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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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评价应急救援领域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应急救援领域人才选拔机制,促进应急救援领域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第二条 本评价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应急救援管理与指挥、应急救援技术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其中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评聘结合原则执行。(一)应急救援管理与指挥相关工作:指从事应急救援现场处置管理与应急指挥调度,应急救援标准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应急救援演练评估等工作。(二)应急救援技术相关工

2、作:指从事陆地搜索与救援、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矿山(隧道)救援、水域搜索与救援、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森林火灾扑救等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技术指导,应急救援新技术、新方法开发与推广等工作。第三条 按照本评价条件通过评审,获得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学术水平,是聘任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的重要依据。第二章 申报基本条件第四条 申报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修养和敬业精神,积极为应急救援事业服务。

3、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一)获得相应理、工、农、医学科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二)获得相应理、工、农、医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三)获得应急救援类技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应急救援工作3年以上。(四)任其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岗位变动,需转评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应从事应急救援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第六条 下列人员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具有相应理、工、农、医学科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

4、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应急救援领域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 (二)具有相应理、工、农、医学科博士学位者。第七条 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的,可直接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一)获得应急救援领域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二)应急救援领域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国家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三)入选应急救援领域“拔尖技能人才”等人员。(四)在应急救援技术领域做出较大贡献或突出成就获得省部级先进个人或个人三等功的人员。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一)获得相应理、工、农、医学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

5、职务5年以上。(二)获得相应理、工、农、医学科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三)获得应急救援类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应急救援工作4年以上。(四)具有其他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转评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1年以上,且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的任职年限与取得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的任职年限累计5年以上。(五)任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岗位变动,需转评应急救援领域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应从事应急救援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六)不具备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但按本量化评价标准,其自评分达到规定分值,可申报

6、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第九条 取得以下标志性业绩成果之一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一)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的获奖人员。(二)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获奖人员,或二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排名前七),或三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排名前五);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排名前三)。(三)国际标准主导制订者(排名前七),或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排名前三)。(四)省级以上专利金奖(排名前三),或专利银奖(排名前二),或专利优秀奖(排名第一)获奖人员。(五)应急救援领域世界技能大赛银牌铜牌获得者。(六)入选应急救援领域 “杰出技能人才”等人员。(七)在应急救援技术领域做出重大

7、贡献或突出成就获得个人二等功(记大功)以上者。第十条 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近4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第十一条 申报评审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当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第三章 评审条件第十二条 申报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达到的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较系统地掌握应急救援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应急救援领域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了解应急救援领域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8、与能力具有运用应急救援领域的理论和现有技术成果,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应急救援技术指导,或应急救援新技术、新方法开发或推广的经历和能力。(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成果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参与完成设区市(厅)级以上标准/规程/规范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2.作为救援队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建筑物坍塌搜索与救援、或山地(绳索)救援、或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或矿山(隧道)救援、或水域搜索与救援、或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或森林火灾扑救等相关救援工作8次以上(其中较大以上灾害事故4次、或重大以上灾害事故2次),应急救援

9、分类详见附件。3.参与完成县级以上总体应急预案或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编制5项以上,并颁布实施。4.参与组织策划完成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演练10项以上,并形成演练评估总结报告。5.作为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术人员,为社会公众提供应急救援技术培训、指导,累计授课300课时。6.参与完成县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评审、验收。7.参与开发应急救援新技术、新方法等项目1项以上;或参与成功推广应用项目2项以上,成效显著。8.获得市(厅)级以上应急救援竞赛项目个人一等奖1项以上。9.获得应急救援领域相关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以上。(四) 论文、著作条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

10、期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第十三条 申报应急救援领域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达到的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全面系统地掌握应急救援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运用应急救援领域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具有跟踪应急救援领域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与能力任工程师期间,应至少具备下列工作经历和能力之一:1.具有县级以上应急救援科研项目研究、开发或推广的工作经历和能力。2.具有编写应急救援领域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规程/规范的工作经历和能力。3.具有丰富的应急救援工作实战经验,在应急救援现场风险研

11、判、救援组织等方面取得良好的成效。4.具有扎实的应急救援技术指导经验,能有效提高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5.具有主持开展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的工作经历和能力。6.具有组织策划应急预案演练脚本编制、灾害场景设置、演练效果评估的工作经历和能力。7.救援技术能力突出,在国家、省级、市级等各类应急救援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8.具有开发应急救援新技术、新方法的工作经历和能力。(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任工程师期间,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为主完成设区市(厅)级以上应急救援标准/规程/规范1项以上(省部级以上排名前五),并颁布实施。2.获得市(厅)级

12、以上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3.主持完成县级以上总体应急预案或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7项以上(或为主完成10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4.主持完成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评估12项以上,并形成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报告。5.在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中,作为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员或技术专家负责现场灾情的动态研判、信息收集与处理、事故控制区域建立、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等全局全程工作,开展救援行动10次以上(其中较大以上灾害事故5次或重大以上灾害事故2次),并形成救援总结与评估报告。6.作为应急救援领域技术专家,为县级以上相关部门组织的应急救援培训提供应急救援理论

13、及技术、技能指导,累计完成专业授课150课时。7.为主完成设区市(厅)级以上应急救援科研项目2项以上(省部级以上排名前五),或主持完成县级以上应急救援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评审、验收。8.为主开发应急救援新技术、新方法等项目1项以上;或为主成功推广应用2项以上,成效显著。9.获得省(部)级以上应急救援竞赛项目个人奖项1项以上。10.为主获得应急救援领域相关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以上。11.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救援经验,有较大的创新和突破,业绩突出,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四)论文、著作条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发

14、表过2篇以上论文,或出版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第四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本评价条件中涉及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含标志性业绩成果)、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论著等均与应急救援领域相关且为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取得,并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第十五条 工程师评审主要采取定性方式。高级工程师评审主要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省应急救援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制定量化赋分标准,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第十六条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人员,取消其职务任职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任职资格证书,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务任职资格

15、评审:(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申报材料的; (二)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或任现职后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申报材料中未反映的;(三)有其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第十七条 本评价条件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一)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是指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是指省政府、国务院相关部门或国家科技部门认定的相关协会设立的科技或技术类奖项。(三)市(厅)级科技成果奖是指市政府、省政府相关部门或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的相关协会设立的科技或技术类奖项。(四)获奖人员是指国家有关机构规定的获奖项目、课题各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有个人获奖证书或文件)。(五)“主持”是指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总体设计、论证的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级科技项目子课题负责人;“为主”是指项目 (包括国家级科技项目子课题)排名前三的完成者(以项目计划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准)。(六)省、部级以上期刊是指省、部级以上专业学会(协会)或省、部级以上业务部门主办的公开发行的有正式刊号的刊物。核心期刊是指属于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CSCD期刊和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体系内的期刊。(七)标志性业绩成果中的获奖专利是指发明专利。(八)佐证材料是指能提供本人在所完成的业绩成果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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