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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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气安全规程、目的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防止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依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 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 全规程具体规定,结合煤气输配工艺的特点,特制定本规程。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并适用于长治钢铁(集团)公司新、旧区的高炉、 焦炉煤气的回收、输配、贮存和使用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运行、 管理和维修等。三、引用文件GB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723

2、1 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GB7231-1987,neqISO508:1966)GB16912 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设计规范GB50235 工业企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6 现场设备、工业管理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6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9 工业企业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四、术语和定义(一)计算压力 正常操作时工况可能出现的最高工作压力。是为了计算管道(或 设备)的水封高度,或为了确定气密试验、强度试验的压力。煤气设 施在正常生产运行情况下,可能达到的最大工作压力,为最高工

3、作压 力。(二)煤气设施 所有流经煤气(特别是高压煤气)的设施,包括与其相连的其他 介质(如蒸汽、氮气、水等)的管路、设备到与煤气介质第一个切断 装置都视为煤气设施。(三)隔断装置 凡在系统无异常状况下,处于关闭、封止状态,其承受介质压力 在设计允许范围,具有煤气不泄漏到被隔断区域功能的装置。(四)粗煤气未经净化的煤气。(五)剩余煤气放散装置 安装在净煤气管道上的,在煤气供用过程中,发生煤气压力骤然 升高,超过预定值时,将煤气排出系统外的装置。五、基本要求(一)煤气工程的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对于笨重体力劳动及危险作业,应优先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二)煤气工程设计,应由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

4、直辖市有 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设计许可证的设计单位设计。设计审查应有当地 公安消防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气设施使用单位的安全部 门参加。设计和制造应有完整的技术文件。煤气工程的设计人员,必 须经有关部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独立进行设计工作。(三)煤气设施的焊接工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持有合格证的焊工担任,煤气工程的焊接、施工与验收应符合GB50235的规定。(四)施工应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工程的隐蔽部分,应经煤气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后,才 能封闭。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 用单位存档。(五)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气设施应经过检查

5、验收,证明 符合安全要求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后,才能投入运行。煤气设 施的验收必须有煤气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六)现有企业的煤气设施达不到本规程要求者,应在改建、 扩建、大修或技术改造中解决,未解决前,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省、 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备案。(七)煤气设施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明确责任。(八)各种主要的煤气设备、阀门、放散管、管道支架等应编 号,号码应标在明显的地方。煤气管理部门应备有煤气工艺流程图, 图上标明设备及附属装置的号码。(九)有煤气设施的单位应建立以下制度:煤气设施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将设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 检验报告

6、、竣工说明书、竣工图等完整资料归档保存;煤气设施大修、中修及重大故障情况的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煤气设施运行情况的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煤气设施的日、季和年度检查制度,对于设备腐蚀情况、 管道壁厚、支架标高等每年重点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查。(十) 煤气危险区(如地下室、加压站及各种煤气发生设施附近) 的一氧化碳浓度应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应设置一氧化碳监测装置。 作业环境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浓度为 30mgm3 (24ppm)。(十一) 应对煤气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的 人员才准上岗工作,以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煤气作业人员应每隔 一至两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结果记人“职工健康监护卡

7、片”,不符 合要求者,不应从事煤气作业。(十二) 凡有煤气设施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人员负责 本单位的煤气安全管理工作。(十三) 煤气的生产、回收及净化区域内,不应设置与本工序 无关的设施及建筑物。(十四) 剩余煤气放散装置应设有点火装置及蒸汽 (或氮气)灭 火设施,需要放散时,一般应点燃。(十五) 煤气设施的人孔、阀门、仪表等经常有人操作的部位,均应设置固定平台。走梯、栏杆和平台(含检修平台)应符合 GB4053.1、GB4053.2、GB4053.3、GB4053.4 的规定。六、煤气管道(一)煤气管道的结构与施工1 煤气管道和附件的连接可采用法兰、螺纹,其他部位应尽量采 用焊接。2煤

8、气管道的垂直焊缝距支座边端应不小于300mm,水平焊缝应位于支座的上方。3 煤气管道应采取消除静电和防雷的措施。(二)煤气管道的敷设1 架空煤气管道的敷设(1)煤气管道应架空敷设。若架空有困难,可埋地敷设,但应 遵守 6.2.2 的规定。一氧化碳(CO)含量较高的,如高炉煤气和转炉煤气等管道不 应埋地敷设。( 2) 煤气管道架空敷设应遵守下列规定: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柱或栈桥上;不应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场和仓库区内敷设;不应穿过不使用煤气的建筑物、办公室、进风道、配电室、 变电所以及通风不良的地点等。如需要穿过不使用煤气的其他生活 间,应设有套管;架空管道靠近高温热源敷设以及管道下面经常有装

9、载炽热 物件的车辆停留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在寒冷地区可能造成管道冻塞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一一在已敷设的煤气管道下面,不应修建与煤气管道无关的建筑 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架空电力线路交叉时,煤气管道如敷设 在电力线路下面,应在煤气管道上设置防护网及阻止通行的横向栏 杆,交叉处的煤气管道应可靠接地;架空煤气管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倾斜度;通过企业内铁路调车场的煤气管道不应设管道附属装置。(3)架空煤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共架敷设时,应遵守下列规定:煤气管道与水管和不燃气体管在同一支柱或栈桥上敷设时,其上下敷设的垂直净距不宜小于 250mm;煤气管道与在同一支架上平行敷设的其他管道的最小水

10、平净距宜符合表1 的规定;表 1 最小水平净距 单位为毫米序号其它管道公称直径煤气管道公称直径6001600150200300与输送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共架敷设时,煤气管道应架设在上方,对于容易漏气、漏油、漏腐蚀性液体的部位如法兰、阀门等,应在煤气管道上采取保护措施;与氧气管道共架敷设时,应遵守GB16912的有关规定;与煤气管道共架敷设的其他管道的操作装置,应避开煤气管 道法兰、闸阀、翻板等易泄漏煤气的部位;在现有煤气管道和支架上增设管道时,应经过设计计算,并 取得煤气设备主管单位的同意;煤气管道和支架上不应敷设动力电缆、电线,但供煤气管道 使用的电缆除外;其他管道的托架、吊架可焊在煤气管道的加

11、固圈上或护板 上,并应采取措施,消除管道不同热膨胀的相互影响,但不应直接焊 在管壁上;其他管道架设在管径大于和等于1200mm的煤气管道上时, 管道上面宜预留600mm的通行道。(4)架空煤气管道与建筑物、铁路、道路和其他管线问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序号建筑物或构筑物名称最小水平净距/m一般情况特殊情况1房屋建筑532铁路(距最近边轨外侧)323道路(距路肩)1.50.54架空电力线路外侧边缘1kv以下1.51kv一20kv335kv110kv45电缆管或沟16其它地下平行敷设的管道1.57熔化金属、熔渣出口及其它火源10可适当缩短,但应采取隔热保护措 施8煤气管道0.60.3

12、注1:架空电力线路与煤气管道的水平距离,应考虑导线的最大风偏。 注2:安装在煤气管道上的栏杆、走台、操作平台等任何凸出结构,均 作为煤气管道的一部分。注3:架空煤气管道与地下管、沟的水平净距,系指煤气管道支柱基础 与地下管道或地沟的外壁之间的距离。(5)架空煤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 净距,应符合表3 的规定。表3序号建筑物和管线名称最少垂直净距m管道下管道上1厂区铁路轨顶面5.52厂区道路路面53人行道路面2.24架空电力线路: 电压1kv以下1.53电压1kv30kv33.5电压35kv110kv不允许架设45架空索道(至小车最低部分)36电车道的架空线1.57其它管道

13、: 管径300mm同管道直径但不小于0.1同管道直径但不小于0.1管径300mm0.30.3注1:表中序号1不包括行驶电气机车的铁路。注2:架空电力线路与煤气管道的交叉垂直净距,应考虑导线的最大垂度。6)煤气管道敷设高度除符合表3 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大型企业煤气输送主管管底距地面净距不宜低于6m,煤气分配主管不宜低于4.5m,山区和小型企业可以适当降低;新建、改建的高炉脏煤气、半净煤气、净煤气总管一般架设高度:管底至地面净距不低于8m (如该管道的隔断装置操作时不外泄煤气,可低至6m),小型高炉脏煤气、半净煤气,净煤气总管可低至 6m;新建焦炉冷却及净化区室外煤气管道的管底至地面净距不小

14、于4.5m,与净化设备连接的局部管段可低于4.5m;(7)煤气分配主管可架设在厂房墙壁外侧或房顶,但应遵守下 列规定:沿建筑物的外墙或房顶敷设时,该建筑物应为一、二级耐火 等级的丁、戊类生产厂房;安设于厂房墙壁外侧上的煤气分配主管底面至地面的净距不宜小于4.5m,并便于检修。与墙壁间的净距:管道外径大于或等 于500mm的净距为500mm;外径小于500mm的净距等于管道外径, 但不小于100mm,并尽量避免挡住窗户。管道的附件应安在两个窗 口之间。穿过墙壁引入厂房内的煤气支管,墙壁应有环形孔,不准紧 靠墙壁;在厂房顶上装设分配主管时,分配主管底面至房顶面的净距 一般不小于800mm;外径500mm以下的管道,当用填料式或波形补 偿器时,管底至房顶的净距可缩短至500mm。此外,管道距天窗不 宜小于2m,并不得妨碍厂房内的空气流通与采光。(8)厂房内的煤气管道应架空敷设。在地下室不应敷设煤气分 配主管。如生产上必需敷设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9)厂房内的煤气管道架空敷设有困难时,可敷设在地沟内, 并应遵守下列规定:沟内除敷设供同一炉的空气管道外,禁止敷设其他管道及电 缆;地沟盖板宜采用坚固的炉篦式盖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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