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电子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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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电子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如下学籍管理办法。一、入学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通知书形式,并将开学通告张贴到各村,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编列正式学籍号。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3.学生的学籍卡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卡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卡由县教育局盖章,学校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二、

2、转学与借读1.学生因家庭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申请,教导处审查后填写转学申请审批表,办理转学手续同时报县局审批备案。_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借读证明、学籍卡方可办理借读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借入到指定班级。本校外出借读的要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3.各完小要按月上报学籍控辍月报表和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教育局初教科。三、休学、复学。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

3、者;(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和医药费收据,缺一不可),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四、毕业对接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察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小学毕业证书。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电子版(二)一、入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按上级划定的本校招收范围内的时龄儿童入学,并按规定

4、时间班里报名注册手续,新生按学校规定编班,不得挑选班级。二、转学转入学生,因户口迁移到本校的服务范围或父母在本地区工作或投亲的并具有本地区正式户口的学生,有正式的转_系表,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可转入本校就读。转入本校的学生需经过“语、数、英”三科的测试,合格者转入相应年级插班就读。转出学生,因户口迁移,更换住址、父母工作调动等到外校学习,须由家长事先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填写转_系表,家长持联系表到本区教委教行科审批,批准后,接到学校填写的“同意接受”加盖公章后将表送回学校,学校开出转学证明,转学手续在学年末结束前或学年初开学后一周内办理。三、借读1、非本学区的学生的学生申请到本校上学的,学生

5、家长持原校借读联系表,经学校批准可在本校借读。2、非本学区的学生的适龄儿童申请在本校上学的学生为借读生。经学校同意,办理借读手续,按规定交纳借读费后编班上学。学校不接收低年级时无人接送,无人管理,无学习能力的借读生。四、休学1、学生因病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需长期修学者,由学生家长持本地医疗单位的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办理休学手续,准许休学,保留学籍。休学期满,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如未康复要办理延长休学手续。2、如休学期满,未与学校联系,既不复学也不办理延续休学超过半年者,学校有权分类处理。3、休学期满的学生根据情况回原班或插入相应年级的班级。五、退学1、未完成九年义务

6、教育的在校学生不能退学。2、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年龄在_周岁以上的学生经家长申请,填写退学申请,家长签字盖章后学校和镇政府同意,报教委行政科批准,准予退学,退学后不与复学。3、因病、伤残、休学后长期不能康复,年龄到_周岁的学生,由家长申请填写退学申请表,家长签字盖章,小学和初中生还应到镇政府审批。经镇政府同意报教委行政科批准,方准予退学,退学后不与复学。4、小学外省市借读生不办理退学手续。六、流失凡未经批准中途不上学的在校生视为流失生,小学流失生是违犯_九年义务教育法的行为,因此要避免流失的出现,制定措施如下:1、对于符合退学条件而不到校上课的学生,由班主任负责办理退学手续。2、对无故不上学的

7、学生,班主任、年级主任要家访宣传义务教育法作动员工作,如多次动员无效,由教导处上报镇政府主管镇长,镇政府采取措施无效者,超过一个月即上报教委行政科。3、对无故不上学的学生,经动员返校上学的,各年级班级必须接受,但根据考勤规定要给与必要的、恰当的批评教育。七、毕业、结业、肄业1、小学毕业生经参加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发给毕业证书。2、小学毕业生经参加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经补考不合格又超过_周岁的发给结业证书。3、未完成小学学业,中途退学并办理手续的学生发给肄业证书。篇三: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潘桐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根据_教育法、_义务教育法、_未成年人保_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下列

8、学籍管理办法。一、入学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通告形式,并将开学通告张贴到各村各组,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学生分班花名册,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并由学校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5、学生的学籍卡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卡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

9、况。学籍卡由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二、转学与借读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_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转学回执”,然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簿、义务教育登记卡一并转出,并报区教育部门备案。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插班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学籍簿、义务教育登记卡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3每个学年度开学后要做好学籍变动表、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学校存档、一份

10、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三、休学、复学、辍学。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_生活者;(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三级甲等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_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

11、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_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_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校长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针对学生辍学的原因,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的或行政的措施,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四、留级与跳级1、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2、个别学生智力超常,各科成绩优秀,确有条件跳级学习的,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任课教师研究提出

12、,经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审批,允许跳级。跳级生一般在学年度开始时到新的班级学习。五、毕业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察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六、考核与奖励1、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文化课考试一般是学习过程评价与期末评价结合进行进行。2、期末考核时,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如实填写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3、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

13、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电子版(三)一、总则:为了全面贯彻_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障教育法的实施,规范学校的学籍管理,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制度。二、新生入学:(1)我校实行秋季招生,小学教育阶段为六年。(2)新生的入学年龄为六周岁。本着就近原则,凡是辖区内适龄儿童,一律免试入学。(3)报名时需带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4)新生报名后,学校将新生登记表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发入学。(5)小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编制全省统一规定的学籍号。学籍号前_位为区代号;第_位为学校代号;第_位为年号(入学年级);第16、_位为班级编号,第18、_位为学生编号。三、转学:1、转入:、先考试,测验

14、合格后,我校开出“同意接收”证明,并到我县教育局普教股盖章。、将此证明交原就读学校,同时从原就读学校开出“转学证明”(上有其校印,更要到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也就是要两章齐全),并从原校取回“学生登记表”。、持原学校开出的“转学证明”与“学生登记表”到我区文教体局注册登记。、将(3)中的两表交到我校存档。2、转出:、持接收学校接收证明(有该校校印与上级主管部门印章)到我校办理转出手续。、我校开出转出证明,并交还学生登记表(留复印件)。四、休学复学: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_个半月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15、。休学期满,学生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就读也可到下一级就读。不能按时复学写出书面申请,经上级教育部门审查后续办休学手续。五、跳级、毕业、升学:(1)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区教育局测试后可以跳级。(2)小学毕业班学生,一律升入初中继续学习。六、管理权限:(1)学校有一名领导分管学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并妥善保存。(2)学期中间不办理转学手续,一律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学期初的前两周至后两周办理。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电子版(四)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_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规范化管理,推进教育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入学和建档:小学、初中、高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市统一的电子学籍管理软件系统建立班级和学生学籍档案。第三条班级建档。新生入学后,学校学籍管理员根据学生实际分班情况,按系统要求正确建立新生班级信息,班级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第四条新生建档。学校务必按系统要求,建立全部就读新生的基本信息档案,包括姓名、出生日、证号、文化程度、与学生的关系、职业等信息。F.学生照片上传。每个新生建立文字档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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