终回溯到合同订立之时.2、合同部分无效的后果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旧有效,这是中国民法的民事行为制度的基本规则之一。3、合同无效和被撤销后的财产责任在合

13、同当事人已经给付财产或者遭遇损失的状况下,合同无效和被撤销后,必需涉及到财产责任的担当。中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行为被确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经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假如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担当相应的责任。对行为人与对方恶意串通,实施了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全部或者返还给第三人。担当合同 篇5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安排问题。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它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见有供应证据进行证明的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对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作了原则性规定。

14、它首先明确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见,有责任供应证据”的“谁主见,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接着明确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驾驭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供应”的“谁驾驭管理,谁举证”的就特定证据供应责任的强制安排原则。那么,要证明劳动合同的成立究竟适用哪种原则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其次款“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劳动合同并非唯有用人单位驾驭管理,劳动者也应当持有。因此,“谁驾驭管理,谁举证”的强制安排原则在这起案例中并不适用。此案应适用“谁主见,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此外,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见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

15、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担当举证责任;主见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担当举证责任。”据此,合同纠纷一般由作出确定性主见的一方负完全举证责任,否定性主见一方不负举证责任。劳动合同也是合同,该案中用人单位应属于作出确定性主见的一方,劳动者应属于作出否定性主见的一方。依据民诉证据规则,用人单位必需再供应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签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应担当举证不能的责任。综上所述,在劳动者主见双倍工资时,用人单位应当供应劳动合同,并担当劳动合同成立的举证责任,否则劳动者的仲裁恳求应得到支持。担当合同 篇6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人负有的义务主要有:1、 根据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以及修理租赁物。2、出租人还有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养护,使房屋处于正常的可运用状态的;承租人发觉房屋损坏的,应当通知出租人予以修复,出租人有刚好修复的义务,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3、因出租人不能修理租赁物影响运用时,承租人有减付租金的权利。4、因不行归责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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