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监理员考试复习最全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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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监理员考试复习题1、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 淘汰制度 ,生产经营 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 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 设备。3、国务院 规定的建筑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制度。4、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 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 、监 理的容 以及监理的权限 ,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5、工程监理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围,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 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

2、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 不得 转让工程监理业务。6、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 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 的,应当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 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建筑施工企业 应当 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鼓 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9、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 施工方案是否符合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0、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

3、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 工程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11、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由总承包单位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 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 自行完成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 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 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 全生产 承担连带责任 。12、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分包单位不服从 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 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1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并附具安 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后实施, 由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4、较大事故的指标: 是指造成 3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万以上 5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15、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 立即向本单位负 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应当 1 小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有关部门报告。16、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 直接 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 关部门报告。17、自事故发生日起 30 日,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

5、的,应当及时补报18、技术鉴定所需时间 不计入 事故调查期限。19、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 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 15日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 30 日做 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死党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 超过 30 日。20、对伪造或者刻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对事故发生单位处 100 万以上 500万以下 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 任人员处上一年收入的 60%至 100% 的罚款。21、按照 事故等级 的分类,对事故发生单位处以以下罚款:(1)一般事故,处 10 万元以上 20万元以下罚款;(2)较大事故,处 20

6、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罚款;(3)重大事故,处 50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罚款;(4)特别重大事故,处 2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罚款。22、按照事故等级的分类,对发生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处以以下罚款:( 1)一般事故,处上一年年出入的 30%罚款;( 2)较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40%罚款;( 3)重大事故,处上一年年出入的 60%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处上一年年出入的 8%罚款。23、国家对 矿山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 和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民用 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24、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不得 从事生产活动。25、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

7、限期限是 3 年。26、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 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 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构办理延期手续。27、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限期, 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 经原安全生 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构同意, 不再审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 3 年, 不可自动延期。28、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 (1)责令停止生产,( 2) 没收所得,(3)并处 10 万以上 50 万以下的罚款,(4)造成重大事故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9、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的依据是

8、中华人民国 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和其他有关法律 。30、各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 应当依法对本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工作全面负责。31、监理、检测等单位 不得 转让所承接的业务。32、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行为, 有权向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33、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 在建设工程项目专户中单独列支 安全防 护措施费、监理费、检测费 等费用。34、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 应当及时 组织设计、施工、监理 等单位进行验收;其中,新建住宅工程应当先行组织分户验收35、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

9、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施工时, 项 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应当进行现场监督。36、对于首次上岗的施工作业人员, 施工单位或者劳务分包单位应当 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 不少于三个月 的实习操作。37、对初次进入建设工程劳务市场的施工作业人员, 由建设行政管理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采取措施,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相关教 育培训。38、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标准的 安全防护用具、 安全防护服装和安全作业环境, 并书面告知 危险岗位 的操作规程和违反操作规程的危害。39、按照国家和本市技术规需要由监测单位实施监测的建设工程, 施 工单位应当委托没 有利害关系 的专业监测单

10、位实施监测。40、对进入施工现场的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 , 施工单位应当核验其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41、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 模板等自升式 架设设施使用和拆除前,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 登记 。42、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 首次加节顶升 的,应当经有相应资质 的检验检测单位监督 检验 合格。43、监理单位应当组建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 并根据合同的约定配 备相应的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和监理员 等人员。44、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 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 施工 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组建方案 、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组织

11、设计文 件、专项施工方案 。审核意见经 总监理工程师 签署后,报建设单位。45、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核查施工单位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及项 目负责 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和特种作业人员 的书。即所谓的三证一书。46、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存在质量和安全事故隐患的, 应当 立即要求施 工单位改正 ;情况严重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并及时报告 建设单位。47、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 或者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和 安全事故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立即向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 关部门报告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 立即 到施工现 场予以处置。48、对设计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相关验收的

12、, 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 者其他有关部门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以下罚款。49、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 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50、生产经营单位 不得 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书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51、生产经营单位指派从业人员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特种作 业操作资格考试的, 应当 承担该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试费用, 并可以 与该从业人员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限。52、本市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 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保险 。矿山、建筑 施工、危险物品生产经营、道路交通运输、金属冶炼、船舶修造、装 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实施 安全 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53

13、、未足额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且未投保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保险的,逾期未改正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54、工程监理, 是指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在施工阶 段对建设工程的 质量、进度、资金使用 进行控制以及对建设工程的 安 全生产实施监督 的活动。55、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 并在资质证书 核定的 围承接监理业务。监理单位 不得转让监理业务。56、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 监理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 上 限执行,即上浮 20%。57、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专户中 单独列支 建设工程监理费。 监理费不得挪作他用。58、建设工程监理评标标准应

14、当包 括监理单位的资质和从业经历 、项 目监理机构的组成和人员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的从业经历和业务能 力、监理大纲的编写质量 、设施配备 、监理责任保险投保情况 等容。59、国家或者本市重点建设工程监理评标时, 应当通过总监理工程师 现场答辩 的方式评估总监理工程师的业务能力。60、监理单位不得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 有:(1)单体面积超过 2 万平方米的建设工程 ,(2)工程建安造价超 过 2 亿元的建设工程 ,( 3)保障性住宅工程 ,( 4)国家或者本市重大 工程。61、监理单位应当在监理合同签订后的 20 日,将合同报建设行政管 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监

15、理合同约定的总监理工程师人选、监理工作围、监理服务期限、监理费等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 更后 20 日,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合同变更备案。62、总监理工程师确因正当事由临时离开施工现场时, 总监理工程师 应当指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代为行使其 部分 权限。63、监理单位需要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应当征得 建设单位 的同意, 但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职称等级 不得低于 原驻派的总监理工 程师的专业技术职称。64、在监理合同围,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有关工程施工方面的指令, 应当通过总监理工程师或起代表书面提交。65、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费的使用和管理进 行审查,并将审查的情况报 建设单

16、位 。66、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按照要求, 定期 将施工现场有关情况向 建设行 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定期 报告的容和报送要求由本市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另行规定。67、紧急报告,接到报告后,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 当立即到现场予以处置。68、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 诚信奖励和失信 惩戒的原则进行分类信用管理。69、总监理工程师未按照技术规要求在施工现场履行监理职责的, 由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5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70、本市建设工程以施工工地为单位,由该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将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形成监理报告71、监理报告的期限:自办理质量安全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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