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新旧暂行条例条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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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威部门:增值税暂行条例主要作了五方面修订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这样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税负比较重。为减轻企业负担,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二是为堵塞因转型可能会带来的一些税收漏洞,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规定,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三是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根据条例

2、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起已经将小规模纳税人划分为工业和商业两类,征收率分别为6%和4%。考虑到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水平总体降低,为了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应当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同时考虑到现实经济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十分普遍,实际征管中难以明确划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统一降至3%。四是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现到修订后的条例中。主要是补充了有关农产品和运输费用扣除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资格认定等规定,取消了已不再执行的

3、对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设备的免税规定。五是根据税收征管实践,为了方便纳税人纳税申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缓解征收大厅的申报压力,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纳税人进口货物的纳税时间,由7日调至14日。明确了对境外纳税人如何确定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扣缴地点和扣缴期限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新旧暂行条例条文对照表旧条例新条例变化要点国务院令1993年第134号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

4、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规范了纳税人表述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

5、气居民用煤炭制品;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

6、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

7、下期继续抵扣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

8、人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对“外汇”未加限制,同时对折合价格未作规定,待明确的地方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9、进项税额,除本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将“海关完税凭证”指定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

10、计算公式:增加了购进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合法凭证种类,明确了扣除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规定:对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按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计算进项税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字200210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按财税200212号的规

11、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此次条例修改增加了这项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细则第十二条规定,运输费用可抵扣进项税此次上调为条例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运输费用扣除率的通知(财税字1998114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应税货物支付的运输费用的扣除率由10%降低为7%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增加了支付运输费用进项税额抵扣和运输费用进项税

12、额计算公式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将不允许抵扣增值税的条件限定为:不符合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购进固定资产;在不得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项目中,删除了“固定资

13、产”,这意味着自2009年起凡购置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发票即可予以抵扣销项税额需要注意的是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不动产不能抵扣销项税,因为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剔除了固定资产(动产)不得抵扣的规定,扩大了抵扣范围,向消费型增值税过渡。(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将旧条例的三项合并(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增加了“相关的应税劳务”,是指与购进货物相关的应税劳务,

14、如运输费加工修理(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设备范围之外(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原则上,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其包含的运输费用也不得抵扣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将旧条例第十一条与第十三条合并详细表述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财政部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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