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之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先行垫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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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之建立单位农民工工资先行垫付义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之建立单位农民工工资先行垫付义务一、法条规定 第二十九条 建立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视。因建立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立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立单位应当以工程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催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建立单位应当会同施工总承包

2、单位及时处理,并向工程所在地人力资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立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二、法条解读 为催促建立单位履行农民工工资保障义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了建立单位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并监视发放的义务,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要承当农民工工资先行垫付的义务。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建立单位有会同施工单位及时处理的义务,同时应当向工程所在地人力资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立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明确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规定建立单位在拨付工程款时实行分帐拨付并监视管理,解决农民工工资来,以确保人工费拨付到位

3、。同时,可以防止建立单位将工程款拨付施工总承包单位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款项挪作它用,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具有积极意义。三、法律责任 一是建立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建立单位存在承当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欠付农民工工资的不利法律风险。二是建立单位应当以工程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三是建立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建立单位存在被相关部门责令工程停工,并罚款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行政处分的法律风险。四是建立单位催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

4、盾纠纷。五是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时,建立单位应当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处理,并向工程所在地人力资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立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之建立单位农民工工资先行垫付义务 序号法条规定法条释义法律责任1 第二十九条建立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视。因建立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立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立单位应当以工程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催促施工总承包

5、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建立单位应当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处理,并向工程所在地人力资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立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为催促建立单位履行农民工工资保障义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了建立单位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并监视发放的义务,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要承当农民工工资先行垫付的义务。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建立单位有会同施工单位及时处理的义务,同时应当向工程所在地人力资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立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明确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规定建立单位在拨付工程款时实行分帐拨付并监视管理,解决农民工工资来,以确保人工费拨付到位。同时,可以防止建立单位将工程款拨付施工总承包单位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款项挪作它用,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具有积极意义。一是建立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建立单位存在承当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欠付农民工工资的不利法律风险。二是建立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建立单位存在被相关部门责令工程停工,并罚款 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行政处分的法律风险。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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