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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办理程序一、 申请条件:1、缴纳:根据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凡在我省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改、维修项目和土石方工程,构件制作安装、建筑装饰、桩基础、道路桥涵堤防等工程项目,不分投资来源、隶属关系及所有制形式,均应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前10日内,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筑业主管部门交纳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并凭交纳证明办理开工手续;2、拨付:施工企业可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申请拨付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二、 办理程序:1、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收缴程序:(1)、建设单位提供缴费材料办理开工手续;(2)、行政审批中心审核并开具缴费单;(3)、收到材料当日建设单位到收费局
2、收费并回执;(4)、行政审批中心审核、盖章;(5)、行政审批中心收到回执当日返回建设单位。2、缴纳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需提供的材料:(1)、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2)、施工合同;(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3、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程序:(1)、网上通知施工企业;(2)、填写拨付审批表相关资料;(3)、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站审核汇总拟定计划上报;(4)、区城建局审定;(5)、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办公室审批;(6)、区财政局拨款;(7)、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站拨付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4、拨付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需提供的材料:(1)、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2)、施工合同(原件、复印件);(3)、施工产值报表、建设单位认可的工程量;(4)、已结算工程提供结算书(原件、复印件)。三、 收费标准:按施工申请许可表上工程造价的2.6%收取。四、 办理时限:“办理程序”里已注明。五、 咨询电话: 8893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