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公司薪酬体系及工资总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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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泥公司薪酬体系及工资总额制度第一条 公司薪酬体系由工资薪酬、奖励薪酬、股权薪酬三部分 构成,本规定所涉及的“薪酬”是指税前收入。(一)工资薪酬岗位效益工资制度是公司的基本工资制度,岗位效益工资由岗位 工资(含中高级管理人员车改补贴)、效益工资、加班工资等构成。1、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是员工收入中相对固定的部分,属基本工资,是计算各 种与基本工资有关待遇的依据,岗位工资按月考核发放,其所占比例 为50%。在计算加班工资时,岗位工资标准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按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效益工资效益工资属于动态发放的奖励工资,与单位效益和个人工作目标 完成情况挂钩考核,可作为奖金进行分配。分别按

2、年和月进行考核兑 现。其中:高管人员按年考核兑现的效益工资占30%,中级管理人员 按年考核兑现的效益工资占20%,一般管理人员按年考核兑现的效益 工资占10%,非管理人员的效益工资均按月考核兑现。3、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实际出勤天数超标准工时无法安排串休的加班报 酬。公司依法在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的,实行补休制;在法定节假日 安排员工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岗位工资日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 资,也可经员工同意按节日加班时间的三倍进行补休,不支付加班工 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不支付加班工 资。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法定节假日加班要严格控制,要严格执行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发放的

3、审批程序,尽量保证员工节假日休息。(二)奖励薪酬1、管理奖当公司全面完成年度经营责任书规定的主要指标时,集团公 司发给公司管理奖。具体奖励标准按年度经营责任书中规定兑现, 公司将根据员工年度考勤情况、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制定考核兑现办法, 按照考核结果和规定的奖励标准在年终一次性发放。2、超利润提成奖当公司超额完成年度利润指标时,集团公司发给公司超利润提成 奖。超利润提成奖依据集团公司年终兑现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研究提出分配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在年终一次性发放。3、特殊贡献奖对为公司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予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形式 和标准,依据个人贡献大小,由主管副总经理提议,总经理或

4、总经理 办公会研究决定。(三)股权薪酬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实行认股权制度、员工持股制度,通过股权激励,使员工利益与公司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第二条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由集团公司根据企业 类别确定上限和下限;公司依据岗位责任、任职经历以及不同岗位的 任职条件、不同的专业能力要求和创利水平、年度考核结果等分类设 档,形成副总经理和中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标准体系,报集团公司审核 批准后实行。第三条 公司其他员工的薪酬标准由公司在不突破工资总额的 前提下,按公司薪酬标准体系和用人标准要求自行确定,以岗位效益 工资为主,根据责任大小、技术含量高低和职位工作的繁简程度确定, 日常发放随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员

5、工业绩进行考核兑现。公司确定的 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四条公司对部门工资总额进行分类控制。具体办法如下:(一)生产部门依据年度定员人数,考虑上年度实际月人均收入 和当年的生产计划,确定当年工资总额计划,执行含量工资总额。(二)职能部门依据每个编制岗位人员的岗效工资标准,确定工 资总额基数。第五条 公司每年度根据薪酬管理规定制定工资分配方案,明确 工资与工作任务、各项指标联挂办法。根据方案对部门进行月份、季 度、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月份工资总额和各项单项考核奖励。第六条 生产部门工资总额按年初定员和计划产量核定后,如无 新增项目,原则上增人不增工资,减人不减工资。第

6、七条 部门的月份工资依据公司工资分配方案在每月25日前, 根据月份考核情况确定部门月份工资总额,各部门将工资考勤明细清 单及汇总一式二份经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报人力资 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工资明细表,财务部负责组织工资发 放。第八条 员工个人月份实际收入由部门根据考核情况计算,支付 工资时,代扣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等,以及执行法院判决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赡养费等费用,政府的 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费用。第九条 员工违纪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按照管理制度、 考核细则、部门考核实施细则规定扣减员工工资,但每月扣除后的余 额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条 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节日期间,安排员工工作和 参加庆祝活动时,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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