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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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8年1月目 录1、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12、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解读.33、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20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225、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23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与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准确判定、与时整改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隐患,有效防遏制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年9月1日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一)安全出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要求。(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三)相邻矿山的井巷相互贯通。(四)没有与时填绘图,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五)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六)地表水系穿

3、过矿区,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七)排水系统与设计要求不符,导致排水能力降低。(八)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九)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与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或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十)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山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与设计要求不符。(十一)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山,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设计采取防火措施。(十二)在突水威胁区域或可疑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进行探放水。(十三)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不实施停产撤人。(十四)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十五)开

4、采错动线以存在居民村庄,或存在重要设备设施时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十六)擅自开采各种保安矿柱或其形式与参数劣于设计值。(十七)未按照设计要求对生产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处理。(十八)具有严重地压条件,未采取预防地压灾害措施。(十九)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二十)矿井未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二十一)未配齐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二十二)提升系统的防坠器、阻车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或信号闭锁措施失效;未定期试验或检测检验。(二十三)一级负荷没有采用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或单一电源不能满足全部一

5、级负荷需要。(二十四)地面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井下使用的普通变压器采用中性接地。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一)地下转露天开采,未探明采空区或未对采空区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三)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四)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或台阶(分层)高度超过设计高度。(五)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和挂帮矿体。(六)未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进行评估。(七)高度200米与以上的边坡或排土场未进行在线监测。(八)边坡存在滑移现象。(九)上山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十)封

6、闭圈深度30米与以上的凹陷露天矿山,未按照设计要求建设防洪、排洪设施。(十一)雷雨天气实施爆破作业。(十二)危险级排土场。三、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一)库区和尾矿坝上存在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挖掘、爆破等活动。(二)坝体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围管涌、流土变形,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三)坝外坡坡比陡于设计坡比。(四)坝体超过设计坝高,或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五)尾矿堆积坝上升速率大于设计堆积上升速率。(六)未按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坝体稳定性进行评估。(七)浸润线埋深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八)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小于设计规定。(九)排洪系统构筑物严重堵塞或坍塌,导致排水能力急剧下降。(十)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者废水进库。(十一)多种矿石性质不同的尾砂混合排放时,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排放。(十二)冬季未按照设计要求采用冰下放矿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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