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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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范文安康至平利高速公路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支付问题,构建和谐交通,维护社会稳定,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_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_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_(陕政_发_号)、_省工程建设担保管理办法(试行)(陕建发_号)、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_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章_机构与职责第二条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支付的管理,成立安康至平利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保障管理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管理处处长副组长:管理处各副处长成员。工程部、综合部、征迁部

2、、质安部等部门负责人、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各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组成。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保障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保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第三条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保障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及时宣传并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保障管理的各类文件精神。2、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保障管理机构,完善制度,制定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3、监督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兑付情况。4、配合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5、处理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引发的投诉、_等事件。第四条施工单位必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主管工程与协调的副经理为副组长的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支付管理领导小组

3、。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本标段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支付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项目经理部必须有一名专职干事,负责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支付监督管理工作,财务部门专人负责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的发放工作。第五条各监理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发放工作。第三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保障管理措施第六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单位按照制式合同,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方式、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内容,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施工单位结合本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对使用的农民工建册管理,随时掌握农民工的真实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直接管理施工

4、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代管。第八条施工单位每期支付农民工工资时,要有农民工代表参与,保证农民工工资按合同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个人手中。第九条施工单位计量款到账时,应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建立农民工考勤和工资报表制度,通过农民工花名册登记备案和一人一卡(即一个农民工一张工资卡)等方法,委托银行发放,不得通过“包工头”代发。具体支付流程为:劳务队编制工资表农民工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审核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审核工资表随书面上报计量支付报表报管理处_主管副处长审核管理处处长审批后工资表送交委托银行委托银行将工资直接打入各农民工工资卡。对于零星用工,施工单位登记造册后,经驻地办核对,管理处审批

5、后提取现金,安排项目经理部农民工管理专职干事和专职财务人员,根据工资支付表将工资发放给至农民工本人并签名。第十条施工单位要建立农民工用工及工资支付台帐并定期报驻地办及管理处,台帐要全面真实反映农民工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管理处对台帐定期检查,掌握基本信息。第十一条管理处_应加强对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发放工作的日常检查;_施工、监理单位定期对农民工人数、工资标准、兑付等情况进行检查,随时掌握各标段农民工数量和工资发放情况。管理处将把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支付情况与_劳动竞赛和施工单位的信誉评价挂勾考核。第十二条为规范项目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6、和材料款现象发生,施工单位应按照陕交发_文件的要求向外资办提交承包人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和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承诺书。第十三条建立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保障金制度。管理处在每期计量支付中扣除_%作为施工单位按期支付该费用的保证金,待颁发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后_天内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并提供证明后予以退还。如施工单位不能及时支付相关费用,拖欠了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管理处有权从每期应付给施工单位的任何款项或从履约担保中扣除用于直接支付。第十四条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采用公示制度。施工单位要在农民工居住地明显位置,公示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支付情况,公示期为_天。若尚有拖欠情况,管理处、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确定欠款

7、数额,从保障金中直接支付。第十五条由施工单位建立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问题档案,作为原始资料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三年,管理处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范文(二)为规范康平御园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劳务协作队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_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康平御园项目部的各劳务协作队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二、本制度所指各劳务协作队伍,是指在我合同段范围内从事土方、石方、混凝土、钢筋、模板等一切与工程有关的劳务协作单位。三、康平御园项目部综合管理部门、计划合同部负责本合同段内各劳务协作队伍工资支付的监

8、督管理,其他各业务部门均可对项目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本项目内各劳务协作队伍应当依法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新工人进场_日内将劳动合同签署完毕),明确工资结算方式与具体月工资数额,所有劳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将劳动合同副本提交项目部一份。同时,进场的所有劳务工人必须认真登记有关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_复印件_份交与项目部存档。五、每月_日,各劳务协作队伍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表)、工资计算表等有关资料原件,与工资数额相关的考勤表、工资计算表等需经劳务人员书面签认,并按手印。六、项目部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以及劳务队

9、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于每月_日向劳务人员发放工资(如无_日的,本月最后一日即为工资发放日)。七、本项目内各劳务人员工资由项目部根据劳动合同注明的工资标准,或劳务协作队伍提供的有关工资计算资料统一造表发放。八、根据合同的要求,本合同段内的劳务人员工资以货币形式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本人。劳务人员需持本人_(或户口本)领取工资,且每人限拿一张_(或一个户口本),防止冒领现象的发生。九、劳务人员领取工资时需在工资表上签字确认,并按手印后方可领取工资,钞票当面点清,事后概不负责。十、项目部财务人员负责本项目内各劳务协作队伍工资及农民工支付等有关工作,综合办负责监督劳务人员的进场情况,督促劳

10、务队伍及时上报新增人员的有关资料,督促劳务队伍及时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十一、本合同段内各劳务人员工资计入相应劳务队伍劳务费中,项目部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各劳务协作队伍的劳务费用计算出来并提供给财务部复核,确保工资总额在劳务费总额之内。若有工资总额超过劳务费用的情况,将动用相应劳务协作队伍缴纳的工资保障金予以补平,并将有关情况通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以及相应的劳务协作队伍负责人。十二、财务部每月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十三、各劳务协作队伍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本项目范围内的任何员工、任何农民工有权

11、就劳务协作队伍出现的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向康平御园项目部、施工单位总公司等有关单位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_,项目部将及时_核实工作,如情况属实,将一次给予协作队伍_万元罚款,拖欠、克扣情节严重的,我部将与其解除劳务合同关系,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处理。以下几方面行为都属本合同段禁止出现的行为:(一)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十四、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做到及时发放,月结季清,绝不拖欠,并欢迎业主和监理对本部农民工工资发放进行监督。如项目部未能及时发放,当所欠

12、农民工工资超过三个月,项目部将动用专用资金代替劳务协作队伍进行支付。如专项基金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项目部将接受业主动用施工保证金支付。十七、项目部必须积极配合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本合同段内各劳务协作队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本合同段内各劳务协作队伍在接受监察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十八、农民工与本合同段内各劳务协作队伍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十九、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康平御园项目部,日常解释工作由财务部负责。本制度如有遗漏,项目部财务部、办公室将及时予以修订。二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

13、范文(三)第十六条管理处、监理单位设立监督电话,如果有下列情形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管理处及监理单位进行_:1、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工资的。2、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拖欠或克扣工资的。4、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施工单位应将管理处及监理单位所设监督电话公布在醒目位置上。管理处及监理单位收到有关_后进行登记并检查、处理。第五章罚则第十七条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临时用地补偿费以及与当地单位或群众有关的其他费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管理处将通知银行从工程计量款或保证金直接支付拖欠费用,并以拖欠金额为基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收取资金占用费;同时视情节轻重,处

14、以拖欠金额_%的罚款。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等款项,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将清退出场,并上报省交通厅,建议取消新项目的投标资格,直至列入“信用评价级”。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康至平利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及劳务分包单位。第十九条本办法如与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有争议,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安康至平利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范文(四)_京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沙区万顷沙联围十五涌东水闸重建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二_年_月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各施工队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

15、根据_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_号)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_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经项目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一、为保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所属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登记造册,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工资管理中的欺瞒现象发生;二、在施工作业区内醒目位置公布_电话;三、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四、项目部每月_计划、工程、财务等部门,直接对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确验工计价,当场监督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随后对务工的民工进行现场调查,对拖欠情况进行监督解决;五、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标准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六、工资是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使用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七、项目部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八、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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