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模拟法庭基本要求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504505467 上传时间:2023-03-01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5.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模拟法庭基本要求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行政模拟法庭基本要求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行政模拟法庭基本要求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行政模拟法庭基本要求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行政模拟法庭基本要求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行政模拟法庭基本要求》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模拟法庭基本要求(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行政模拟法庭基本规定行政模拟法庭是在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法律文书等法学理论课程以及观摩案件审判、开设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的基本上,根据法学专业教学筹划开设的一门重要实践教学课程。目的在于巩固学生所学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进一步掌握行政诉讼审判程序的全过程和各环节的基本规定,掌握行政审判的基本规律,培养学生的程序观念和对的运用实体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实践、理论创新能力,提高学生法律文书写作及辩论(口才)能力。总的规定:理解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补偿法的基本概念、特性。理解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补偿法的基本原则、制度与规则

2、。掌握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补偿法的基本原理,并可以运用有关原理解决和解决行政事务及行政争议。如下就行政模拟法庭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规定分别论述。一、行政法部分(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掌握行政、行政法的基本含义以及行政法的体现形式。(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基本内容,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三)行政主体与国家公务员 行政组织与行政主体的基本含义,掌握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与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及有关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基本概念。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义务,对国家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对国家公务员的监督。(四

3、)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国务院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五)具体行政行为的概述具体行政行为的含义、构成、分类、成立和效力,以及一般合法要件。(六)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含义、特性、种类、作用和程序。(七)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含义、原则、特性、种类和程序。(八)行政惩罚行政惩罚的含义、特性、原则、种类与设定、实行机关、管辖与合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执行程序。(九)行政合同行政合同的含义、种类、签订、效力、履行。(十)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含义、原则、听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行政调查制度、阐明理由制度、行政案卷制度。(十一)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含义、原则、可

4、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行政复议参与人和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行政复议的审理、决定和执行。(十二)行政法制监督 行政法制监督的含义、特性、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十三)行政补偿 行政补偿的含义、特性、补偿责任的构成、范畴、方式与计算原则、补偿祈求人和补偿义务机关、行政补偿诉讼程序和行政追偿程序。 (十四)行政补偿 行政补偿的含义、特性、范畴与方式、原则与补偿程序。 (十五)行政法中的其她基本问题二、行政诉讼法部分(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性。(二)行政诉讼法的概念和特性。(三)行政诉讼的原则(一般原则和特有原则)。(四)行政诉讼的受案范

5、畴。受案范畴的含义、确立方式、拟定原则、法院应予受理的行政案件以及不予受理的事项。(五)行政诉讼的管辖管辖的含义,级别管辖、地区管辖、裁定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的转移)。(六) 行政诉讼参与人行政诉讼参与人的含义、特性,原告的含义、资格及其转移的条件,被告的含义、资格及其转移的条件,共同诉讼人的含义,第三人的含义、法律地位,行政诉讼代理人的含义、特性、种类、诉讼权利。(七) 行政诉讼程序起诉与受理的含义、条件,审判组织的形式与方式,第一审程序(开庭前的准备、出庭状况的审查内容、回避、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评议),第二审程序(上诉的提起与受理、审理),审判监督程序(提起与再审案件的审理)

6、。(八) 行政诉讼证据制度行政诉讼证据的含义、特点、种类,举证责任的分派,调取、收集和保全证据,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算,证据的审核认定。(九) 行政案件审理中的特殊制度延期审理、撤诉、缺席判决、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被告在一审期间变化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解决,具体行政行为的停止执行问题,合并审理,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十) 行政诉讼的法律合用行政诉讼法律合用的含义、特性,行政审判的根据,行政规章在行政审判中的地位与作用,行政审判解决法律规范冲突的规则。(十一)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行政诉讼判决、裁定与决定的概念、种类和合用,判决书、裁定书和决定书的基本内容与构造。(十二) 涉外行政诉讼涉外行政诉讼的

7、概念、特性、原则以及法律合用。三、掌握如下基本的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补偿法(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条例(六)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八)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8号)(九)人民法院补偿委员会审理补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1996年5月6日)(十)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民法院执行国家补偿法几种问题的解释(196年5月日)(十一)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行政补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997年月29日)(十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行政诉讼证据

8、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十四)公证程序规则(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行条例(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二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二十一)国务院有关贯彻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的告知(二十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行措施(二十三)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受费措施(二十四)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受费措施补充规定(二十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惩罚程序暂行规定(二十六)税务行政惩罚听证程序实行措施(试行

9、)(二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二十八)食品卫生行政惩罚措施 行政模拟法庭基本操作规程(第一审行政案件开庭庭审规则)一、模拟法庭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一方面拟定好参与模拟法庭的同窗名单,将之提成审判方、原告方(涉及代理人在内)、被告方(涉及代理人在内)以及其她人员(如: 第三人、证人等角色);另一方面在教师的指引下精选案例,或者由教师编选案例,学生选择的案例必须要通过指引教师的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下面将各方的庭前准备工作分别论述如下:(一)、审判方的庭前准备、拟定合议庭构成人员,指定一名同窗担任审判长,明确合议庭的职责和权限。2、拟定书记员的重要职责:按照合议庭的规定及时填制有关的诉讼文书,

10、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告知书、应诉告知书、起诉状和答辩状副本及当事人须知,负责开庭审判等诉讼活动记录、其她应承当的职责和审判长交办的有关事宜等。3、合议庭成员认真审视案卷的有关材料,掌握案件争议的焦点,熟悉与案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4、审判长根据当事人的诉讼祈求和争议焦点,环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与否合法拟出庭审提纲。庭审提纲应当涉及法庭调查和辩论的重点、顺序和环节,庭审中也许浮现的问题及应当采用的措施等内容。5、合议庭召开开庭准备会议,讨论拟定庭审提纲,明确合议庭成员在庭审中的具体分工。6、其她必要的准备活动(视具体状况而定)。(二)、原告方的庭前准备、制作起诉书,起诉书是一种说理性很强的法

11、律文书,核心是把理由写好,把事实说清,也是为了有力地阐明理由,固然,起诉书制作必须规范、精确。2、准备好有关的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重要是根据起诉书中所波及的有关材料予以拟定。3、进一步熟悉案情,进一步、全面、精确地把握案情和证据。4、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法规。、拟定好对证人、鉴定人等有关诉讼参与人的发问提纲。6、拟定好代理意见等诉讼文书,准备好法庭辩论的提纲,重要从事实和法律两个角度出发。7、其她必要的准备活动。(三)、被告方的庭前准备1、制作好答辩状,答辩的内容也是以答辩的理由为准,重要是针对原告起诉的理由进行申辩说理。2、拟定好向模拟法庭提交的证据材料,向模拟法庭提交本案所波

12、及具体行政行为所根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献。3、进一步地掌握案件状况,分析案情材料。4、拟定好向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的发问提纲。5、拟定好辩论意见等文书。6、其她必要的准备活动。(四)、其她方的庭前准备,根据案件的具体状况而定。 二.宣布开庭(一)书记员作庭审准备工作 .开庭前,书记员清点当事人和其她诉讼参与人与否到齐,并收回开庭传票. 2.书记员宣布并安排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就座. 书记员:目前查明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到庭状况.原告与否到庭? (原告回答) 书:原告诉讼代理人与否到庭? (原告诉讼代理人回答) 注:对被告法定代表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与否到庭的查明

13、按同上措施进行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书:目前宣布法庭纪律: (1)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和审判长宣布法院判决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纪律,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以及出入法庭,须经审判长许可。 (3)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不得旁听,如在庭内,请退出法庭。 (4)旁听人员必须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录音,录相和照相;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行其她阻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5)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法庭纪律,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照相。 (6)在法庭

14、内手机,B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不得使用。(7)对违背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照相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人员入庭. .(在审判长,审判员就座后)书记员宣布:坐下 书记员(继续站着,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本案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到庭,(如有缺席的说缺席的有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开庭.报告完毕! (书记员报告后坐下) (二).审判长宣布开庭. 7.审判长宣布: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或不公开)审理不服(行政机关)(案由)一案,目前开庭,(不公开审理的,应讲明理由) 8审判长:目前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问:原告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原告是法人或其她组织的,问:法人或其她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与否到庭?) 问:委托代理人姓名,职业,工作单位,代理权限,与原告的关系,住址是律师代理的,问: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代理权限?如代理权限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应问明状况并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