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波煤矿第二个百安活动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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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5月13日8月20日富源县兴波煤矿关于开展2013年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总结为深入贯彻落实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第二个“百安”活动的通知(富煤安字201362号)精神,紧紧围绕“治瓦斯,防治水,强基础,保安全”的活动主题,通过活动开展,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使矿井瓦斯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水害防治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进一步加强,实现活动期间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了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好转。现将煤矿开展2013年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以下简称“百安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保障到位为使“百安活动”各

2、项任务、目标、内容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2013年5月16日,煤矿组织召开了安全办公会,会议传达了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并就“百安活动”进行了精心安排,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各分管副矿长为副组长的“百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按照煤矿会议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富源县兴波煤业有限公司兴波煤矿关于开展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目标、内容及工作要求。二、载体丰富,形式多样,宣传发动到位煤矿以会议、文件、布标、培训、考试等多种形式为载体宣传“百安活动”的开展,向全体管理人员和职工宣传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新要求,使人人懂得安全、管理安全、理解安全,给活动

3、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在活动期间,按照各生产环节面临的动态安全生产情形,及时召开会议,进行调整部署,保证了活动顺利有效地开展。三、以“活动”为契机,突出重点,注重效果按照文件要求,根据煤矿实际,本次开展了以“治瓦斯,防治水,强基础,保安全”为活动主题,突出了近段时间在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的工作重点,把煤矿基础管理作为近段时间工作的主要手段,把保安全作为工作的主要目标。1、在瓦斯治理方面:(1)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瓦斯防治领导组,明确领导组职责,制定工作目标,并建立完善瓦斯防治的各项管理制度,为瓦斯防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建立和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

4、制定“一井一策”、“一面一策”瓦斯治理实施方案,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适应的年度、月度瓦斯抽采计划,切实做到“抽、掘、采”平衡。(3)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方面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防突管理机构,配足防突专业队伍,在突出检校方面有了更科学的技术手段,采用WTC防突参数检测仪对K1和S值有了更准确的防突参数。(4)合理生产布局,优化通风系统,所有的采掘工作面全部实现了独立通风,杜绝了串联通风、扩散通风等现象,完善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5)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和风机的自动切换管理,有效地防止了局部通风地点停电停风现象,杜绝了局部通风地点

5、瓦斯等其它有害气体超限的发生。(6)严格瓦斯“三对口”、“三签字”管理,每周组织一次瓦斯超限报警原因分析会议,制度瓦斯超限撤人制度。在瓦斯防治上,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工作理念,对重点区域和异常区域做到重点防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严格现场管理,有效杜绝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7)严格执行各作业点“瓦检仪、报警仪、瓦斯探头”三同时管理。强化通防队伍建设,严格瓦检员劳动纪律,强化通防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瓦检员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从根本上杜绝了空班漏检和假检,谎报漏报的现象。(8)加大对监控系统的管理、检查、和维护力度,严格各类传感器的定期检查和按期调校制度的落实,确保监测监控数据真实有效,传输准

6、确。严格对正常汇报及异常情况汇报制度的落实,全面、全方位掌控井下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的实时情况,加大瓦斯等有害气体检查监控的管理,有效地杜绝了瓦斯等有害气体的超限现象。(9)加强对瓦斯检测仪(报警仪、瓦检仪)的维护、校检和使用管理,实现了日常检修、定期调效、定期鉴定。 2、在防治水方面:(1)细致安排,精心准备,深入开展井上下防治水安全专项检查。按照矿委会的安排部署,在相关科室的具体指导下,对地面防洪水沟、挡墙、煤仓、滑坡地段、井口附近等地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安排专人负责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处理。(2)5月份,针对雨水增多汛期将至的特点,开展了“雨季三防”工作,制订了“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

7、矿长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领导小组,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充水因素、采掘情况与相邻矿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对本矿和相邻矿的水患做到心中有数,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备足“雨季三防”物质,并确保井下通讯线路、防尘洒水管路、压风管路“三条生命线”的畅通。(3)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加大防治水害的安全专项投入,认真执行水害防治“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井下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者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

8、征兆;对暴雨、地表涨水及山洪暴发期间,在可能发生水害威胁时,必须停止作业,撤除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对存在危险的,要停产整改,并向中心站报告。 3、为深刻汲取前车教训,我们开展了火工品的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对矿井火工品管理、井下工作面放炮管理、火工品领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促使煤矿对“三人连锁放炮”制、“一炮三检”制的整改落实。通过组织重要时段的专项检查不仅保证了煤矿的安全生产,而且增强了我们工作的主支性,有力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抓大事。抓环节补套,安全生产硬环境得到优化 坚持把优化安全生产硬环境作为矿井今年安全工作的大事,重点是对矿区的设备进行更新和维护:一是采煤机组升级,淘汰100

9、机组,375机组装备到位;二是单轨无极绳车投用,西区辅助运输系统得到优化;三是对工人的装备进行更新,配备了ksw4lm(a)甲烷报警灯、一体式头灯和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等新型装备;四是掘进工作面耙煤机安装了防护栏。在重度区域安装了甲烷检测报警器、红外测温仪等精密仪器;六是安装液压枕12处,起动了顶板动态监控;七是建成综采工作面油脂库两个,实现了工作面油脂存放的规范化;八是安装激光指向仪3台,提高了掘进工作面的中腰线管理水平;九是完成两井口完成皮带巷及轨道巷标准化治理1000余米。 三、重心下移,严格履职,责任落实到位(一)严格执法,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安活动”期间,分局开展了以

10、深化打非治违、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三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三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过突查、夜查、明查暗访的方式,执法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活动”期间共计出动监察人员353人次,监察煤矿61处,指导检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工作35次。查处各类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453条,其中已完成整改418条,整改率达92.27%。对查出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都依法进行了现场处理或行政处罚,共下达(制作)执法文书141份,责令限期整改35矿次,责令全部或局部停止井下采掘作业12矿次,暂停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2矿次,对9处矿井实施了经济处罚,处罚款202.6万元。(二)严格督促检查,推动

11、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2011年12月下旬,分局对辖区内16个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2011年度监管工作进行了量化考评,在2012年一季度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座谈会上总结推广辖区监管工作成功经验及好的做法,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掀起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按照川府发电200733号文和川办函2011166号的要求,对辖区内16个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了全面督促检查,共计召开座谈会19次,检查督促工作16次,以重点监督检查煤矿节后复工复产、“百安活动”、节日期间应急值守、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安全监管监察十项要求”、重点监管煤矿管理、全年工作部署等工作为主要内容

12、,推动地方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为2012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特别是2011年2月21日-2月24日和3月21日-3月23日,四川煤监局黄锦生副局长、刑建国副局长率队赴乐山、眉山、雅安三市督促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推动了“百安活动”的深入开展四、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活动开展到位(一)抓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巡回检查工作。元旦、春季期间,分局每天安排1名分局领导和1名监察员24小时值班,并将安排情况及时上报省局,同时在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值班人员认真调度收集区域内各县(市、区)煤矿春节期间停产、检修情况和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急值守情况,做好节日期间值班记录。节日期间,分局值班领导

13、带队对犍为、五通桥区、仁寿、荥经等7处矿井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二)严格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2012年1月9日,根据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下发了关于加强2012年川西区域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川西煤安监20125号),从复工复产验收范围、程序、质量、监督管理等5个方面提出35条要求。2月3日,宜宾市钓鱼台煤矿瓦斯事故后,又紧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春节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并再次强调入井排查隐患和排放瓦斯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分局每周安排由副处级领导干部带队组成的4个检查小组分赴

14、辖区16个产煤县(市、区)检查指导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工工作。一是开好16个产煤县(市、区)煤矿节后复产复工工作会,传达好煤矿节后复产复工工作要求;二是强化对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复产复工工作的督促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交换意见,确保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三是强化对已复产复工煤矿的抽查,重点检查煤矿节后隐患排查的质量,复产复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四是加强调度统计分析,根据辖区煤矿节后复产复工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好监察力量,抓好煤矿节后复产复工工作。截止目前,区域内已复工复产矿井130对,长期停工停产矿井12对,正在进行隐患整治的矿井128对。(三)深化煤

15、矿“打非治违”行动。“百安活动”期间,分局采取夜查、突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保持了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及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媒体、通报、公告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同时,督促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强化“六项工作”:强化关闭区域管理、强化煤矿井下各类密闭管控、强化煤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建设项目建设工期管理、强化采掘工作面审批、“以风定产”审查、加强停产(停建)矿井管理、强化生产、建设区域管理,从源头杜绝非法违法生产及经营建设行为的发生。(四)狠抓监管监察工作机制建设,促辖区煤矿安全监管水平提高。 201

16、2年1月12日,川西分局在雅安市雨城区召开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座谈会,会议明确了全年工作重点、目标任务,达成了全面实施“十项工作机制”(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合机制、驻矿安监员工作质量考核机制、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准入机制、以风定产头面现场监管交接机制、矿井密闭台账管理工作机制、煤矿管理人员违章退出机制、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核机制、煤矿瓦斯超限追查工作机制、重点监控矿井监管工作机制、煤矿安全约谈工作机制、煤矿企业有序退出机制)的共识。(五)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的要求,川西分局立足区域实际情况,以四个“坚持”促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一是坚持隐患整改闭合原则,执法检查出的隐患由分局建立档案登记,重大隐患实施专人盯防挂牌督办,加大隐患整改的督促、跟踪和复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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