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复习提纲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504859399 上传时间:2023-10-02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0.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学复习提纲(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经济法学复习提纲考点一 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公共性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2)经济法属于国内法的体系。(3)经济法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考点二 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基本类型1 投资主体 法人投资主体和自然人投资主体、国有投资主体和非国有投资主体、国内投资主体和外国投资主体等。2经营主体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营利活动的事业单位、合伙组织等。3劳动主体 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为其他市场主体提供劳动的公民。是市场主体中最活跃、最富有生命力的基本主体。4消费主体 考点三

2、合伙企业法中合伙事务的执行下列合伙事务中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考点四 三类合伙企业比较记忆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

3、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行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

4、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清偿责任,不足时由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当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责任后,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合伙人在执行活动中非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考点五 公司的分类根据股东对公司所承担的责任不同分类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资本只能以发起人认缴,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即由发起人认缴公司

5、设立时发行的一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股东人数限制股东人数应为50人以下,并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时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东出资的表现形式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必须采取记名方式,股东以实际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行使股权。出资具有股份性,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表现形式为金额相等的股票,股票可以采用纸面形式,但是上市公司的股票通常表现为无形形式,股东以持有的股票数额或者股票所占总资本的比例行使股权。股权转让限制股东之间出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

6、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以自由转让为原则,以法律限制为例外;股东向公司之外人转让股票时,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股票可以依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注册资本最低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的规定者外,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除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的规定者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额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组织机构设置较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更为灵活,如公司的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一到两名监事;股东会

7、的召集方式、通知时间和决议的形成程序等也较为灵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机构运作模式也有差异。必须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依法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义务经营事项和财务账目无需向社会公开。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向社会募集股份的公司,负有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其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都要向社会公开披露。根据公司之间是否具有控股或从属关系分类公司不同点相同点(联系)母公司持有另一公司的多数股份、控制该另一公司的公司。均具有独立的公司法人资格,他们之间的控制以股权为纽带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是建立在财产关系上而非行政上的上下级管理关系。子公司其多数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手该另一公司控制

8、的公司。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关系分类公司不同点本公司也称总公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对其内部分支机构行使管辖权的公司。分公司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本公司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受本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是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其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考点六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机构公司股东大会(全体股东组成,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股东会选任的全体董事组成,公司决议决策、业务执行并对外代表公司的法定常设机构。)监事会(监督机关,有股东会(和职工)选举产生并向股东会负责、代表股东该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的机关。)有限责任

9、公司职权: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有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或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资本做出决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结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和公司合并、分立、结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由股东选举产生,股东可以兼任董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召集股东会议,并向股东会

10、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债券的方案;制定公司合并、分立、结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采取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职权

11、: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向股东会议提出议案;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以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以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于会以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于会以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起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与会以召开30前公告会以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考点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

12、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考点八 公司分立公司分立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新立分立公司将全部财产清理分割后分别归新设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原公司解散。派生分立一公司分出部分财产和业务设立一个或几个公司,原公司续存。考点九 公司清算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算公司债务后剩余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考点十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一) 商业混同行为和虚假标示行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要注意是相

13、同或者相近的行业之间发生的。(二) 商业贿赂行为(三)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四)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注意商业秘密构成的三个条件: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五) 低价销售排挤对手行为 属于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即到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除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的商品。(六) 撘销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七)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下列销售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采用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做虚假不实的表示;采取不正当行为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金额超过5000元;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

14、的商品、奖券不投入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八) 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 该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的一种行为。(九) 串通招标、投标行为(十) 公用企业等滥用竞争优势的限制竞争行为(十一)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行为考点十一 消费者的概念以个人消费为目的而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叫做消费者。考点十二 消费者的权利1保障安全权2知悉真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依法结社权7获取知识权8获得尊严权9监督批评权考点十三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争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

15、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考点十四 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考点十五 广告的分类广告的分类:广告按照内容为标准可以分为:经济广告、文化广告、社会服务广告和政府公告广告。广告法意义上的广告分类是:以是否具有营利性目的为标准,将广告分为商业广告和社会广告。名词解释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以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试题/考题 > 初中试题/考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