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房屋出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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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中村房屋出租协议 城中村房屋出租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和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房屋坐落于六甲新二号,砖混结构,甲方将出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元/月,年租金为整(大写:),付款方式:,在租期内甲方不得私涨房租,甲方收取水电、房屋设施押金元,在协议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 三、有关事宜 1、协议期满时,如乙方仍然继续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协议另行签订;如果乙方不再续租,但房屋内还存有乙方的物品,乙方到期或者未付清房租还不搬走(限期:租期后3日

2、内),影响甲方另租房屋,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所剩余的物品并另租他人。 2、乙方在使用房屋中产生的地方性收费(如卫生费、管理费等)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自来水费、生产生活用电费由乙方按使用量按时交纳,不得延误,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水电费收取标准:冷水元/吨,热水元/吨,电费元/度,不得偷电、偷水、吃点滴水,若发现偷水、偷电现象按上次收费的10倍严惩。更不得延误,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有线电视每台元/月,若遇政府性涨价,甲方有权涨乙方水、电、收视费。 3、如政府征用或当地城中村改造,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时,双方互不违约、互不承担相关责任,各方损失各方承担,乙方

3、无条件搬走,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纳当年未租用满的后期租金和押金。 4、乙方在租赁期内只有该房屋的使用权、管理权,不得买卖、转让、转租,更不能将该房子用于担保抵押。 5、乙方在租房期间注意事项:安全文明用电用水;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老人、小孩、同住人的安全;贵重物品妥善保管。若发生任何事故及安全事故(偷、盗、人员伤亡等等),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事故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6、在租用期间,若发现下水道堵塞,由乙方负责通畅。四、乙方在租赁期间要爱护房屋结构及卫生,不得乱钉乱涂乱画,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不得乱丢,

4、若损坏甲方房屋及设施(水、电、门窗、房屋配套设施等),乙方必须照价赔偿或修复(除自然磨损外) 五、乙方租用期间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利用甲方房屋进行赌博、传销等违法非法活动,遵守当地村规民约,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由此引发后果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不予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及押金。 六、违约责任: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因自身原因致使不能正常租赁使用,属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的剩余租金和押金。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注:热水表底数:冷水表底数:电表底数: 电子锁钥匙号: 签定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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