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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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为把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引向深入,有效推动农村公路养护事业沿着健康方向科学有序发展,带着农村公路养护如何实现新的突破这一课题,我们调研组于月20日至22日,分别深入实地对文山、砚山、广南等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特别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重点是县、乡对农村公路管养的政策、措施、乡(镇)交通管理机构的建设发展,农村公路的管养方式等,通过3天的调查了解,现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我州乡道村道养护现状 (一)农村公路基本情况 截至底,全州农村公路管养里程共80122公里(其中10710公里未

2、纳入省统计里程),其中省道68公里、县道3677.6公里、乡道540019公里、村道12138.34公里、专用道51762公里。 (二)现阶段养护方式 1.现行农村公路管养体制 我州共设置农村公路管养部门一处八段,即文山州地方公路管理处,文山县、砚山县、丘北县、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广南县、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长期以来,我州的农村公路养护一直沿袭以县农村公路管理段为养护责任主体,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小修保养和日常养护的管养体制。 2.养护补助标准 以前,省下拨养护补助资金一直按云南省交通厅云交计1995号文件执行(两个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县除外)。即省道100元年公里;重点县道200元年公

3、里;一般县道100元/年公里;乡道只有905.2公里有养路费,为300元/年公里;村道没有养路费。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后,省补养护标准为:县道7000元/年公里、乡道3500元/年公里、村道00元/年公里。 3.养护资金来源渠道和投入使用情况 一直以来,我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来源渠道为。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地方财政和收缴的拖拉机养路费。由于我州财政困难,地方财政补助极为有限。加之农村公路建设大都属于以工代赈项目,属补助性质所建,修建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完善,未进行过大中修,抗灾能力弱,导致历年水毁较多,养护成本不断加大,所以长期以来都存在养护经费投入明显不足的问题。 投入使用情况为。以前,州地方公路

4、管理处给各县的养护补助费是按各县的县道里程和部分乡道里程下达,未下达到具体路线。开始,省公路局把农村公路纳入了考核范围。初云南省公路局与州交通局签订县乡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书,州交通局与各县交通局签订县乡公路管理责任书,确定养护管理指标,明确责任。按省州县签订责任书的要求,我州县乡公路养护按各县各条线路的交通量、经济地位,分为重点养护、一般养护、突击性养护三个层次进行考核管理。养护补助经费根据划分的三个层次,按线路、里程及工作内容、工程数量下达指标,按季度核拨到各县,实行养护管理工程费用制,并进行考核。 二、现行农村公路管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未落实。养护体制改革明确

5、各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这在责任划分的定位上是一个重大转变,但目前我州机制还未理顺,主体责任还未落实。 (二)管养分离不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后,对养护机构及职能进行了调整,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只承担管理职能,而不具体实施养护。以前的管理养护模式已经不再适应新的职能要求,所以必须顺应改革发展需要,探寻新的管养方式,真正落实“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责任主体。 (三)未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养护方式单一,养护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依靠地方公路管理段来实施养护这一单一方式,不仅增加养护成本,还存在人力物力不足的问题,管理上难以面面俱到,造成管理“盲区”。同时“一刀切”

6、的养护资金拨付方式不能有效调动养护积极性,并容易造成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出现养护资金虽然投入但养护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四)养护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困难,导致养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不能实施有效养护。虽然养护体制改革明确的“县道700元/年公里、乡道350元/年公里、村道1000元年公里”的养护资金省补标准较以往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如果不能从其他渠道筹措小修保养资金,省补资金就难以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从而影响到我州农村公路改造进程和路况质量,不能达到改革的预期效果。同时由于我州有112.78公里的村道没有纳入省统计里程,没有省补养路费(“, .5,1”工程以省统计里程为准

7、),造成养护资金缺口较大。 (五)县、乡两级政府及村委会对农村公路养护自我意识缺乏。县乡两级政府未认真理解“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真正含义,总认为公路的管养是交通部门的事,当地政府只是配合而已。加之由于长期以来没有调动群众养护参与性,导致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较差,这对乡道、村道的养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第2页 护极为不利。 三、深化农村公路管养的几点思考 (一)真正落实县、乡两级政府的职责职能,是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的前提。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文山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都明确了“县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筹措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8、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参与、协助交通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管、养工作及农村公路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但是,在现实的农村公路管养中,县、乡两级政府的职责、职能尚未落到实处,养护资金筹措基本为零,整个管养工作依然如故。基本上都是由县级交通部门地方公路管理段承担,乡(镇)交通管理所的职责不明晰、不统一,五花八门,且作用发展不明显。因此,全州各县、乡党委、政府对农村公路的管养应引起高度重视,把抓农村公路的管养与抓其他经济工作并驾齐驱,确保人、财、物的投入,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责、职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有路必管、管必规范,有路必养、养必到位”这一目标。另

9、外,在乡(镇)交通管理所的职责、职能规范上,经调研后认为,应主要涵盖的内容是:一是宣传交通政策、法规;二是制定辖区交通规划;三是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建、管、养、绿、安的组织、指挥、协调与监管;四是维护路产路权;五是抢险保通;六是发动群众;七是信息采集报送;八是交通站点建设。通过对乡(镇)交通管理所职责职能规范明确,并切实履行,农村公路管养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二)推行一个责任目标考核长效机制是确保农村公路管养的内在动力。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是搞好农村公路养护的内在需要。至全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后,各县在落实县乡养护主体责任上做了一些工作,但大多是表现在形式上、面上,以责

10、任目标考核落实下来的很少。这次我们在对广南的调研中了解到,广南县对农村交通工作高度重视,与其他经济工作并重,在全州率先把乡(镇)交通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综合考核范围,县乡(镇)签订了交通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年末进行百分量化考核,公路养护、公路建设、客运站点建设分别占40分、40分和20分,年末按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广南县的这一做法,初步实现了县乡养护责任主体的落实,显现了交通工作与其他经济工作有机结合,为推动实现“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农村公路养护方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按照国务院和省州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并进行目标考核是农村公路建管养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若各县都能把交通工作责任目标量化考

11、核推行到县、乡(镇)、村,农村公路管养的责任落实就能覆盖全州,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就能从真正意义上得到深化,有路必养才会得到落实。 (三)建立稳定的管养资金来源渠道是确保农村公路管养的保障。建立一个良好的体制,形成一个高效的机制,是办好任何一件事的前提条件,而其能否达到最理想的效果,还要看有无适量的资本投入,农村公路管养也不例外。对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保障,国家和省已明确了县道7000元/年公里、乡道300元/年公里、村道100元年公里的定额补助标准,而州县两级的管养资金补助,在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文山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中是这样明确的:“州人民政府应随着本级财政预算收入的逐

12、年增加而适当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县人民政府应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的实际需要,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负责筹措解决日常小修保养和水毁工程等专项经费”。但从我州目前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的情况看,全州养护资金补助实给几乎为零,这就形成了农村公路长期带病运行的现状,特别是乡道、村道养护资金严重匮缺,养护“盲区”大量存在,晴通雨阻、断桥断路普遍发生,安全隐患十分突出。这些问题要得以逐步解决,仅靠体制和机制的建立是无济于事的,而治理良药只能是州、县、乡三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州人民政府文山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文政发69号)中所明确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要求,适当给予养护资金补

13、助,加上省上的定额补助资金和社会参与成分,逐年投入到全州农村公路养护中,只有这样上述提到的疑难问题才会得到真正的破解。 (四)寻找一个切实可行的管养激励机制,是深化农村公路管养的有效途径。针对落实管养责任主体,转变地方公路管养机构职能,发挥乡(镇)交通管理所作用和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有效整合农村公路养护资源等的工作要求,通过调研,我认为在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特别是乡村公路管养上,应一改长期以来县级农村公路养护机构完全包揽农村公路管养的单一方式,遵循“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新的管养原则,除县道由县公路养护机构管养外,乡、村公路拟采取“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进行管养,真正把权、责落实到

14、乡、到村、到人。 1.“以奖代补”主要内容。“以奖代补”,顾名思义就是把现有的定额补助变为灵活的奖励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建立有效利用公路沿线劳动力资源(包括建制村、村小组、自然人及社会其他力量)投入农村公路养护的长效、规范养护模式,以多层次、多元化的养护方式代替单一的一家包揽的养护模式,充分发挥乡(镇)、村及社会力量的作用,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效率,确保管养目标的实现。 2.运行方式: ()资金来源。主要以省补资金和县人民政府配套资金为主。省补资金为“7, .,”工程的0%,县财政配套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5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2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00元。仅依靠省补

15、小修保养资金难以运作“以奖代补”方式,加之还要填补未纳入养护里程1096710公里村道的养护资金缺口。因此财政配套资金对“以奖代补”方式的运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资金使用管理。县地方公路管理段以纳入省统计管养里程的乡道村道里程为标准,按“乡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0元”的标准安排“以奖代补”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年终根据考评结果兑现奖惩。“以奖代补”资金划拨到乡(镇)交通管理所。 (3)具体做法:由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将辖区内乡道、村道采取竞争性分段承包养护的形式,承包给有养护能力的公路沿线劳动力资源(包括建制村、村小组、自然人及社会其他力量)进行养护,并签订养护承包合同,或发动沿线群众投工投劳进行养护。由县交通局组织,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实施检查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具体奖励措施为:乡道以每公里50元为奖励基数,按好路率评定结果,优等级路加奖元,良等级路加奖00元,中等级路不加不扣,次等级路扣00元,差等级路扣200元;村道以每公里10元为奖励基数,按好路率评定结果,优等级路加奖40元,良等级路加奖2元,中等级路不加不扣,次等级路扣0元,差等级路扣4元。其中,奖励资金的20作为对乡(镇)交通管理所的奖励。实施项目若出现失养、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取消“以奖代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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