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造价咨询业务质量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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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细心整理 对造价询问业务质量的承诺篇一:造价询问效劳承诺售后效劳承诺工程造价询问质量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质量限制的环节也很多。只有把质量意识贯彻始终,加强法规和建筑工程专业学问的学习,提高审计人员技术和职业道德水平,才能使每一个工程造价询问工程都成为精品,同时为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缔造一个良好的开展环境。我公司慎重承诺工程造价询问质量达托付方满意,为此制定严格质量保证体系。我公司的详细业务质量限制层次分为:工程组内部复核、工程经理质量限制复核和技术负责人审核。第一 工程组内部复核工程负责人是指工程组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本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造价师。本所要求选派具备必需资格、经验

2、、实力和执业道德的注册造价师作为工程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应对分派的每个业务工程的总体质量负责。工程负责人应当在业务的全部阶段,通过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向工程组其他成员强调以下事项的重要性,以保证业务的质量:一遵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标准和审计准那么的规定执行业务工程;二遵守适用的工程造价询问行业质量限制政策和程序;三依据详细状况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此外,工程负责人还应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好整个工程组各成员的工作。工程组内部的复核并非全部都由工程负责人执行,工程负责人可以委派工程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去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所执行的工作。但工程负责人应对复核负责。在工程组内部复核时,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工

3、作是否已遵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标准和审计准那么的规定执行;二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三相关事项是否已进展适当询问,由此形成的结论是否得到记录和执行;四是否须要修改已执行工程造价询问工作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五已执行的工程造价询问工作是否支持形成的结论,并已得到适当记录;六获得的工程造价询问依据是否充分、适当;七工程造价询问程序的目标是否实现。在出具工程造价询问报告前,工程负责人应当通过复核工程造价询问工作底稿和与工程组探讨,确信获得的审计证据已经充分、适当,足以支持形成的结论和拟出具的工程造价询问报告。工程负责人应当在工程造价询问过程的适当阶段刚好实施复核,以使重大事项在出具工程造价询问报

4、告前能够得到满意解决。工程负责人复核的内容包括对关键领域所作的判定,尤其是执行业务过程中识别出的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特别风险以及工程负责人认为重要的其他领域。工程组内部以及工程负责人应当对复核的范围和时间予以适当记录。其次 工程经理质量限制复核工程经理在出具报告前,对工程组作出的重大判定和在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的过程。 本所一般指派独立于该业务的合伙人或由主任注册造价师授权的部门负责人从事工程质量限制复核工作。工程质量限制复核制度,充分表达分类限制、突出重点的质量限制理念。工程质量限制复核人应对复核内容负责,但不减轻、不替代工程负责人的责任。在实施工程质量限制复核时,复核人员应当对

5、以下全部或局部内容进展复核:一工程组就详细业务对独立性作出的评价;二在工程造价询问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以及接受的应对措施;三作出的判定,尤其是关于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判定;四是否已就存在的看法分歧、其他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展适当询问,以及询问得出的结论;五在工程造价询问中识别的已更正和未更正的错报的重要程度及处理状况;六拟与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其他方面沟通的事项;七所复核的工程造价询问工作底稿是否反映了针对重大判定执行的工作,是否支持得出的结论;八拟出具的工程造价询问报告的适当性。工程质量限制复核人员应当在业务过程中的适当阶段刚好实施复核,以使重大事项在出具报告前得到满意解决。假如工程负责人不承受

6、工程质量限制复核人员的建议,并且重大事项未得到满意解决,工程负责人不应当出具报告。只有在遵照工程造价询问行业处理看法分歧的程序解决重大事项后,工程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对以下工程质量限制复核状况应记录在工作底稿中:一有关工程质量限制复核的政策所要求的程序已得到执行;二工程质量限制复核在出具报告前业已完成;三复核人员没有发觉任何尚未解决的事项,使其认为工程组作出的重大判定及形成的结论不适当。第三 公司技术负责人终极审核技术负责人对质量限制制度担当最终责任。本所要求技术负责人对详细业务进展终结复核工作。终级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审计约定事项及审计准备的完成状况;2.重点造价、重要审计领域的测试是否

7、充分;3.审计调整事项是否恰当;4.审计看法确定是否恰当,审计报告表述是否标准。第四 看法分歧在业务执行中,时常可能会出现工程组内部、工程组与被询问者之间以及工程负责人与工程质量限制复核人员之间的看法分歧。对业务问题的看法出现分歧是正常现象。本所规定:1.由本所工程组内部、质量限制复核人员进展广泛、充分的探讨,找寻解决分歧的方法;2.也可向适当的其他执业者、其他工程造价询问单位、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进展询问,以解决这些分歧;3.如上述途径照旧无法明确解决分歧,主任注册造价师应遵循慎重性原那么提出解决分歧的最终方法。只有看法分歧问题得到解决,工程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二、监管措施对质量限制政策和程序

8、遵守状况的监控旨在评价:一遵遵遵守法律律律法规、职业道德标准和业务准那么的状况;二质量限制制度设计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三质量限制政策和程序应用是否得当,以便本所和工程负责人能够依据详细状况出具恰当的业务报告。本所由技术负责人履行监控责任,或由技术负责人委派部门主任履行监控责任。监控内容包括质量限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本所要求从以下方面对质量限制制度进展持续考虑和评价:一确定质量限制制度的完善措施,包括要求对有关教化与培训的政策和程序供应反应看法;篇二:造价询问效劳承诺效劳承诺工程造价询问质量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质量限制的环节也很多。只有把质量意识贯彻始终,加强法规和建筑工

9、程专业学问的学习,提高审计人员技术和职业道德水平,才能使每一个工程造价询问工程都成为精品,同时为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缔造一个良好的开展环境。我公司慎重承诺工程造价询问质量达托付方满意,为此制定严格质量保证体系。我公司的详细业务质量限制层次分为:工程组内部复核、工程经理质量限制复核和技术负责人审核。第一 工程组内部复核工程负责人是指工程组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本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造价师。本所要求选派具备必需资格、经验、实力和执业道德的注册造价师作为工程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应对分派的每个业务工程的总体质量负责。工程负责人应当在业务的全部阶段,通过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向工程组其他成员强调以下

10、事项的重要性,以保证业务的质量:一遵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标准和审计准那么的规定执行业务工程;二遵守适用的工程造价询问行业质量限制政策和程序;三依据详细状况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此外,工程负责人还应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好整个工程组各成员的工作。工程组内部的复核并非全部都由工程负责人执行,工程负责人可以委派工程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去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所执行的工作。但工程负责人应对复核负责。在工程组内部复核时,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工作是否已遵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标准和审计准那么的规定执行;二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三相关事项是否已进展适当询问,由此形成的结论是否得到记录和执行;四是否须要修改已执

11、行工程造价询问工作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五已执行的工程造价询问工作是否支持形成的结论,并已得到适当记录;六获得的工程造价询问依据是否充分、适当;七工程造价询问程序的目标是否实现。在出具工程造价询问报告前,工程负责人应当通过复核工程造价询问工作底稿和与工程组探讨,确信获得的审计证据已经充分、适当,足以支持形成的结论和拟出具的工程造价询问报告。工程负责人应当在工程造价询问过程的适当阶段刚好实施复核,以使重大事项在出具工程造价询问报告前能够得到满意解决。工程负责人复核的内容包括对关键领域所作的判定,尤其是执行业务过程中识别出的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特别风险以及工程负责人认为重要的其他领域。工程组内部以及

12、工程负责人应当对复核的范围和时间予以适当记录。其次 工程经理质量限制复核工程经理在出具报告前,对工程组作出的重大判定和在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的过程。 本所一般指派独立于该业务的合伙人或由主任注册造价师授权的部门负责人从事工程质量限制复核工作。工程质量限制复核制度,充分表达分类限制、突出重点的质量限制理念。工程质量限制复核人应对复核内容负责,但不减轻、不替代工程负责人的责任。在实施工程质量限制复核时,复核人员应当对以下全部或局部内容进展复核:一工程组就详细业务对独立性作出的评价;二在工程造价询问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以及接受的应对措施;三作出的判定,尤其是关于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判定;四

13、是否已就存在的看法分歧、其他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展适当询问,以及询问得出的结论;五在工程造价询问中识别的已更正和未更正的错报的重要程度及处理状况;六拟与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其他方面沟通的事项;七所复核的工程造价询问工作底稿是否反映了针对重大判定执行的工作,是否支持得出的结论;八拟出具的工程造价询问报告的适当性。工程质量限制复核人员应当在业务过程中的适当阶段刚好实施复核,以使重大事项在出具报告前得到满意解决。假如工程负责人不承受工程质量限制复核人员的建议,并且重大事项未得到满意解决,工程负责人不应当出具报告。只有在遵照工程造价询问行业处理看法分歧的程序解决重大事项后,工程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对以下

14、工程质量限制复核状况应记录在工作底稿中:一有关工程质量限制复核的政策所要求的程序已得到执行;二工程质量限制复核在出具报告前业已完成;三复核人员没有发觉任何尚未解决的事项,使其认为工程组作出的重大判定及形成的结论不适当。第三 公司技术负责人终极审核技术负责人对质量限制制度担当最终责任。本所要求技术负责人对详细业务进展终结复核工作。终级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审计约定事项及审计准备的完成状况;2.重点造价、重要审计领域的测试是否充分;3.审计调整事项是否恰当;4.审计看法确定是否恰当,审计报告表述是否标准。第四 看法分歧在业务执行中,时常可能会出现工程组内部、工程组与被询问者之间以及工程负责人与工

15、程质量限制复核人员之间的看法分歧。对业务问题的看法出现分歧是正常现象。本所规定:1.由本所工程组内部、质量限制复核人员进展广泛、充分的探讨,找寻解决分歧的方法;2.也可向适当的其他执业者、其他工程造价询问单位、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进展询问,以解决这些分歧;3.如上述途径照旧无法明确解决分歧,主任注册造价师应遵循慎重性原那么提出解决分歧的最终方法。只有看法分歧问题得到解决,工程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二、监管措施对质量限制政策和程序遵守状况的监控旨在评价:一遵遵遵守法律律律法规、职业道德标准和业务准那么的状况;二质量限制制度设计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三质量限制政策和程序应用是否得当,以便本所和工程负责人能够依据详细状况出具恰当的业务报告。本所由技术负责人履行监控责任,或由技术负责人委派部门主任履行监控责任。监控内容包括质量限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本所要求从以下方面对质量限制制度进展持续考虑和评价:一确定质量限制制度的完善措施,包括要求对有关教化与培训的政策和程序供应反应看法;篇三:造价询问承诺书造价询问效劳承诺书致*大厦筹建处:我公司为承揽贵处*工程造价询问效劳业务,特将我公司根本状况及效劳承诺介绍如下:一、公司简介*公司系经建立部批准成立的、具有甲级资质独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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