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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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公务员道德品质修养的现实审视公务员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行的实际力量,从严格的意义上来把握,公务员不是一个单一的个体,尽管他是由 一个个具体的自然人表现出来。公务员是一个相对庞大的组织系统,是一支贯穿国家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政府机构的行政队伍。如前所述,领袖也是属于公务员范围 的。因此,在公务员职业范围内,他所从事的一切事务,无论大小,均为国家政府的公共行政事业,所以,公务员自身素质的优良低劣直接影响着国家行政的质量, 以及政府的社会公众形象。我国是有着一支十分庞大而显赫的公务员队伍组织的人民共和国,仅各级各部门公务员队伍组织中,县处级以上的领导 干部就有40多万名,其中有几千名省厅局级高级领导干

2、部,有几百个执政党中央委员,他们的直接领导对象却是13亿社会公民。17 如何将今天的中国始终处在一个健康和谐发展的经济社会状态中,怎样才能使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富裕起来,怎样才能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使所有社会 公民充分享有应得的福祉,公务员具有不可推卸的历史与时代责任。从一般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上来认识,公务员应该具有社会公共事务的性质,也 就是说公务员作为社会公共权力的实际运行者,本质上应该是具有社会公民化性质即为人民服务性质的。然而,在我国政府行政的历史过程和现实发展中,公务员属 性却并不尽然地完全表现出社会公民化性质即为人民服务性的方面,而且恰恰相反,大都具有普遍的异化性质,即单一的

3、人身依附性和官僚主义属性。这就意味着, 公务员原本是代表社会公民执政、为人民谋利的,但却成为仅代表和仅服从上一级行政官员,仅为上级谋事和为自己政治前程思考的行政人物了;另一方面,他们又 成为政府公共权力的化身,以官僚的形态居高临下地对待民众、管理公民,“公共权力和人民大众分离”18,民众成为了被管理、被支配、被驱使甚至被奴役 的对象。公务员本质的异化,最容易形成国家政府机构内的特权阶层,并借助政府的力量,使其超越于人民大众之上,成为特殊的社会公民。这就 必然造成:一方面使公务员成为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的滥用权力者。邓小平说:“干部搞特殊化必然脱离群众。我们的同志如果对个人的、家庭的利益关心得太多

4、 了,就没有多大的心思和精力去关心群众了,顶多只能在形式上搞一些不能不办一办的事情。现在有少数人就是做官当老爷,有些事情实在不像话!脱离群众,脱离 干部,上行下效,把社会风气也带坏了。过去我们一个党委书记,比如一个县委书记、一个公社党委书记,有现在这么大的权力吗?没有啊!现在有极少数人拿着这 个权力侵占群众利益,搞生活特殊化,甚至横行霸道,为非作歹,还好像是理所当然。”19另一方面使公务员成为政府腐败的直接作俑人和 行为者。政府的腐败,乃至于国家的衰弱,并不在于国家或政府机构本身,根本上还是在于人,在于国家政府的官员,在于国家政府的具体行为人和执政者。公务员 是人,在经济还处于有限发展的今天,

5、社会物质利益分配还存在巨大差异的时代背景下,私利与公利显然还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别时,人的自然倾向力最容易倒向私利 的一方。因此,身处社会公共权力的执掌位置,当权力与利益并举时,权益交换、权钱交换就最容易使公务员弃公共利益而不顾,将公共权力用于为自己或以自己为 中心的小集团的利益上。只要社会经济发展还是一个过程,只要国家政府还作为权威机构存在,公务员作为特殊社会公民的事实就难以变更,公务员就可能会成为腐 败的载体。正因为如此,中共中央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写道:“进入新世纪新阶段,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 壤和条件依然存在,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的

6、形势还比较严峻。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发生,特别是少数高级干部的腐败案 件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20为此, 公务员本质的异化,直接的后果就是使政府失信于民,使国家处于相对不稳定的状态。人民信赖政府靠什么,就靠的是政府能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政府又由谁来办 实事、办好事?具体的行为人说到底,就是各级各部门的公务员。所以,邓小平在20世纪90年代就曾经预言道:“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 21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执政党的多数成员就是当今中国国家政府中的实际领导者或公务人员。换句话说,

7、中国今天的许多问题,其实就是政府的问题,而政府的问题 根本还在执政党的公务员身上。因此,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积极进行批评和自 我批评,使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继承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22 与此同时,从个体道德行为实践来看,公务员本质的异化会导致公务员个体的道德人格裂变。所谓“道德人格裂变”,也就是指符合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规范 的个体行为心理的倾向性在变革社会的矛盾冲突下,而导致的普遍性的行为心理失衡和理想价值失落。道德人格裂变的结果,往往会直接造成双重人格乃至病态人格 的产生。公务员

8、的客观存在是以国家政府为依托的。国家政府在社会公共权力领域的权威性质,不得不使公务员本身就具有国家权威的象征意义。 在理论上,公务员的职业本质应该是具有社会公民化性质的,但实际上,公务员的行政行为由于一方面具有国家政府的权威性质,而另一方面却必须接受国家机器内 部严密组织机构的管理,致使公务员的道德人格在客观上具有双重性。这是因为,国家政府的权威性不只是来自于国家机器的现存力量,而且来源 于国家机器的传统惯性,即历代统治阶级为了实现或执掌国家机器而采用的一系列严密的等级明确的组织形式和强力手段。公务员作为国家机器的组成人员,无法与 现实的国家机器分开,也不可能与传统的国家机器相割裂。因此,公务

9、员就必须一方面身处国家机器内,严格地遵循着国家机器内严密而等级明确 的组织程序的既定安排;另一方面对社会公民执行着国家政府的法令法规,用强力的手段指导着社会公民必须在国家政府规定的范围内有序地生存。在国家机器内, 公务员必须毫无条件地听从或服从于上一级领导及领导部门的指示和决策;面向社会公众领域,公务员必须根据国家政府的要求,按照统治程序将公民有效地制约在 合法的社会管理秩序之中。这两方面具体表现在公务员的实践行为领域就凸显为两大特征:一是公务员的服从性,这涉及公务员职业生涯的延续问 题;二是公务员的政绩性,这直接决定着公务员个体的利益得失。公务员的服从性,作为一种职业品质,必须是对上级唯命是

10、从,对上级的服从,严格关系到普通公 务员的等级升迁;公务员的政绩性,作为一种职业效应,往往会使公务员凸显出得以被赏识被提升的行政能力。前者容易导向公务员形成对国家机器中各级领导的 “依附人格”,后者又常常会使公务员自我确认为国家政府的抽象化身,而形成一种被扭曲的“官僚人格”。这样的双重性人格,在今天,给公务 员带来的伤害是显现的。在国家政府机构内,一旦正常升迁秩序遭到破坏或者机会不够,公务员的个人利益就会受到损失,在私利的冲撞下,公务员的利益指向性就 会导向社会,在“官位”利益失落时,就力图从社会经济的利益上找回损失,这是一种典型的公务员“病态人格”。更有甚者,将这样的病态人格扩张到一种“负人

11、 格”效应,即面对民众,坑、蒙、拐、骗、诈;面对生活,低级、庸俗、腐朽、奢靡;面对社会,受贿、嫖娼、算命;面对职业,钱权交易、阿谀奉承、卖官鬻爵、 腐败堕落。所以,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中,我们必须通过对公务员道德品质状况的伦理审视,倡导公务员道德品质的修养。因为它真正关系到国家政 府的生死存亡,关系到社会政治生活的良性发展。正如中共中央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写到的那样:“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又说:“督促领 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反对

12、和防止腐化堕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23 党的十七大更进一步地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 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 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13、”24三、公务员道德人格的理想追求正 是由于公务员职业的特殊性,它所要求的道德人格,从理论上讲应该是要超越或高于一般社会职业人群的,这原本应该是不需争论的事实。从一般的伦理意义上讲, 道德人格的高低,是衡量一个人人性素质的标志。恩格斯曾经明确指出:“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 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25 这里所表达的思想,说明了人格完善的必要性和艰巨性。所谓的“兽性”也就是人的自然属性,即人与任何自然物几乎无差别同源、同一的那种本原性。而人与自然 物,尤其是同有机生命禽兽相区别的界限,也就是人类进步程度的表示,就在于不

14、断地摆脱或远离兽性,增进和完善人性与人格。换句话说,人类增进人性,减 少兽性的种种努力,都最终表现为道德人格的提高。道德人格,就是具体的个人人格的道德性规定,是个人的脾气习性与后天道德实践活动所形成 的道德品质和情操的统一。道德人格标志着个人人格的道德性,同时也标志着整个人类与其他动物的区别。道德人格在一定的意义上决定着一个人是否真正脱离了禽 兽或远离了禽兽,由此而具有多种层次。那种丧失了最起码的人类道德,处在最低道德人格层次或低于最低道德人格层次的人,可以称之为“衣冠禽兽”,也就是说 他丧失了人格。公务员的道德人格,是道德人格的特殊方面,根本上是由其从事的国家政府领域的职业实践活动所决定的。

15、马克思和恩格斯说:“ 特殊的人格的本质不是人的胡子、血液、抽象的肉体的本性,而是人的社会特质。”26 为此,公务员道德人格,就是公务员职业实践对公务员个人的人格的道德性规定,是公务员个人的脾气习性与后天公务员职业道德实践活动所形成的道德品质和情操 的统一。公务员道德人格显然不是先天的,而是具体的个人进入国家政府行政实践领域,并在其职业活动的道德实践中,不断地处理围绕着他本人而发生的种种道德 关系,不断地进行各种各样的道德实践而逐渐形成的。公务员道德人格的高低、好坏,不仅对公务员个体的人格品行和道德品质具有决定性的作 用,而且对国家政府的行政作风,以及社会风气也具有严重的影响。因此,古今中外,但

16、凡针对国家政府权力机构的职业实践人,在具体的践行过程中,无论是普通 民众,还是统治者、执政党都有着他们所希望追求的道德理想人格。在中国历史上,儒家就明确地将能“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能把“仁义”最完美地实现出来的 “圣人”作为执政者的道德理想人格。而封建地主阶级却希望管理国家的人的道德理想人格是,“忠君孝亲”、“私欲净尽”的“正人君子”。在西欧,17世纪的 英国思想家霍布斯从个体人本主义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出发,认为君主是最理想的人格化身,因为“在君主身上公私利益得到最密切的结合,君主的行动同一个团体的 人相比,更能前后一致”27。19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者站在反私有制的立场,却认为判定国家政府管理者道德理想人格的标准应该是,主张财产公有、爱好 劳动、彼此友善、关心整体并充满积极精神、符合科学和理性。公务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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