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制度上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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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诊负责制度1. 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要对所接诊病人的检查、诊断、 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2.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 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 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然后转有关科室治疗。3.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确需转院者 按转院制度执行。4.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 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5. 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 转到

2、有关科室。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6. 医务科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和处理。7. 急诊病人由分诊分诊台护士签署就诊科室,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 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8. 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 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 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1.1 每周查房12 次,应有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 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节假日必须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医生查房。1.2 解决疑难病

3、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 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1.3 抽查医嘱、病历及护理质量,发现缺陷,改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 高医疗水平。1.4 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1.5 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 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2.2 主治医师查房制度2.1 每日查房一次,应有本病房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 生、责任护士参加。2.2 对所主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治疗方案以及手术方式和 进一步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并进行疗效评定。2.3 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

4、点查房,如有总住院医师、住院医 师邀请应随喊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2.4 对新入院病人必须进行新病人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 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2.5 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教授查房。2.6 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 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2.7 系统检查病历和各项医疗记录,详细了解诊疗进度和医嘱执行情况,严 密观察治疗效果等,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2.8 检查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医嘱,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 的发生,签发会诊单、特殊检查申请单

5、、特殊药品处方,检查病历首页并签字。2.9 决定病人的出院、转科、转院等问题。2.10 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以及医院管理等各 方面的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2.3 住院医师查房制度3.1 对所管的病人一般要求每日上、下午各巡视一次和晚查房一次,危重病 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3.2 对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殊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3.3 及时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和各种医疗记录,审查和签发实习医师处 方和化验检查单,及时落实会诊意见并分析各项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3.4 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

6、手术步骤、疗效判定 及医疗操作要点。3.5 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并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 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3.6 做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凡遇到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 师主持疑难病例讨论,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分析,争取 尽早明确诊断,并提出治疗方案。1 入院 3 天以上仍未能确定诊断或治疗有难度的病人,由副主任医师 组织疑难病例讨论,提出诊疗意见。2 对诊断有争议或治疗确有难度的病人可提交医务科组织会诊或全院病例讨论,以确定诊疗措施。由科主订出手一般手术前病例讨论制度对重大、疑难

7、或新开展的手术,必须严格进行术前病例讨论。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 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以及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详细记入病历 术,也要求进行相应术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组织病例讨论,特殊病例应 及时组织讨论。已进行尸检病人的病例讨论,待尸检病理报告后进行,但 一般不超过二周。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 要时,医务科派人参加。死亡病例讨论必须设专门记录本记录,并摘要记 入病历。死亡病例讨论必须明确以下问题:(1)死亡原因。(2) 诊断是否正确。(3) 治疗护理是否恰当及时。(4) 从中汲取哪些经验教训

8、。(5) 今后的努力方向。危重病人抢救制度1 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应由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和护士长组织,重 大抢救应由科主任或院领导组织,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严肃认 真,分工协作。2 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 示上级医师或医院领导,迅速予以解决。一切抢救工作必须做好记录,要 求准确、清晰、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3 医护人员要密切合作,口头医嘱护士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 行。4 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输血空瓶等要集中放置,以便查对。5 抢救物品使用后及时归还原处,及时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6 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科或

9、总值班, 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病人家属和医务科,另外一份贴在病 历上。7 危重病人抢救结果,应电话报告医务科和科主任。会诊制度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 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1 科内会诊对本科内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 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 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并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2 科间会诊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总住院以上医师担任,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 收并注明时间,并于 24

10、 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 级医师协同处理。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 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并由主治 医师签字,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会诊医师会诊时,会诊病人的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 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 会诊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 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会诊单上。 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 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对病人不得敷衍了事,不允许推诿扯皮、

11、延误治疗。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3 急诊会诊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 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 “急”字。或者直 接电话通知和邀请。会诊医师必须在 10 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 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4 院外会诊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 申请,由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申请,包括简要病史、体查、必要 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等情况,科主任签字送医 务科,经医务科同意后报主管医疗的医疗副院长批准。经医务科与有关医 院联系,

12、确定会诊时间,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医务科主 任或医疗副院长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情,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5 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5.1 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 核同意。5.2 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经治医师要详细 介绍病历,会诊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学术民主。主持人 要综合分析会诊意见,进行小结,提出具体诊疗方案。5.3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 种会诊要求。查对制度1 临床科室1.1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 院号(门诊号)。1.2 执行医嘱时要

13、进行 “三查八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 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 时间、用法、有效期。1.3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 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1.4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 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 要注意配伍禁忌。1.5 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 保证安全。2 手术室2.1 接病人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 术前用药。2.2 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

14、药。2.3 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 器械数。3 药房3.1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3.2 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 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 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4 输血(检验)科4.1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 “双查双签”,一人工作 时要重做一次。4.2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 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5 检验科5.1 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5.2 收集

15、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和质量。5.3 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5.4 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5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6 病理科6.1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6.2 制度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6.3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6.4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7 放射科7.1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7.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 量。7.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8 供应室8.1 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8.2 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8.3 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9 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9.1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9.2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9.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病历书写制度1 病历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炼、准确、 及时、规范、字迹清楚、整洁,不得涂改、刮擦、剪贴。医师应签全名。2 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 病和手术分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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