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建材市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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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材市场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同心建材市场持续健康的发展,树立良好的品牌及信誉,不断地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本市场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草案)。市场准入管理制度1、在市场经营中,应该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经商,服从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2、所有商家应依法自行申请合法营业许可证,市场内不得置放各种危险易燃物、爆裂物、恶臭物及危害本市场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的物品。3、本市场大部分是自购自营商铺,所有自购的商铺在市场整体开业时必须营业经营。并且只能经营建材。其它配套如酒店、饭店、食品店等与本市场配套的由市场管理部统一安排规划。任何商铺不得私自改变业态。4、经营者必须先办理入场登记,

2、服从市场安排,办妥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后,在指定地点亮照经营,严禁无照经营。5、所有商家经营期间应顾及本商场整体商誉,遵守政府相关法令法规,不得贩售、经营、赠送违禁品、仿冒品、劣质品或侵权的商品;不得恶性竞价、欺骗消费者、违反公平交易原则。6、各经营户应遵守市场制定各项管理制度交纳税费。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总则为便于市场统一化管理,商户同心同德共同促进及保持市场的兴旺与繁荣,特制定物业管理总则,内容如下:1、业主(使用人)不得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及公共设施;2、业主(使用人)装修必须经过审批及交纳装修保证金;3、业主(使用人)不得屋顶不得加盖任何建筑物;4、业主(使用人)必须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3、;5、业主(使用人)必须按时交纳水电费;6、业主(使用人)不得违规占用公共空间;7、公共部分的广告位由运营管理公司统一管理,业主(使用人)不得私自悬挂及张贴广告;8、严禁由外介入水电及向外输送水电;9、不得从事高噪音及高污染内的加工作业;10、车辆必须按规定停车位停放,不得乱摆乱停;11、诚信经营,不得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物业管理细则(试行)同心建材大市场坚持“以人为本、以客为尊、以质为优”的物业管理服务宗旨,结合本市场的自然条件、物业类型和业主构成的特点,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为使用户有一个安全、清洁、方便、有序的经营环境,使楼宇、设备、设施、消防安全、环境卫生、治安等达到物业管理的标准,

4、特制定本细则,望各使用人与业主积极支持相互配合、共同遵守。一、设备、设施管理:1爱护物业设备、设施、爱护公物,损坏者要赔偿。2禁止在楼内、室内擅自乱拉、乱搭、乱接电线与管道。如确需要,要向工程设备部门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才能安装施工。3严谨使用电炉等超大功率电器设备。4使用人装修、装饰房屋必须得到市场部、工程部的书面同意,必须以不影响房屋结构为前提。如确需改变房屋结构的,须经工程部现场勘查测定,并出具改造图纸,由具 体工程师签字认可,补偿房屋损失费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工程改造过程中专业 工程技术人员全程监督进行。工程结束后,由工程部安全监察人员会审、认可、业主签字对因房屋结构改变可能造成房屋

5、后期整体结构改变负责的承诺书后方可使用。 5. 工程设施时不得影响其他使用人正常营业、工作等,不得占用公共场所作为施工场地。 6. 电梯不能超载运行,如超载运行,损坏电梯由当事人赔偿。 7. 客梯只准载客,不准装运其它货物。 8. 电梯不准乱写、乱涂、乱贴、乱划,保持电梯整洁。 9. 如发现灯不亮,线路有故障,卫生设备漏水等。请来电保修,维修部门将及时修理。修理后请在维修单上签字认可。 10. 使用人如有特殊需要,请与市场内有关部门及时联系。 11. 使用人如违反上述规定,将按照有关物业管理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赔偿,或处以罚款,或给以通报批评。12.如对本市场维修与管理工作有意见、建议等,

6、可到市场管理部投诉。二、机动车辆管理:为了维护同心建材大市场的交通秩序,保持市场内外安静、整洁,保持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畅通,特制订本规定,望各使用人和业户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1. 机动车辆必须去指定区域停放。2. 禁止车辆在辖区内乱停乱放,不准停放在大楼门口,不准停放在交通要道。3. 驶入市场辖区内的车辆,均须听从本管理部保安员的指挥调度。4. 驶入市场辖区内的车辆,若损坏路标、公共设施,应按价赔偿。5. 严禁在市场辖区内擅自冲洗汽车。6. 使用人与业户如对本市场车辆管理有意见、建议等,可到市场上属公司投诉。三、消防管理: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业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7、防法和新化县有关消防规定,特制订本规定。望各使用人和业户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1. 同心建材大市场消防安全由物业管理部、保安部共同负责,协调。市场全体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在本管理区内的业户都要与本公司签订消防责任书和安全责任书,经营场所必须备有一定的消防器材。2. 按楼层实行防火责任制,并由当职的保安班长担任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3. 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的职责是:a.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b. 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特别是室内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

8、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c. 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好消防泵与消防电梯等,定期运转和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状态。d. 市场部负责管理好消防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监控。e. 使用人与管理部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街道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4. 楼梯过道和出口区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通道上停放车辆和堆放物品。5. 楼内严禁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大楼内燃放烟花、爆竹。6. 烟头以及火柴余烬要随时熄

9、灭。7. 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8. 各使用人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市场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负荷安全规定,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采用阻燃材料。若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9. 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10. 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时,应向市场部、保安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市场管理人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11. 晚上市场内严禁施工,如有特需原因,应报公司审批同意后,做好安全防范后,方可施工。12. 发现火警,应

10、立即告知管理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器阀和门窗,迅速离开工作场所,切勿从电梯逃生,应徒步从楼梯下去。13. 根据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并可处以行政处理:a. 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b. 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的;c. 使用电炉、电热锅、电热杯等的;d. 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e. 擅自挪用、遮盖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堵塞消防通道的。14.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a. 为办理申报审批手续进行室内装修的;b. 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及未进行防火处理的;c. 未办理申报审批手

11、续即进行动火作业的。d. 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15. 各使用人必须服从消防机关或保安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以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或处罚款、或行政拘留,制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水电管理制度: 1. 水的使用管理规定 (1)、业主(使用人)不得对设计安装的供排水管道随意改动。如确需改装增建,则应向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申明理由并提交改装方案及图纸,经管理公司审核同意,预交押金和施工管理费后,方可进行施工。 (2)、下水道内禁止倒剩余饭菜及其它杂物,如已造成堵塞,管理公司可派人疏通维修,业主(使用人)全部承担,公共管道部分的维

12、修费用由使用本管道的业主(使用人)共同承担。 (3)、业主(使用人)不得有意破坏水表等公共设施设备(包括公共管道)如蓄意破坏水表或不通过水表用水,按偷水处理。 (4)、业主(使用人)应及时缴纳水费,不得拖欠。否则管理公司有权停止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5)、公共水路出现故障,要通知管理部门去维修,不得擅自维修,否则,对由此造成公共设施的损失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2. 电的使用管理规定 (1)、业主(使用人)对原设计电路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改,要维护供电设施的完整性。如确需变更按装修规则向管理公司申请。 (2)、业主(使用人)欲安装家电设备(如空调、热水器等)或特别用电,需要增大用电量,必须向供电部门

13、申请增容。 (3)、空调机的安装需向管理部门申请,并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安装,以便保证整幢楼房的外观整齐。 (4)、业主(使用人)要按时交纳电费,拖欠电费者将按供电局规定加收滞纳金。如催后不交者,供电部门有权停止向其供电。五、经营者的义务: (1)、履行法律法规或者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约定的义务; (2)、听取意见和接受消费者的监督的义务; (3)、提供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 (4)、提供商品或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 (5)、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6)、出具购货凭证服务单据的义务; (7)、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义务; (8)、承担、保修、包换、包退或其他的责任; (9)、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

14、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损害消费者权利的义务; (10)、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 3. 市场设有维权办公室和专业纠纷调解员,消费者如何业户发生矛盾时应及时到维权办公室调解,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争议。六、环境卫生及治安管理: 为了加强同心建材大市场的环境卫生与治安保卫的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舒适、有序的市场环境,特制定规定本规定,望各使用与业户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1. 业主有保护和美化市场环境的权利和义务,禁止损坏环境的行为。2. 为保护和美化市场环境,必须遵守下列行为:a. 不准随意践踏、占用绿化草地、摘折花木;b. 不准在公共地方拉绳晾晒衣物;c. 不准从楼上往楼下抛杂物;d. 不

15、准在公用的楼梯间、通道、天台、平台等处堆放杂物;e. 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果皮、饮料罐(瓶)等;f. 不准随意停放机动车辆、堵塞消防通道 、鸣高音喇叭;g. 不准播放大功率音响、大声喧哗吵闹、鸣放鞭炮;h. 不准饲养鸡、鸭、狗等禽畜;i. 不准有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现象和行为。3. 市场内部设立治安管理小组或治保委员会,在业务上接受公安部门的领导,配合公安部门搞好治安工作。4. 住户有责任配合治安人员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市场秩序和市场内的安定。5. 机动车辆在市场内应按规定的道路行驶和规定的场所停放。七、物业管理费为保证市场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市场可按规定收取一下经费:1. 物业管理费 元/;2. 装修清洁费 元/铺;3. 未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市场管理部有权作停水停电处理;以上各项费用收取办法及标准按有关文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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