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岗位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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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岗位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发行版本:A修改次数: 0文件编号: QG/SDXS 460-20121 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员工岗位责任追究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公司员工岗位责任追究 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适用于基层库站。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2.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中油 监【20

2、10】593 号)3 术语和定义本办法采用以下定义:3.1 岗位责任追究制:是指对在职员工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工作 作风存在严重问题,或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 行为处分规定等山东销售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或发生各类安全生产 事故、政治经济事件、新闻危机等,以致贻误工作或者损害公司员工合法 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3.2 本办法所称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 情形;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 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的情形。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2012-12-01修订 2013-01-01实施4 重要风险4.1 有

3、关责任追究信息未从有效渠道获得,或责任追究范围的问责信息搜 索范围受到制约。4.2 有关责任追究的程序未能有效执行,问责机制未予以落实。4.3 调查组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批前未听取责任人的意见。5 职责5.1 公司责任追究工作联合办公室:公司成立责任追究工作联合办公室, 联合办公室由公司人事处、审计监察处(纪检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 党群工作处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员工岗位责任追究工作的发起、 受理、调查、核实及提出处理意见等工作。构成处室职责分工如下:5.1.1 人事处主要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任联合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公 司机关岗位责任追究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岗位责任追究事项的

4、发起、受 理、调查、核实及提出处理意见。5.1.2 审计监察处(纪检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负责通过举报、接谈等 方式获取员工责任追究信息,并参与责任追究的发起、受理、调查、核实 及提出处理建议。5.1.3 总经理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获取信访、新闻危机等方面员工 责任追究信息,并参与责任追究的发起、受理、调查、核实及提出处理建 议。5.1.4 党群工作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获取舆情管理、政府宣传部门和主 流媒体沟通、新闻危机方面员工责任追究信息,并参与责任追究的发起、 受理、调查、核实及提出处理建议。5.2 公司所属各公司参照成立责任追究工作领导机构,主要负责本公司岗 位责任追究的日常管理工作

5、,包括岗位责任追究事项的受理、调查、核实 及提出处理意见。5.3 责任追究事宜涉及两级机关及基层库站的,由公司责任追究工作联合 办公室牵头,所属各公司责任追究工作领导机构配合办理。6 管理内容及要求6.1 总则 员工责任追究的目的是进一步强化员工责任,加强员工队伍建设,规 范人员工作行为,促进员工积极、正确地履行职责,避免因工作作风问题 导致贻误工作或者损害公司及员工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发生。6.2 岗位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6.2.1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6.2.2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6.2.3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6.2.4 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原则;6.2.5 责任追究的轻重与所应承担的

6、违纪违规责任相适应原则。6.3 当员工因自身行为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治安管理条例及公司规 章制度而产生影响时,将视其行为与其行为产生的后果追究相关员工责任 及其处室(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6.4.1 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应予追究责任的行为;6.4.2 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6.4.3 不执行责任追究处分决定;6.4.4 对检举人打击报复的;6.4.5 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应当加重处分的情形。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6.5.1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没有造成较大的损失和社会影响的;6.5.2 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

7、大部分损失;6.5.3 一般工作过失,情节轻微的;6.5.4 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分的情形6.6 违规责任根据员工行为产生的后果,可向员工进行责令改进、警告、严重警告、 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四类责任追究形式,同时按标准减发相应员工一 定数额的绩效奖金,单月减发员工绩效奖金不超过员工月收入的20%。6.6.1 责令改进 员工有下列不当行为之一者,公司责任追究工作联合办公室可责令员工立即改进,并视员工不当行为后果处罚如下:操作服务人员减发 50-200 元;管理人员减发1-3 个月绩效奖金。6.6.1.1 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影响工作、妨害他人工作者;6.6.1.2 工作时间擅

8、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6.6.1.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者;6.6.1.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工作守则者;6.6.1.5 不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6.6.1.6 浪费公共资源者;6.6.1.7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6.6.1.8 其他与上述条款类似的行为。6.6.2 警告 员工有下列不当行为之一者,公司责任追究工作联合办公室可向员工进行警告处分,并视员工不当行为后果处罚如下:操作服务人员减发 200-1000元;管理人员减发3-6 个月绩效奖金。6.6.2.1 对上级指示或者期限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不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6.6.2.2 因过失导致机器设备

9、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6.6.2.3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6.6.2.4 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6.6.2.5 在工作禁烟区吸烟者;6.6.2.6 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岗者;6.6.2.7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带出物品者;6.6.2.8 非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饮酒或酒后上岗者;6.6.2.9 涂改考勤记录,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者;6.6.2.10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6.6.2.11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者;6.6.2.12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6.6.2.13 其他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的行为。6.6.3 严重警告 员工有下列不当行为之一

10、者,公司责任追究工作联合办公室可向员工 进行严重警告处分,并视员工不当行为后果处罚如下:操作服务人员减发 1000 元以上;管理人员减发6-12 个月绩效奖金。6.6.3.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 影响者;6.6.3.2 员工单月累计三次以上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旷工或因员工 个人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6.6.3.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6.6.3.4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不当利益者;6.6.3.5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6.6.3.6 故意泄露业务机密;6.6.3.7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

11、失;6.6.3.8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遭受重大影响或损失;6.6.3.9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不利;6.6.3.10 其他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的行为。6.6.4 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有下列严重违反公司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有严重失职、营私舞 弊情形之一、或其他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的情形,可对员工做出辞退处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做任何补偿。6.6.4.1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3 个月内再次受到警告以上处分;6.6.4.2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6.6.4.3 于受聘时虚报材料,致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6.6.4.5 非法占有或蓄意损坏公司及他人财物

12、;6.6.4.6 伪造公司记录及文件;6.6.4.7 故意泄露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失;6.6.4.8 不服从劳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 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6.6.4.9 拒不执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合理决定,干扰工 作顺利进行的;6.6.4.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损坏设备工具、浪费资源、 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6.6.4.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不遵守财经制度,挥霍浪费公司资产, 损公肥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6.6.4.12 参与任何形式的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 斗殴,违反法律法规或治安管

13、理条例但尚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6.6.4.13 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对上级或同事 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6.6.4.14 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者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者;6.6.4.15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者;6.6.4.16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6.6.4.17连续旷工7 日或者年度累计旷工十五日,在外从事同类职业的;6.6.4.18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 序者;6.6.4.19 在禁烟区内吸烟、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工作秩序,造成 重大事故或损失的。6.6.4.20 参与或参加任何非法

14、组织、邪教组织及活动者;6.6.4.21 不胜任自身岗位工作,经过培训、降级、转岗、仍不能胜任的;6.6.4.22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财产或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6.7 其他责任追究6.7.1 违反党纪条例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处理;6.7.2 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移送司法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6.8 员工责任追究后果有效期。6.8.1 岗位责任追究的期限6.8.2 责令改进期限为 30 天;6.8.3 警告期限为6 个月;6.8.4 严重警告期限为12 个月;6.9 位责任追究期间的管理要求;6.9.1 受到岗位责任追究的人员在责任追究期间不得评选先进;6.9.2

15、 不得列为后备干部;6.9.3 不得晋升职务(含技术职称);6.9.4 不得提高级别和工资档次;6.9.5 受辞退以外处分的人员在责任追究期限内再次受到处分时按从重处 分原则处理,责任追究期限累计计算。6.9.6 给国家、公司资产造成损失,或者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受到撤 职以上处分的,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6.9.7 受党纪及刑法与治安条例处分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6.10 人员责任追究的同时可根据员工行为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行使降级、 降职、撤职行政处分;6.10.1 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两个职级以及相关待遇;6.10.2 受降职处分的,应当降低一个职级以及相关待遇;6.10.3 受降级处分的,应当降低一个工资(薪酬)档次;6.11 岗位责任追究程序6.11.1 责任追究的信息来源。各单位、各部门应主动配合两极机关责任追 究领导机构多渠道收集问责的信息,主要来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群 众举报;二是各类综合检查或专项检查查出的问题;三是发现的违纪违规 案件;四是受到公司或上级公司批评;五是发生资金、安全、人身伤害等 事故;六是公司领导安排的专项调查;6.11.2 责任追究程序的启动。两级机关责任追究工作领导机构按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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