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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分公司例会管理规定为加强计划管理及公司内部的沟通、协调,对公司例会管理规定如下:1、公司例会每月25 日(遇休息日顺延)下午2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领导、公司各部门经理、主管、行政、人事参加;2、公司例会参加人员均需准时参加,会前预作详实准备,按综合部、 工程部、 保洁部、 财务部、 秩序部逐个汇报发言;3、汇报内容:( 1)、月度计划完成情况;( 2)、公司领导指示、各部门的工作布置落实情况;( 3)、当月计划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4)、当月计划未完成的事项、 未完成的原因、 补救的措施;(5)、好人好事及不良倾向;( 6)、下月工作计划(重点) ;( 7)、需公司各部门或领导关注的问题;( 8)、需公司各部门或公司解决的问题;4、公司领导发言或布置工作;5、其它:( 1)、所有参加例会人员的手机调震动档;( 2)、参加会议者提前安排好工作,一般不能请假,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并将参加会议的汇报材料交办公室;( 3)、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记录,整理会议记录、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