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程学院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499107069 上传时间:2023-06-22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石油工程学院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石油工程学院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石油工程学院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石油工程学院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石油工程学院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石油工程学院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石油工程学院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石油工程学院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几点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教学管理评估指标体系的精神以及长江大学长大教通字201751号文件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为了加强对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保证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条例。第一章 总体目标与基本要求第一条 总体目标1.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2. 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思想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

2、学态度。3. 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论证能力、工程设计能力、实验研究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外语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4. 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阶段内相对独立地完成一项工作任务,撰写出毕业论文;或者绘制出必要的图纸、编制出满足课题要求的且经调试通过的程序(软件)、设计实验方案和实验流程,科学记录实验数据、制作出满足指定功能要求的装置等,并编写出符合任务要求的设计说明书,或者撰写成学术论文。第二条 时间安排要求毕业论文(设计)环节集中于第八学期进行,学生集中用于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不得少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周数。第三条 工作量要求供学生

3、做毕业论文(设计)的研究课题可分为研究论文型和设计创作型2类。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应完成的基本工作量如下:1. 文献检索:查阅与课题有关的近35年文献,其中含使用计算机检索。2. 开题报告:认真阅读指导教师指定的和自选的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代表性的参考文献资料15种以上,写出3000汉字以上的开题报告。3. 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字数不少于 1.2万字。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分为选题、开题报告撰写与答辩、设计、答辩4个阶段。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五条 学院毕业论文实行分级管理。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小组、各系应重视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总结和评估工作。 第六条 毕业设计指导工

4、作小组负责全院毕业论文(设计)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及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各系应积极配合,创造必要的条件,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质量。第七条 分管教学的院长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由专业系(教研室)主任、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组成的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小组(秘书由学院教学秘书担任),领导小组对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负责。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 按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负责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运行,确保该教学过程中各个阶段的运行秩序和教学质量。2. 根据学科特点

5、,组织制定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明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要求、考核办法、评分标准及管理细则。3. 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4. 负责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审查指导教师资格。 5. 抓好毕业设计的过程管理,定期检查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和处理毕业论文(设计)中出现的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6. 批准成立本学院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7. 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审定全院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8. 在各专业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自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9.

6、组织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和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及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第三章 选题与开题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原则1. 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2. 选题应特别注意有利于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确保学生得到专业基本技能的训练。3. 选题应与社会、生产、科研、教学、实验室建设等实际任务相结合。选题应在实际任务、具有理论探索意义、具有实际应用前景、具有创新构思的课题中选取,其中结合科学研究、工程实际类题目和结合教师科研项目的题目所占比例不低于80%。4. 选题中鼓励不同学科(专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鼓励与校外企、事业单位

7、合作提出课题。5. 选题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保证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完成任务。6. 一生一题,若一个课题需要几个学生共同完成时,每个学生要有独立的子课题。7. 因材施教,鼓励学生结合自身的特长和兴趣爱好自选课题,也可结合就业需要到现场或用人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8.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更新80%以上。第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程序指导教师提出的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或校外合作单位提出的课题,经系(教研室)讨论审查,分管教学的院长审批后向学生公布,通过师生双向选择或经协商分配,确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选题和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第十条 学院应不

8、迟于第7学期第16周完成征题、选题工作,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应在第7学期结束前下达给学生。教学办将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安排汇总表和课题安排一览表最迟于第7学期结束前以电子版形式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第十一条 学生应于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后3周内完成开题报告工作,包括查阅资料、开题报告答辩(或撰写文献综述)等。各系应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安排学生在系(教研室)范围内作开题报告,并将开题报告的具体时间、地点、答辩小组组成等安排提前报教学办。第四章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第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具有工程实践和教学经验的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担

9、任,也可以指派工作能力强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有计划地安排助教协助指导教师的工作。第十三条 对于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学院可聘请相当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检查,掌握进度,保证质量,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第十四条 每名指导教师指导每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中级职称教师3人,高级职称教师4人,部分教师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出学校规定人数。鼓励有科研课题的教师在规定范围内多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必须做到所指导的学生一生一题。第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

10、主要职责:1. 提出选题,拟定任务书,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2. 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指导教师应在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上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规定应完成的查阅中外文资料、开题报告或文献综述、各项实验数据、计算工作(包括上机)、硬件制作、绘制图纸、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等。指导学生收集有关文献资料,做好开题准备。3. 负责对学生查阅资料、调研、研究、实验、绘图、上机等环节进行安排和指导,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总体方案和进度计划。4. 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过程管理,采取多种方式考核、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

11、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承担指导在校内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学生任务的指导教师,应指定时间和地点每周与学生见面不少于2次,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并答疑;承担指导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学生任务的指导教师,定期与学生联系,了解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并予以指导。5. 对学生严格要求,严禁出现论文作假行为。在指导过程中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学生勤奋学习的精神、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6. 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7. 在学生答辩前对毕业论文(设计)(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进行审查,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审意见”,如

12、实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指导学生参加答辩。 8. 原则上指导教师不担任所指导的学生的毕业答辩小组成员,在答辩小组提出要求时方可介绍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9. 毕业设计期间,教师不得连续外出超过2周。教师外出超过一周及以上必须在教学办备案,同时须指派一名教师协助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第五章 对学生的要求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中对学生的要求1. 重视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明确其目的、意义和要求,严格按照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2. 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勤于钻研和实践,敢于创新,努力提高自身的各种能力和综合素质。3.

13、在指导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任务,按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认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报告,不得作假。4. 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无故离开学校(或毕业论文(设计)地点),按旷课处理,因故离校,需经指导教师同意,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旷课累计1周或请假累计达4周者,取消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5. 注意节约,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章 答辩资格审查第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审查1. 指导教师审查。答辩前1周,学生应将毕业论文(设计)报告按规定整理

14、装订成册交指导教师审查。指导教师须认真、细致、全面检查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验收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及全部文档资料,并综合学生的学习态度、专业技术能力和论文(设计)的质量与水平,写出评审意见、评分后交评阅教师进行评审。答辩前没有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审查意见的将不能参加答辩。2. 形式审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小组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组织进行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报告的形式审查;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其毕业论文(设计)报告的形式审查一律回校进行。3. 评阅教师评阅。评阅教师须根据学生是否完成规定任务、工作量大小、成果质量、水平和应用价值等,客观公正地给出评语和成

15、绩,并向答辩委员会提出是否同意其进行答辩的建议。第十八条 答辩资格审查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取消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1. 未完成规定任务最低要求者;2. 毕业论文(设计)中的观点、思路或方法有原则性错误,经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指出后仍未改正者;3. 在毕业论文(设计)中出现论文作假行为者;4. 缺勤时间超过规定者;5. 毕业论文(设计)和相关文档资料中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或宣扬腐朽道德观念等重大政治性问题者。6. 论文重复率超过30%者。第十九条 学生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在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有一票否决权。第七章 答辩与成绩评定第二十条 学生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后,通过审查、评阅、答辩三个环节,由指导教师填写评审意见表,评阅教师填写评阅教师评语,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最后由答辩委员会综合评定成绩。为保证成绩评定的公正性,评阅教师由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统一安排。第二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1.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答辩小组以公开方式组织答辩。各专业应成立答辩委员会,具体负责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2. 答辩工作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答辩委员会主持进行。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或以专业成立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一般由5人或5人以上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